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在《從王謝墓誌銘的出土看《蘭亭序》的真偽》壹文中,斷言《蘭亭序》的書法和書寫工具是他的第七世孫智勇所制,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認為夫婦和墓誌銘的寫法屬於隸書的現象與傳世的《蘭亭序》楷書有所不同,從而得出王羲之生活的東晉時期不會有《蘭亭序》這種寫法的結論。
第二,不僅《蘭亭序》的書法不是王羲之所寫,文章也是“在原《何琳序》的基礎上刪、改、擴”,“蘭亭序的文章和筆墨都是智勇所依。”也就是說,傳世的《蘭亭集序》和書法都是偽作,作者是王羲之和隋晨石致用的第七孫。
第三,傳世龍書《蘭亭集序》(馮承素範書)是智勇所著《蘭亭集序》的原作,是最早的墨書。坦率地說,智勇的書法“筆法結構和《蘭亭序》的書法完全是壹個體系”,“可以直白地說,龍書的墨跡才是《蘭亭序》的真本。這墨跡應該是智勇寫的稿子。”《蘭亭集序》完全符合智勇的“禪師”口吻,智勇的書法好到可以寫出這樣的傑作。
第四,重申了李文田的清王朝觀,認定“梁前蘭亭不同於蘭亭”。)《蘭亭》唐朝以後,文字還是很難讓人相信,是什麽字!”“如果說過去沒有關於右軍的書,如果有的話,那壹定是類似於叢包子和叢龍巖的。“王羲之的書法風格只能和上面兩塊碑差不多。
第五,同壹時期不會出現兩種以上不同風格。
郭沫若從閱讀王謝的墓誌銘和晉代的書法風格推斷出蘭亭依賴於許多“根據”和具體時間,然後推斷出《蘭亭序》的思想傾向如何不符合王羲之當時的心境和性格,再推斷出東晉王羲之的書法風格應該是什麽樣子,壹口氣寫了兩三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