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名稱登記變更申請報告:
社會組織成立登記後,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履行內部程序(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或者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並在完成內部程序後30日內通過社會組織信息網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250號令)第二十條:社會團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備案(以下簡稱變更登記)。社會團體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2.《外國商會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渝民發[2013]第133號)第十七條:外國商會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業務範圍、活動區域、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外國商會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序變更登記事項後,應當在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其中,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須提交原法定代表人離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審計報告。外國商會的章程修改,應當自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30日內生效。外國商會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序調整負責人,變更會員時,應當在30日內向登記機關備案。
如何申請商會成立黨支部?
向商會所在地街道黨工委請示,提交建立黨支部的書面申請(說明商會概況、現有黨員人數及根據黨章規定建立黨支部的必要性)。當地街道黨工委收到申請後,按照組織程序對商會的申請進行審批。
哪個部門審批商會申請成立黨支部?
1.商會發起人首先要向業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籌建商會的報告及相關材料;
2 .業務主管部門批準並聽取發起人的籌備工作匯報後,出具籌備批復;
3.商會籌備組到相關銀行驗資(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3萬元);
4.驗資完成後,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籌建商會報告及相關材料,以及驗資報告;
5.經登記機關同意後開展籌備工作。即:申請準備-受理-審批準備-申請設立登記-審核-許可-發放-公告。(註:商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工商聯。去工商聯審批後,準備商會章程、公共場所信息、工作人員花名冊、資金情況、法人身份證等資料到當地民政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