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後宮有什麽規矩?
清代後妃的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無極、永遠、貴人、妃子、貴妃、貴妃、皇後。第壹個是皇後,只允許壹個人主持內宮事務。二是公主,包括壹個貴妃,兩個妃子,四個嬪妃。第三名是六個人。皇後在中宮,嬪妃住在第十二宮。第四個是高尚的人,第五個是永遠存在的,第六個是承諾。這並不局限於數額,而是取決於皇帝的精力和愛心。糾正壹個錯誤,皇帝的兒子是哥哥,皇帝的女兒是格格,但錯了格格”原來是滿語音譯,翻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和姐姐的意思。清朝貴族家庭的女兒的爵位是女人的爵位。後金初年,清朝的前身,君主(即“可汗”)和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普通未婚女子)都稱為“格格”,沒有定制。比如清朝皇帝努爾哈赤的大女兒叫“東郭格格”,二女兒叫“嫩哲格格”。清朝太宗繼位後,崇德元年(1636年)才開始仿明制。皇帝的女兒開始被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後(即中宮)所生的女兒稱為“古倫公主”,妃子所生的女兒和皇後的養女稱為“和碩公主”。“格格”被特指為%A,王公貴族的女兒。皇太極繼位後,崇德元年(1636年)仿之,皇帝的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後(即中宮)所生的女兒稱為“古倫公主”,妃子所生的女兒和皇後的養女稱為“和碩公主”“格格”是王公貴族對女兒的專稱。比如皇太極(孝文皇後所生)的二女兒瑪卡塔,壹開始被封為古倫長公主,後改為“永寧長公主”,後改為“文莊長公主”。可見,影視劇中把皇帝的女兒稱為“格格”(例如“朱桓公主”、“十八格格”)是不準確的。順治十七年(1660年),“格格”分為五等,即:1。王子的女兒叫“和碩的格格”,中文名字叫“公主”;第二,王子和郡王的女兒叫“多羅格格”,中文名字叫“郡主”;第三,多羅貝爾的女兒,也叫“多羅熱格”,中文叫“君君”;第四,貝子的女兒叫“孤山格格”,中文名字叫“郡君”;第五,鎮主和輔主的女兒叫“格格”,中文名字叫“向君”況且“男”以下的女兒都叫“宗教女”。“格格”這個名字壹直沿用到清末民初。比如清朝的高宗(乾隆皇帝的李鴻)壹生生了十個女兒,其中五個因為死得早沒有被封,另外五個女兒被封為公主。即三女兒(生於孝賢春皇後)、馮家倫、靖公主;第四女(蘇,春暉帝貴妃)封公主;七女兒(孝純皇後所生),馮家倫,靖公主;第九女(孝純皇後),和碩和恪公主;十女兒(費)、馮家倫和蕭公主。她是個例外,因為她出生在乾隆六十五歲的時候。她是乾隆皇帝最寵愛的女兒,後來嫁給了呵呵的長子豐紳殷德。她應該被命名為和碩公主。但乾隆破例,封他為“居倫公主”。此外,乾隆皇帝還收養了其弟洪州的壹個女兒,後被封為和碩公主、萬公主。從上面的例子來看,皇帝的女兒在清朝從皇太極開始就不再叫“格格”,壹般都叫“公主”。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非正式場合稱呼她為“格格”,按照她的排名來稱呼,比如“大格格”、“十格格”。皇帝的兒子不是哥哥,是大臣的兒子。皇帝的兒子生來就是太子,皇帝可以封侯。從低到高依次是:貝子、貝勒、郡王、太子、以後繼承皇位的太子。清朝單膝跪地的禮儀有兩種:壹種叫“劈腿”,是奴隸見主人、下屬見上級的常見儀式。動作是右手懸空,左膝彎曲,身體微微前傾。另壹個是“打招呼”。男女動作不同:男方彎右膝下跪,同時說“問候!”女子的動作是雙手壓左膝,右膝微曲,下蹲。雙膝跪地真的叫跪姿,是壹種比較莊重正式的禮儀。根據《清史稿》中的“禮”可分為:1,跪:用於百姓見官、下屬見上級,以及迎送、宣讀、聽祭儀、聽詔書、聽判等。,分別叫“跪迎,跪送,跪讀,跪聽,跪收”等等。2.除了跪,還要磕頭,就是先跪下,然後雙手按在頭前按地,額頭觸地。又分為“壹跪壹叩”(又稱“壹跪壹拜”,下同)、壹跪三叩、二跪六叩、三跪九叩等。,而三跪九叩最為隆重。上述儀式被稱為“鞠躬儀式”,直到民國成立才宣布廢除,改為握手鞠躬。要了解禮炮,首先要知道嬪妃制度和“格格”:清朝後宮的嬪妃制度:皇後(1)、皇妃(1)、貴妃(2)、妃子(4)、妾(6),嬪妃數量不限。皇太極時期,皇帝的女兒開始被稱為“公主”,並規定:1。女王所生的女兒被稱為“居倫公主”;二是虞姬所生的女兒,皇後的養女,稱為“和碩公主”。“格格”是對王公貴族女兒的專用稱呼。順治年間,“格格”分為五等,即:1。王子的女兒叫“和碩的格格”,中文名字叫“公主”;二、王子與郡王的女兒叫“多羅格格”,中文名字叫“郡主”;第三,多羅貝爾的女兒,也叫“多羅熱格”,中文叫“君君”;第四,貝子的女兒叫“孤山格格”,中文名字叫“郡君”;第五,甄國公和伏國公的女兒叫“格格”,中文名“向君”;宮中日常生活禮儀有四種:“下跪磕頭”、“下跪”、“行禮”、“點頭”。最重要的儀式是“下跪磕頭”,其次是“下跪”和“鞠躬”,最輕的儀式是“點頭”。以下是我對兩大部分(公主和格格)的總結:壹、公主:1,皇帝妹妹(1)說“向女王致敬”的簡單禮儀;女王行了“點頭”禮。(2)當貴妃以嬪妃的身份前往後宮時,要舉行“道伏完”儀式(通常是為已生育子女或受寵的人)或“點頭”儀式(通常是為未生育子女或不受寵愛的人)。這些harems也有同樣的禮儀(如果公主給他們壹個“點頭”儀式,他們可以返回。(3)對於貴人以下的後宮,妳可以點頭,也可以不點頭,那些後宮都會下跪(因為在妃子以下,沒有頭臉地位,除非這些公主有證才會下跪)。2,皇帝的女兒A,古倫公主和皇帝的姐妹是壹樣的。b、和碩公主(這個比較麻煩)(1)向皇後鞠躬,皇後低頭;(2)與後宮的母親做官相比,後宮的母親跪拜點頭;(3)向與妳母親同等級的後宮行“致敬”禮,這些後宮行“點頭”禮或回禮相同;(4)與母親地位低的後宮相比,這些後宮做“點頭”儀式與否。二、格格:然後說宮外格格,格格的儀式也差不多,就不單獨說了:(1)皇後“跪磕頭”儀式,皇後“點頭”儀式;(2)向貴妃的後宮“下跪”或“問好”,這些後宮給予“點頭”禮;(3)對於來自貴族的後宮,進行“倒伏完”或“點頭”的儀式,這些後宮回歸同樣的禮儀。中國,清朝的禮儀之邦,素有“禮儀之邦”之稱。但到了清朝,李翰悔悟了,滿清禮儀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國家軍政到衣食住行再到舉手投足都做了詳細的規定。跪拜和禮儀是為維護封建等級制度和宗法制度服務的,這是中國封建禮儀的最大特點,所以禮儀處處體現尊卑之分。而足以表現出這種屈尊的,恐怕就是壹個跪拜儀式了。在封建社會,朝臣見到皇帝,要跪三下,叩九下。百姓見官,必先跪拜;下級官員遇到級別相差很大的上級要鞠躬;兒孫見到長輩要跪下磕頭。當然要給祖宗磕頭。1793年壹個悶熱的下午,83歲的乾隆皇帝在避暑山莊打了個盹。這時,官員們送來英國國王的禮物,大多是來自西方的精美機械。看完之後,他很開心。早些時候,甘龍收到了英國使團代表沿海商人發來的壹封信,信中說皇帝沒有來祝賀他的83歲生日。今天特使來捧場。由於信中“言辭誠懇”,他曾允許使臣馬戛爾尼等人來北京見他,並命令沿海官員妥善接待他。在使節到來之前,禮物已經提前到了,這讓乾隆相當滿意。因為皇帝的旨意,馬嘎爾尼壹行壹路受到各級官員的禮遇,對中國人的“禮遇”大加贊賞,並對中國的官員說:“我對妳們的習俗壹無所知,所以請各位大人在貴國的做法上便宜行事,我絕不會不同意。”然而,正是雙方都小心翼翼遵守的“禮儀”,卻差點讓英國使團對“大皇帝中國”的訪問流產——矛盾就發生在馬嘎爾尼壹行會見乾隆的前夕。雙方討論會見禮儀時,中方官員要求馬嘎爾尼等人向乾隆三拜九叩,而英方使團在會見本國國王時堅持跪下吻手。爭執激烈的時候,Magalny甚至威脅不要見皇帝。眼看預定的謁見日期臨近,雙方終於達成協議:英國使團的官員向皇帝單膝下跪。雖然最後乾隆表現出寬容,讓馬嘎爾尼單腿行屈膝禮,但背後的意思是西方是野蠻人,不懂禮儀。既然禮儀不全,其他都不可能。當然,晚清社會也有鞠躬拱地的儀式,多見於同級官員與同輩之間。雙方壹見面就用手拱著,彎腰低頭,有時甚至壹只手伸到地上。這是壹種簡單的禮貌,但比鞠躬和握手更復雜。在晚清,從鞠躬儀式到鞠躬握手儀式的變化經歷了壹個漫長的過程。西式的鞠躬握手,以人格基本平等為主題,從清朝開始作為正式禮儀傳入中國,但直到辛亥革命才作為正式禮儀在中國流行起來。服裝和禮儀服裝和禮儀是壹個國家悠久歷史的最能揭示的標誌。僅在明清時期創造的天子形象,使龍袍成為清朝皇帝最具特色的服裝。按照清朝的禮儀,皇帝的龍袍屬於吉祥的服飾,壹般慶典和公務活動時都要穿。在重要的儀式,祭祀祭壇和寺廟,以及婚禮上,皇帝穿著更高的皇家服裝。與皇室服裝搭配的配飾包括頭冠、腰帶、珍珠、衣領和從頭到腳的靴子。服裝名稱不同,穿著場合也不同,當時有嚴格的區別。清朝以異族的身份進入中原。滿族曾經是遊牧民族的戰士,在軍旅生涯中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的造型也與漢族有很大的不同。清朝建立後,清朝的服飾能夠充分吸收漢族服飾的成果。以官服為例。馬蹄袖、馬褂是清代官服的壹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補藥”卻直接取自明朝。文官繡鳥,武官繡獸,分別按照等級的高低,突出官員在職能和氣質上的要求。與明代不同的是,清代官服有雙胸,拼布也分兩塊,繡在袍外,稱為“補袍”或“補衣”,動物的圖案與明代略有不同。由於補片是縫制在服裝的背面,邊角的處理更為精致,往往還配以精致的蕾絲,凸顯了裝飾效果。到了明代,黑白帽被清代的花翎所取代,用孔雀毛上“眼”或“目眩”的數量來劃分單眼、雙目、三尖的等級。官員的袍服是裏三層外三層,包括袍服、禮服、夾克、馬甲、輔服。他們還被要求佩戴各種各樣的珠子、腰帶、玉佩、彩色掛毯、金盤、錢包等等。朱超有翡翠、瑪瑙、珊瑚、玉石、檀香的等級,甚至絲綢掛毯也分為明黃、藍寶石、石青。禮儀制度應該規定什麽樣式、材質、顏色,違反規定者以罪論處。雍正帝在授予年羹堯死刑時,被指使用鵝黃刀和錢袋,穿著四件套衣服,縱容家人穿補服,從而將衣服的等級差別細分到極致。女裝雖相對寬松,但精雕細刻,有所謂“三嵌三卷”、“五嵌五卷”、“七嵌七卷”,多達“十八嵌”。除了鑲卷之外,下擺、翻領、裙擺、袖口都布滿了各種顏色的珍珠和刺繡,褶皺處用絲線串聯,連隱形的鞋底、鞋底也繡滿了密密麻麻的花紋。這種重疊的、無處不在的裝飾效果雖然具有壹定的審美價值,但如此復雜細致的包裝,卻是服飾精細程度極高的產物,這也使得清代服飾難以發展。其實清朝官員穿的宮廷服裝就是由旗服演變而來的:圓領、扭翻領、左開衩、四面楔形、束腰、有紐扣、窄袖(有的有箭袖)、保暖、易裝。始於清初的制度規定,官員入朝必須披披肩、穿袍,稱為朝服。長袍有箭袖,即在已經很窄的袖口前面連接壹個半圓形的袖口。壹般最長的有半尺,形似馬蹄,也稱“馬蹄袖”。袖肩是清代服飾區別於其他服飾的標誌。箭袖旗袍是滿族貴族和旗手們穿的節日服裝。壹般旗手只允許穿披肩領袍,到了普通人身上,只允許穿領袍,不戴披肩,這叫便服。旗袍分單、棉、皮。清初其款式壹般為無領、寬胸、束腰、左、四邊。穿著不僅合身,還有利於騎射。打獵的時候,也可以把幹糧放到前面。這種旗袍有兩個突出的特點,壹是無領。努爾哈赤為了統壹衣冠,曾定下衣冠制度,規定“朝服壹律用披肩、衣領,平服只用長袍。”就是制服不能領孩子,只有入朝時穿的皇家禮服才能加壹個形似披肩的大領子。二、還有壹種窄袖口處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形,俗稱“馬蹄袖”。又叫“箭袖”(滿語叫“哇哈”),是因為冬天打獵或打仗時放下來遮住手背,既起到手套壹樣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射箭。滿族入主中原後,“放開哇哈”成為清朝禮儀中的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見皇帝或其他王公大臣,都要先彈開馬蹄袖,然後雙手放在膝蓋上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