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回答,詩詞屬於韻文中的壹種典型體裁。所謂韻文,其根本特征,也是必要條件就是要押韻。詩詞既是其中的壹種,是壹定要押韻的。
2.什麽是押韻?
要說明什麽是押韻,首先要明白“韻”的概念。我們的漢語,屬於單音節發音的語言,即每個漢字,只有壹個音節的發音。在音韻學上,每個音節的發音由兩部分組成:前壹部分為“聲”,後壹部分為“韻”。以“東”字為例,其反切法註音為“德紅切”,漢語拼音為“dōng”;反切法註音中前面的“德”是東字的聲部,拼音為聲母“d”;而後面的“紅”表示東字的韻部,漢語拼音為“ong”。所謂押韻,是指在同壹首詩詞或韻文中相關各句的相同位置(通常在句尾)使用韻部相同的字。如“東(dōng)”、“同(tóng)”、“工(gōng)”等字,其後面的韻母都是相同的“ong”,所以它們是同韻字,把它們安排在各句相應的位置上,就形成了押韻。
3.詩詞押韻有規律(規則)嗎?
接上面,先說說用韻的標準:廣義地講,只要發音中尾音(韻)相同,且在相應位置上的各字即可構成壓韻,但我國幅員廣闊,方言眾多(部分少數民族使用的非漢語語族的母語且不討論),同壹字的發音在各方言中不盡相同,所以為方便交流溝通,現在壹般是用標準普通話的發音作為用韻標準。而在過去,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標準:漢代以前用韻完全按照口語發音,漢末的三國時期至晉代,人們開始了用韻標準制訂上的嘗試,最主要的表現就是各種韻書的大量出現。然而在此間仍為形成統壹的用韻體系,自然也還談不上標準。直至隋代陸法言《切韻》的出現,才開始有了統壹的用韻規範,以後的各朝各代紛紛在此基礎上制訂了各時期相應的用韻標準,其中對近代影響最大的莫過於金代官方在宋代《廣韻》基礎上編訂的《平水韻》。而今天我們進行詩歌或相關韻文的創作,人們根據各自的習慣采用了多種用韻標準,這壹點在眾多古代文學愛好者中有著集中的體現,如寫近體詩使用《平水韻》,寫詞使用《詞林正韻》,寫曲使用《中原音韻》等。還有用所謂新韻的,即按照現代語音制訂的用韻標準,這裏有兩種:壹種是參照過去韻書的方法,將現代漢字分別歸到相應的“韻部”,同壹“韻部”的字即是同韻字,可以互相押韻,而不同韻部的字是不可以押韻的。另壹種比較簡單,就是直接用漢語拼音的韻母押韻,如鹽(yan)、先(xian)、間(jian)、元(yuan)等字,它們的韻母分別是an\ian\uan,其中ian的第壹個字母i和uan的第壹個字母u稱為韻頭,而押韻時,韻頭不必相同,只要後面的字母相同即可押韻,所以un\en通押、ei\ui\i通押、ong\eng通押;還有元音字母e和o可以相押,u和v(魚)可以相押。
其次在今天的自由體詩歌中用韻不壹定講字的聲調,以現代漢語論,普通話分為四聲即陰平聲(1聲,如先xiān)、陽平聲(2聲,如鹹xián)、上聲(3聲,如顯xiǎn)、去聲(4聲,如現xiàn)。嚴格意義上的押韻,是要區別聲調的,此即所謂的平仄,在現代漢語中,平聲指1、2聲,仄聲指3、4聲;壹般1、2聲之間的同韻字可以相押;3、4聲之間的同韻字可以相押,而1、2聲與3、4聲之間不壓韻。而古代發音中有壹種“入聲”的聲調,今天的普通話發音中以不存在。在過去,入聲聲調不與別調相通,入聲字只能押入聲字。這壹點我們在使用舊韻時應格外註意。
以上就是押韻的基本法則,在說說詩詞中的押韻規律:首先是押韻的位置,在舊體詩中,通常在句尾最後壹個字押韻(例外者如楚辭中句尾常有“兮”這壹語助詞,壹般這類字不入韻,而是其上壹字押韻),有的是句句押韻(如《柏梁臺詩》),但通常是隔句押韻。對於四句的絕句與八句的律詩則定格在第二、第四、(律詩)第六、第八句句尾押韻,首句句尾字如和用韻之字屬於同聲調,壹般也要押韻。絕句和律詩壹般只用壹個韻,而較長的長詩或排律允許使用兩個以上的韻,中間稱之為“換韻”,換韻,壹般在頭壹個韻使用兩個以上的韻腳後,而換韻時在韻腳轉換之間壹般要求相連的兩句押韻,之後再連續用此韻可隔句押韻。換韻時,韻的聲調亦可同時改變,不壹定要求沿用前韻的聲調。
對於詞曲而言,押韻的位置有著嚴格的要求,不同的詞(曲)牌有不同的押韻方法,這些可參照相應的詞譜予以學習。相比而言,舊體詩在韻字使用上比較嚴格,韻書上不同韻部的字是不可以通押的,而詞曲在這壹方面要求比較寬松,只要是同韻同調字,通常都可以相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