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曲是元代文人新創作出來的壹種詩歌形式。
元曲原本來自所謂的“蕃曲”、“胡樂”,首先在民間流傳,被稱為“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調”。隨著元滅宋入主中原,它先後在大都(今北京)和臨安(今杭州)為中心的南北廣袤地區流傳開來。 元曲有嚴密的格律定式,每壹曲牌的句式、字數、平仄等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
元曲是中華民族燦爛文化寶庫中的壹朵奇葩,它在思想內容和藝術成就上都體現了獨有的特色,和唐詩宋詞鼎足並舉,成為我國文學史上三座重要的裏程碑。
元代是元曲的鼎盛時期。壹般來說,元雜劇和散曲合稱為元曲,兩者都采用北曲為演唱形式。散曲是元代文學主體。不過,元雜劇的成就和影響遠遠超過散曲,因此也有人以“元曲”單指雜劇,元曲也即“元代戲曲”。
雖有定格,但並不死板,允許在定格中加襯字,部分曲牌還可增句,押韻上允許平仄通押,與律詩絕句和宋詞相比,有較大的靈活性。所以讀者可發現,同壹首“曲牌”的兩首有時字數不壹樣,就是這個緣故(同壹曲牌中,字數最少的壹首為標準定格)。元曲又稱詞余、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