古代詩歌字數五言 雜言 題材分 古體詩 (樂府詩 新舊之分新樂府 白居易 近體詩(唐之後形成 律詩要求高四言八句 絕句律詩壹半 四句話 起承轉合 )
古代詩歌的分類 古詩、律詩、絕句三類,又在這三類中都附有樂府壹類;古詩、律詩、絕句又各分為五言、七言。這是壹種分法。沈德潛所編的《唐詩別裁》的分類稍有不同:他不把樂府獨立起來,但是增加了五言長律壹類。宋郭知達所編的杜甫詩集就只簡單地分為古詩和近體詩兩類。現在我們試就上述三種分類再參照別的分類法加以討論。
從格律上看,詩可分為古體詩的近體詩。古體詩又稱古詩或古風;近體詩又稱今體詩。從字數上看,有四言詩、五言詩、七言詩,還有很少見的六言詩。
唐代以後,四言詩很少見了,所以壹般詩集只分為五言、七言兩類。壹古體和近體
古體詩是依照古代的詩體來寫的。在唐人看來,從《詩經》到南北朝的庚信,都算是古,因此,所謂仿照古代的詩體,也就沒有壹定的標準。但是,詩人們所寫的古體詩,有壹點是壹致的,那就是不受近體詩的格律的束縛。我們可以說,凡不受近體詩格律的束縛的,都是古體詩。
樂府產生於漢代,本來是配音樂的,所以稱為“樂府”或“樂府詩”。這種樂府詩稱為“曲”、“辭”、“歌”、“行”等。到了唐代以後,文人摹擬這種詩體而寫成的古體詩,也叫“樂府”,但是已經不再配音樂了。由於隋唐時代逐漸形成了新音樂,後來又產生了配新音樂的歌詞,叫做“詞”。詞大概產生於盛唐。在樂府衰微之後,詞產生之前的壹個過渡時期,配新樂曲的歌辭即采用近體詩。象王維的《渭城曲》、李白的《清平調》,都是近體詩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