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概念:方子,又稱“藥方”。
從廣義上講:任何含有藥品名稱、數量以及任何壹種藥品的配制的書面文件,都可以稱為處方。
狹義:註冊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在診療過程中為患者開具的,經藥學技術人員審核、配制、核對,作為藥品發放憑證的醫用藥品醫療單據。
中藥處方是包含名稱、數量、煎藥方法等內容的書面文件。以及制備任何壹種中藥制劑。是醫生辨證論治的文字記錄和憑證,體現醫生的辨證立法和用藥要求。它既是對中藥調劑人員的書面通知,也是中藥調劑工作的依據,是計價和統計的憑證。它具有法律意義。
藥方的構成:除了選擇適當的藥物外,還應包括君、臣、佐、使。
1,君藥:對發病機理或主要癥狀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藥物是第壹位的。
2.臣藥:輔助主藥加強對主癥的治療作用或對兼癥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是處方中的輔藥。
3.佐藥:佐藥,即配合君臣加強療效,或直接治療繼發性疾病;佐藥系統用於消除或減弱君臣藥物的毒性,或限制其嚴重程度;遇有不良佐藥,病情較重,邪氣較強時,拒絕用藥時,使用與君臣藥性質、味相反,又能在治療中起補充作用的藥物。
4.通經藥或調和藥
求收養是壹個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