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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周南》最後壹篇林芝賞析

原詩:

林芝芝

甄珍的兒子林的腳趾,就在林!

林的決定,甄的姓,於的!

我們森林的角落,大眾的震動,在森林裏!

作者註:

(1)林:麒麟,傳說中的動物。它有不踏的蹄,不觸的額,不觸的角。被古人視為至高無上的美獸,也是中國傳統的瑞獸。它性情溫和,據說能活兩千年。古人認為,凡是麒麟出沒的地方,必有祥瑞之兆。有時用來形容人才出眾,德才兼備的人。《禮記·九禮》:“林、鳳、龜、龍,稱為四靈”。

所以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善良忠厚性格。

(2)趾(zhǐ):足,腳。指麒麟的蹄子。

(3)振動(zhēn):誠實善良。

(4)公子:諸侯之子,為公子。《子孫》這首詩的意思是指周公的子孫。

(5)喻(jiē):喻同喻,感嘆。於傑:哇。

(6)丁:頂上通假字,指額。

(7)公姓:諸侯之子為子,子之孫為公姓。

(8)公祖:諸侯玄孫以下的子孫。這首詩指的是周公的後代。

作者自己翻譯的:

麒麟的腳趾頭不踩人。周公的兒子們那麽老實善良,就是麒麟的體現!

麒麟額頭不壯,周公的孫子們那麽老實善良,就是麒麟的體現!

麒麟的觸角不傷人。周公的子孫如此淳樸善良,是麒麟的化身!

通過作者對《詩經》的簡單介紹,我們可以看到詩中有很多對植物、水草、樹木的描寫,尤其是在國風中,它們都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面貌。這首詩不壹樣。是關於麒麟的。麒麟到底是什麽?作者試圖從文獻中找到壹些線索。

麒麟見於文獻的記載:《春秋》對麒麟有詳細的記載。也就是《春秋》中,十四年(公元前451)魯哀公被俘的事件。

《春秋》中記載:“春,西獵,得林。”。

《春秋左傳》溶為:“十四年春,我去小野打獵,叔父之車(chú)為商所買,以為不祥,以贈於危難之人。仲尼說,“葉林”然後就拿了。”

戰國時期,公羊臯《公羊春秋》詳細記載了“西征獵得林”的事件:“春天,西征獵得林。為什麽書,記住差異。何以爾不是中國的野獸。然而,無論誰接受這份工作,都會得到報酬。領工資的也小,因為就職詞也大。變得偉大,變得偉大。為了博取林的偉大,林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國王,但沒有國王。有些人告訴他們:‘有些人有角。子曰:‘誰來?誰來了!用眼淚和長袍擦臉。顏淵死的時候,孔子說:‘唉!蒼天喪親。魯茲死的時候,孔子說:‘嘿!上帝保佑妳。子曰:‘我窮。' "。

作者的解釋是,當時魯國貴族孫叔石的司機名叫商演,他在大冶這個地方打獵時捕獲了壹只叫麒麟的獵物。貴族獵殺的獵物主要用於祭祀目的。

此外,《孟子》中也有記載:“孟子見梁,王力上沼,顧鴻雁麋鹿曰:‘聖人樂之也’”。

這證明至少在周朝,皇家園林中就有馴養的麋鹿。

從文獻中可以看出,春秋戰國時期,古人在書籍中記載了麒麟。它不僅是祖先的狩獵對象,也是宗教儀式中的重要祭品。

《西遊記》中的“林”是什麽;

作者分析:

我們今天看到的麒麟造型,其實最早出現在南北朝時期。漢初的麒麟造型幾乎都是以鹿之類的動物為原型,馬、牛、犀牛等動物的形象夾在其中。從動物學的角度來看,至少在漢代以前,中國麒麟的形象就應該是作為食草動物出現的。東漢時期,佛教傳入中國後,也引入了許多古代印度的藝術造型。南北朝時期隨著佛教的巨大影響,麒麟的造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吸收了佛教傳說中的動物造型,逐漸演變為獸形。

壹些學者甚至認為獨角獸是長頸鹿。這其實是明朝鄭和下西洋時從外國帶回來的貢品。1415年(明朝永樂十三年),鄭和帶著馬林王贈送的長頸鹿回到南京。因為長頸鹿長得像中國民間傳說中的吉祥之物——麒麟,而當時的中國人對長頸鹿了解甚少,所以大家壹致認為馬林給的長頸鹿就是麒麟。

我們今天看到的具有龍特征的麒麟,最終形成於元代。

從《春秋》“西行狩獵,得壹林”的記載中可以得出壹個信息。既然這種叫麒麟的猛獸能被捕獲,那它壹定是壹種生活在野外的猛獸。其實中國的這些猛獸很多也是有原型的,只是不斷被賦予越來越多的想象空間,最後變成了我們現在看到的人工想象的樣子。那麽回到2500年前的春秋時期,我們可以從“西征獵得林”的故事中得知,既然麒麟能被獵人捕獲,說明這種動物不是神獸,而應該是真正存在過或者曾經存在過的動物。但“西征獵得林”的故事本身就說明,在當時的中國,這種以麒麟為原型的動物其實已經瀕臨滅絕,甚至只剩下這個族群的殘余,無法維持物種的繼續繁衍和發展。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西遊獵得林》中的獨角獸是麋鹿。

麋鹿曾經廣泛分布在東亞。後來由於自然氣候變化和人為因素,在漢末幾乎滅絕。據科學研究,早在3000年前,我國黃河、長江中下遊地區就有麋鹿,漢代以後逐漸減少。它已經在中國生活了幾百萬年。出土的野生麋鹿化石表明,麋鹿起源於200多萬年前,約1000年前至約3000年前最為繁盛,數量達數億只。無論是麋鹿化石的數量,還是我國某個化石遺址的標本數量,在距今約3000年前的商周以後都迅速下降,直到清初野生麋鹿最終消失。

作者自己的詩歌鑒賞:

作者認為這首《林中之指》歌頌的是周公後裔的品格。被後人褒揚為賢淑含蓄的周公,也能從壹個側面反映出周南的主題。這首詩應該是西周中後期的作品。

《石矛序》中有“關雎之行,不犯天下,雖衰世之子,信如足趾厚”之說。

朱《詩傳》中“皇後嬪妃身德,子孫宗親皆德,故詩人以林之趾興眾子”的解釋,似指的“子孫”;

了解了“林”在古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就能把握這首詩所傳達的強烈贊美之情。

作者自己的詩歌鑒賞:

全詩共三章,每章三句,或壹唱三嘆的重復章節和句子,寫作手法和修辭手法反復。

“森林之趾”通向“真龔振子”,就像兩張美麗的圖畫疊加印制而成:“真龔振子”衣袂飄飄,玉樹臨風;“甄珍公子”正直善良,德才兼備;《甄珍公子》文質彬彬,有六藝。用什麽詞來形容“甄珍公子”?詩人想到了獨角獸,壹種仁慈的動物。兩人的形象如此壹致,如此匹配,他脫口而出:“林中之趾,公子之振,在林中!”麒麟和“真龔振子”,這種由衷的欽佩,從詩歌人口中溢出,這是壹種恭維,壹個積極的詞。第二、三章改的字的意思變化不大:從“林”的趾到“鼎”“角”,是對麒麟的重復褒揚;比起“公子”、“公興”、“公祖”的老實厚道。

三章反復背誦,循環往復。詩詞層層遞進,麒麟和公子的形象不斷交替閃現,相得益彰。耳邊回響著贊美的聲音。視覺影像與聽覺效果的交叉,重疊章節的重復,營造出如此溫馨刺激的詩意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