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寶三年(公元744年),兩個旅行家來到洛陽城。在隨後的兩千多年裏,他們的名字伴隨著中國文學的跌宕起伏,但他們的光彩卻越來越耀眼,成為詩歌史上名副其實的雙子星。
“壹去北京,就帶十個乘客去梁園。”白出京到羅,遇杜甫,到汴州,遇高適,三人隨而行。“醉臥秋色,與日人手拉手走。”(杜甫《尋訪範十》與李隱居十二年,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這兩個人是詩人李白和詩聖杜甫。這位仙人和壹位聖人在當年洛陽牡丹之巔相遇,兩顆星熠熠生輝,成為詩歌史上的壹大盛事。在這次會議上,學者聞壹多曾在杜甫中激動地寫道:“要在三通上畫角,三通上發鼓,再提出壹支筆來蘸金墨,這樣才能寫出大書特書。因為在我們四千年的歷史中,除了孔子和老子的相遇(如果他們曾經相遇的話),沒有什麽比這兩個人的相遇更重要、更神聖、更值得紀念的了。"
後人對這壹盛事大為興奮,但當時兩黨的心情卻是另壹番滋味。因為那時候,他們的生活都不是很如意。李白四十四歲,卻因為得不到權貴的允許,被唐太宗退錢(此後寫了《夢裏天目山升天》、《入酒》),而比他小十壹歲的杜甫,從十年前進士未能考上開始,壹直在周遊列國,恰在此時,他遊到了東都洛陽。幸好有詩,幸好有酒,“酒遇知己千杯少”。對於壹個詩人來說,世界上什麽更重要?
於是所有的煩惱和悲傷都隨風而去,只為在詩歌的壹杯又壹杯中尋找快感。相聚短暫而愉快。杜甫後來在《送李十二白二十韻》壹詩中寫道:“戲談惜野,醉翁天真。”他說自己多嘴多舌,粗魯無禮,李白的本性也是狂野不羈的。兩個膽大的人聊得很投機,兩個人都是酒國的人,喝酒的時候各自都表現出壹些幼稚。
當時李白雖已被朝廷賜還,但詩名早已遠播,可謂“天下人皆知君子”。今天,李白也是壹個超女人物。而太白可以說是詩歌史上“詩人合壹”的真正代表。他的壹生輝煌而優雅。比如他驕傲地吹噓“雖不足七尺長,卻心滿”,何這樣的瘋子見了會驚為神仙;他也是壹名遊騎兵。他從少年時代就喜歡任俠,寫過很多贊美遊俠的詩,比如《俠客》。他曾經英勇豪邁,走的時候面不改色;他憑借出色的劍術在長安街與壹幫歹徒搏鬥,然後安然脫險。在尚武尚詩的盛唐,他是文武雙全的當紅寵兒。
所有這些光環疊加在壹起,沒有壹個靠近他的人不會被輻射。然而在那個時候,杜甫還只是壹個無名小卒。壹方面,欣賞對方確實喜愛他的詩歌,另壹方面,他對李白的欽佩之情猶如壹望無際的長江。於是他除了晚上喝酒紙說話,還跟著李求長生,“同期采瑤草”(《贈李白》),做些風流的事。
後來,他們深入到道教聖地吳王山的壹個空無壹物的小洞穴,打算尋求永生和修道並采用靈丹妙藥。然而,他們要去拜訪的華蓋君還沒有成仙就已經下葬了,所以石賢和史聖必須回去。初遇洛陽時已是三月初春,訪仙歸來已是秋高氣爽。在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另壹位詩人高適(唐朝的壹片葉子掉下來,可以砸到三位詩人)。他們三個聚在壹起,穿越汴州,大口喝酒,上臺唱歌,大方地回憶過去。正是這次聚會,在杜甫的生命記憶中揮之不去。後來杜甫西到長安,李白獻詩:“飛檐走壁遠,杯在手”(《魯郡東石門送杜甫》)。
第二年,高適南遊楚國,與齊、魯同行。“余逸東是客,妳(李白)像兄弟。醉眠秋色,與日人手拉手。”(《尋隱居與李十二首》)。睡在同壹張被子上,壹起手拉手走路,顯示了兩人的深厚感情,甚至會引發其他聯想。
結伴出遊時,李白曾暫住於魯沙丘城,有詩《送杜甫於沙丘城下》:“若思君子,送其南。”不知不覺又到秋天了,不過這次是他們分手的時候。李白南遊,浪跡江湖,杜甫西去長安做學問。壹個定居為“渭北春樹”,壹個遊蕩為“江東落霞”(《春日憶李白》),從此再未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