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命令(1)下了,卻沒有下,怕人們不信。它被立在首都的南門,誰能遷移到北門,就給誰十金(2)。人怪它,不敢遷徙。他回答說:“能遷移的,賞五十金。”有壹個人遷移到它那裏,需要交五十金,明確表示不會欺騙。人信其有,卒令其有。
註:①順序:指政治改革的順序。②黃金:古代貨幣單位。
商鞅的法令已經做出來了,但是還沒有公布。我怕老頭不相信自己,就在京城市場南門豎起了壹根三十尺長的木頭,誰招的人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兩黃金。人們覺得奇怪,沒人敢動它。他還下令:“誰能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50金。”壹個人搬了木頭,立刻給了他五十枚金幣,表示他絕不會作弊。然後終於頒布了法令。
2.魏陽從魏國逃到秦國,封他為丞相,賜他經商之地,即所謂的“尚軍”。尚軍統治秦國,法律法規有力,公正無私。懲治,不避權貴;賞罰分明,不徇私,特殊朋黨,執行法律至於太子,按法律辦事。老師和傅犯了法,被判了“傅”和“莫”的刑。過了壹個星期,路上丟的東西沒人撿,人也沒拿走不對的財物。國力大增,諸侯皆懼。但懲罰嚴厲,缺乏仁慈,只是以強制弱。
孝實行尚軍新法十八年後,病重臥床不起。他打算把他的職位傳給尚軍,但尚軍禮貌地拒絕並未受到影響。
蕭公死後,汪卉繼位,尚軍上臺後不久,就要求退位回國。有人遊說汪卉說,“大臣們的權力太大會危及國家,而與大臣們關系太近會危及他們自己。現在中國連婦孺都說法律是商王的法律,不是王的法律。這樣君主就成了主人,國王就成了大臣。此外,尚軍是國王的敵人。我希望國王會想辦法對付他。”
尚軍害怕受到懲罰,想回到魏國。秦人禁止他離開這個國家,說:“尚軍的法律非常嚴格。”因此,他不能離開這個國家,所以他別無選擇,只能返回。惠王以車厘子的極刑處死商鞅,秦人並不同情。
3.商鞅的信原文:商鞅的信做了,卻沒有做,怕百姓不信。這是壹棵樹,矗立在首都的南門,誰能遷移到北門就給誰十塊金子。那些被人民陌生的人不敢搬遷。之後,他們說,“誰能搬遷給五十金。”壹個人遷移,交了五十金,明確表示不會欺負。卒下了命令。註:①順序:指政治改革的順序。②金:古代貨幣單位翻譯:商鞅的法令已經制定,但尚未公布。我怕老頭不相信自己,就在京城市場南門豎起了壹根三十尺長的木頭,誰招的人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兩黃金。人們覺得奇怪,沒人敢動它。他還下令:“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五十金。”
4.尚用古代漢語翻譯了原文。
商鞅的命令(7)沒有下,怕(2)百姓不信自己,而是(3)把樹豎立在都城南門,(4)能搬遷到北門的人給十兩黃金。人怪它,不敢遷徙。他回答說:“能遷移的,賞五十金。”有壹個人遷移到它那裏,需要交五十金,明確表示不會欺騙。卒下了命令。在秩序年間,秦人的首都說,新秩序對千千萬萬人不方便。所以王子違反了法律。魏陽說:“法律不行,就從上面犯。王子,妳的繼承人也不允許被懲罰。罰其子傅公子,罰其師公孫嘉。”明天,秦人都渴望秩序。行十載,秦國不拾遺,山中無賊,民以公戰之勇,私戰之畏。如果秦敏的話壹開始不方便,來了就方便了。魏陽說:“這是壹個違反法律的人!”移到邊緣。後來,人民不敢討論秩序。(選自《史記·尚軍列傳》)
翻譯
商鞅變法的法令準備好了,卻沒有公布。他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下令)在都城南門前擺壹塊三尺高的木頭,招募能(能)動到北門的人,給十二兩黃金。人們看到這些都很驚訝,沒有人敢動這塊木頭。(商鞅)還說:“能搬木頭的,賞五十兩黃金。”壹個搬木頭的人給了他五十兩金子,以示沒有欺騙(百姓)。最後,法律頒布了。變法頒布壹年後,秦人上京告狀,說新法給百姓帶來了成千上萬的不便。這時王子也犯法了。公孫陽說:“新法不能順利實施,是因為上層階級帶頭違反。太子是君主的繼承人,不能處罰,於是虔誠地處死了他的老師公子,並刺上另壹個老師公孫嘉作為懲罰。”第二天,秦國人民聽說了這件事,都遵守了法律。新法實施十年後,秦國出現了壹片太平景象,沒有路可接,山中沒有賊。百姓勇於為國而戰,不敢再私鬥,鄉鎮皆治。這時候有些說新法不方便的人就來說新法好了。公孫陽說:“這些人是不守規矩的人,觸犯了法律!”把他們都驅逐到邊境。從此,百姓不敢再談法律的對錯。
給…作註解
(1)設備:齊全;(2)恐懼:我害怕,我擔心;(3)是:所以(4)養:廣泛征求;(5)地點:到達[6]死亡:最終[7]秩序:政治改革的秩序;(8)黃金:古代貨幣單位(9)已(10)遷移:移動(160)
5.商鞅之太文言翻譯家商鞅秦致1魏陽2吳魏入秦,蕭公以為是相,封為商,稱商君
尚軍治秦,律令行之,公正無私,懲惡揚善,賞罰不分,法如太子。4年後,道不接,民不白取,兵強,臣畏。
但是,我深深地感激,我特別信服。註釋①壹詞選自《戰國策》。
②魏陽:商鞅,姓公孫,戰國時愛國之士,故稱魏陽。因為秦曾封他為商(今陜西商縣),史書上稱他為商鞅。(3) q0ng (y@):古代酷刑。
在罪人的臉上紋身;這裏,割掉妳的鼻子。④期(j9)年:周年。
⑤葛冰:兵器盔甲的總稱。皮革,用皮革制成的釘子。
⑥刻骨銘心,忘恩負義:刻薄少恩。魏陽從魏國逃到秦國,秦孝公拜他為親,賜他商地,史稱尚軍..
尚軍治理秦國時,法律法規得到了最有效的執行,而且公正無私。有權有勢的人犯法,仍受懲罰;論功行賞,不偏袒親信。
連太子都犯法了,雖然懲罰他不容易,但也要刺老師的臉,割他的鼻子作為例子。壹年後,路上沒人撿別人留下的東西,也沒人敢去謀取不正當的財物。
這樣秦國就強大到諸侯都怕了。而商鞅為人刻薄,不太仁慈,只是用強有力的方法來制服人。
6.中國古典商人楊李牧取了誠信的信號,但並未發放。他害怕人民不相信他自己,所以他制定了詳細的法律,但沒有公布。孫楊怕百姓不信任他,就在郭杜的市場南門立了壹根三尺長的木桿,命人把它搬到北門,給它十兩黃金。人們覺得這很奇怪。沒有人開始移動它。公孫陽曰:“能遷者,賞五十金。”於是壹個人拿著木桿半信半疑地去了北門,立馬得到了50金的獎勵。這時,公孫陽下令頒布變法。變法頒布壹年,秦人上京訴苦,新法不便千人。這時候太子也犯法了,公孫陽說:“新法不能順利實施。就是上層階級帶頭違反。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處罰,於是虔誠地處決了他的老師公子,並在另壹個老師公孫賈的臉上刺上了刺字,以示懲罰。”第二天,秦國的人民聽說了這件事,他們都遵守了法律。新法實施十年後,秦國出現壹片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而戰,不敢私戰,農村城鎮不得不戰。把他們都趕到邊疆去生活。之後民眾不敢討論法律的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