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者們在講到封建禮教、封建家長制迫害劉蘭芝時,大多語焉不詳,有證據不實之感。《漢魏六朝詩鑒賞辭典》說得稍微具體壹些:“《禮記?本命》中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焦母迫害劉蘭芝用的是第壹條。《禮記》中還規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焦母壓制焦仲卿用的是孝順這壹條。”我認為這個說法是武斷的。焦母當時的文化素養有多高我們不得而知,在詩中並不能看到她如何引經據典地援引《禮記》條文迫害劉蘭芝和焦仲卿。並且,我們都知道:“《禮記》是儒家經典《三禮》(《儀禮》《周禮》《禮記》)之壹。西漢尚《儀禮》、東漢兼講《周禮》,三國之後才興起講《禮記》之風。”《孔雀東南飛》的故事發生於東漢末年,三國後學術界才興起講《禮記》之風,所以,《禮記》不可能成為東漢時的道德準則,也不大可能成為那時的禮教方面的殺手鐧和緊箍咒。
必須指出,論者們似乎在有意無意地忽視《孔雀東南飛》中大量的違反《禮記》條文的內容。
如:“父母存,不許友以死。”劉蘭芝、焦仲卿相約以死,作者卻對他們的殉情抱有同情、贊賞的態度。
如:“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劉蘭芝“女行無偏斜”,“奉事循公姥”,不算未孝未敬之人。焦母即使以為她不孝敬,也不用生氣埋怨。應對她進行教導,如還不聽就責備她,責備後仍不悔改,才叫兒子把她休掉。而焦母對劉蘭芝總看不順眼,故意找茬,本身就是大大違反禮教的。
如:“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縱之,而寧數休之。”意思是說,對兒媳辛勤勞累之事,公婆即使特別疼愛她,也只好任她去幹,但要不時勸她多休息。劉蘭芝“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焦母不但不叮囑她休息,反而嫌她織慢了,嚴重違反了禮教。
如:“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焦父未出場,雖有“公姥”並舉的情況,但大都認為這是個偏義復詞,意義指向於“姥”:焦母。從“兒今日冥冥,令母在後單”看,焦母應說是寡婦。我們都知道,三綱五常、三從四德是封建禮教、封建家長制、封建宗法制度的核心內容。如果焦母丈夫還在世,那麽,家裏發號施令、頤指氣使,就輪不到她;如果焦母丈夫已去世,那麽,她就應聽焦仲卿的。劉蘭芝好像也死了父親,而劉家發號施令、說壹不二的卻是劉兄,並不是劉母。我們可以假設:如果焦仲卿像劉兄壹樣,在家裏由他說了算,劉蘭芝就不會被驅遣;如果理解、同情女兒的劉母像焦母壹樣當家做主,劉蘭芝也不會被逼再嫁。從這裏可以看出,所謂的封建禮教之類在焦劉兩家都未嚴格地貫徹執行。劉蘭芝的悲劇甚至還可以說是由於“三從四德”未貫徹落實好而造成的。
綜上所述,可見:壹、從作品本身看,焦母、劉兄有暗合封建禮教加害劉蘭芝的行為,卻有更多的嚴重違背封建禮教而加害劉蘭芝的行為,我們不能說焦母、劉兄是封建禮教的幫兇,就和不能說焦母是反封建禮教的鬥士壹樣。若嚴格地按《禮記》的教義來行事,劉蘭芝的命運可能還要好壹些。劉蘭芝的悲劇絕不是所謂封建禮教和封建家長制的迫害造成的。二、從作品內外的社會環境看,以《禮記》為核心內容的封建禮教在當時遠未成為社會大眾(包括作者)的基本的價值觀,家庭中的倫理關系也還未按儒家的那壹套教義來約束,並不存在什麽專門扼殺幸福婚姻和美滿愛情的封建家長制和封建宗法制度。因此,不能把劉蘭芝的死歸罪於封建禮教、封建家長制的迫害。
我們認為劉蘭芝的死與她自身的性格有關。
劉蘭芝很自信,對自己的聰明能幹很自負。“十三能織素,……十六誦詩書”,自我評價很不差。同時,她又很敏感。婆婆對她的不滿、存心找茬,她十分清楚。“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非為織作遲,君家婦難為!”倔強的她無法逆來順受。她不迂回、不婉轉,她直來直去、主動地表明立場:“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其自尊與叛逆的性格表現得十分鮮明。
劉蘭芝的自尊和叛逆突出地體現在離開焦仲卿前的“嚴妝”上。“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著我繡夾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躡絲履,頭上玳瑁光。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這些文字突出了劉蘭芝的自尊。歷來女子被休回家,大都或面容憔瘁,或衣冠不整,或淚流滿面,或尋死覓活。但劉蘭芝覺得這樣做是對自身形象的糟蹋,對自我尊嚴的損害。她盡管也有巨大的悲傷哀怨,但表現出來的仍是光彩照人、風姿綽約。這本身就是對焦母的示威與抗議:妳不是說東家的秦羅敷“可憐體無比”、“窈窕艷城郭”嗎?她究竟有沒有本少婦漂亮?妳不是希望我窩窩囊囊地掃地出門嗎?我偏要比做新娘子時更鮮亮更神氣。這分明是壹種抗議與示威。果然,她“上堂啟阿母”時,“阿母怒不止”。
婆媳倆,壹個脾氣暴躁,心胸狹窄,毫不寬容,喜歡找茬;壹個又自尊敏感,自信倔強,只知針鋒相對,不能柔婉圓通、逆來順受,要長久地生活在壹個家庭中,古往今來,都是非常難的。
蘭芝的自尊與叛逆還深刻地表現在與兄長的對話中。“阿兄得聞之,悵然心中煩,舉言謂阿妹:‘作計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後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榮汝身。不嫁義郎體,其往欲何雲?’”“其往欲何雲”――往後打算怎麽辦?這裏的潛臺詞很是豐富:往後打算長久地獨身嗎?往後打算長久地在娘家住下去嗎?往後打算長久地在兄嫂門下寄食嗎?往後還有比現在更好的人家嗎?往後焦仲卿真的能再接妳回去嗎?等等。聽後,“蘭芝仰頭答”。這裏的“仰頭”很有深意,她的自尊、剛強、鎮靜、不順從、不低聲下氣,表現得很充分,很動人。她的回答有反話正說(理實如兄言),有明順暗反(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有陽奉陰違(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而“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看似痛快的應允,實則已是定下了最激烈的叛逆之心:逼急了,我只有壹死,那妳的妹榮兄貴、高攀太守的美夢也壹並落空完蛋。如果劉兄沒有那麽專橫、勢利,如果劉蘭芝沒有那麽守信、自尊,沒有寧可玉碎、不可瓦全的反抗與叛逆,那麽,劉蘭芝的自殺悲劇根本就不會上演。
與仲卿的相處,蘭芝體現得較多的是自尊、柔情與率性任真。對仲卿她有兒女柔情。對婆婆性格清醒的了解和絕不逆來順受的個性,讓她毅然決然地提出結束與仲卿的婚姻。這時,兒女柔情少了,率性任真多了。劉蘭芝忠於愛情、珍惜愛情,卻又不為愛情而委屈自己,這裏很有後來的個性解放、婚姻自主的成分。而相比之下,仲卿則更為重情。他的“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非壹般男人所能道出。仲卿和蘭芝話別時都表現了兒女柔情與對未來的幻想。但蘭芝面對的是“性行暴如雷”的兄長,他的逼婚,根本無視忠貞愛情和兒女情長,無情地破滅了他們的幻想。蘭芝與仲卿最後壹次會面時,她說:“以我應他人,君還何所望。”看似絕情,實為對愛情、婚姻的絕望與絕望之後的清醒,以及對自我尊嚴的以攻為守的全力維護。她不知生性軟弱的仲卿是否屈服,不知仲卿與東家的秦羅敷是否好上了,不知仲卿對婚變有何態度。因此,她要用看似絕情的話來試探仲卿。她應該想到了這話可能傷害仲卿,但率性任真使她有些急不擇言了。
若仲卿此時是似笑非笑、似怒非怒、如釋重負,那倒是蘭芝的最大悲哀。但蘭芝聽到的是尖酸刻薄的諷刺與挖苦,是同樣重情輕生的真情表白,是毅然赴死的壯烈豪情:“賀卿得高遷!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葦壹時紉,便作旦夕間。卿當日勝貴,吾獨向黃泉!”文學史上,女子為情而死的不在少數,男子為情而死的少而又少,焦仲卿就顯得非常的難能可貴了。
蘭芝的“何意出此言”表面上是生氣了,實際上她聽到了最願意聽到的話。這話證明著,仲卿是多麽的重情,多麽的愛自己。“黃泉下相見,勿違今日言”,說得幹脆爽利,毫無猶豫與遲疑,仍是劉蘭芝的率性、任真、幹脆、自尊性格的自然流露。自尊者活著時會努力追求自身的尊嚴,如果遇到侵犯,他會選擇激烈的反抗,當他覺得活著時自尊無法維持時,他會選擇走向死亡,這是尊嚴實現的另壹種形式。裴多菲的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與劉蘭芝的精神氣度驚人地巧合。所以,我們認為,劉蘭芝的選擇自殺,雖有婆婆、兄長的因素,但主要的是由她自身的性格決定的。她的自尊是她性格的內核,叛逆則是自尊的外在表現形式。
把握當時的社會風氣和思想脈搏,對認識劉蘭芝的性格及其性格的時代特征很有作用。中國詩歌史上誕生了劉蘭芝這樣的為了性情和自尊而不惜壹死的藝術形象,在我國文學史上乃至思想史、文化史上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事件,這也是這個作品具有重大藝術價值和思想價值之所在。而片面地以階級分析、政治分析的方法來研究這個作品,就很難把握它在“人的覺醒”和“文的自覺”中的價值和影響。
曹清富,語文教研員,現居廣東深圳。本文編校:老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