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本章年表”中的瑕疵及補訂
(壹)前後表述不壹致
1.“第四章通俗小說(壹)”正文中說:“1912年同年出現的徐枕亞的《玉梨魂》、吳雙熱的《孽冤鏡》,還有李定夷的《霣玉怨》,三人被稱為‘三鼎足’。”(第71頁)該章所附“本章年表”1914年條下寫道:“7月李定夷《霣玉冤》由國華書局出版”(第100頁)。
補訂:李定夷所寫的是《霣玉怨》,而非《霣玉冤》。
2.“第十章 茅盾”所附“本章年表”1933年條下說“2月《子夜》由開明書店出版”(第184頁);“第十四章 小說(二)”所附“本章年表”1933年條下又說“1月茅盾小說《子夜》(長篇)由開明書局出版”(第257頁)。
補訂:經朱金順先生考證,開明書店***出版兩種《子夜》初版本,壹種是1933年1月出版的平裝本,壹種是1933年4月出版的精裝本。[3]
“本章年表”先是說《子夜》初版於1933年2月,後又說初版於1月。有兩個“證據”似可證明前壹說法。壹是茅盾本人在回憶錄中說:“《子夜》初版印出的時間是壹九三三年二月初,我從開明書店拿到了幾本樣書後,就在二月四日和德沚壹起,拿上《子夜》,還帶了兒子,到北四川路底公寓去拜訪魯迅。”他還在引用瞿秋白《讀子夜》時加註說:“瞿秋白此評寫於壹九三三年七月十六日,《子夜》出版在三三年二月──這是實際出版的時間,開明版《子夜》的版權頁上印的初版時間是三三年四月。”[4]二是,北京大學圖書館現藏壹本“民國廿二年二月”開明書店版《子夜》。然而,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為再版本,並非初版;據朱金順先生說,他收藏的《子夜》三版本版權頁上,標明“民國廿二年壹月初版發行”。此外,1933年2月3日《魯迅日記》載“茅盾及其夫人攜孩子來,並見贈《子夜》壹本”。倘若如茅盾所言“《子夜》出版在三三年二月”,那麽,以當時印刷周期,這年2月3日茅盾怎能贈送《子夜》壹書給魯迅?因此,該書初版於1933年1月。不過,1月出版的,只是《子夜》平裝本,因為,茅盾回憶說,他贈送魯迅的是平裝本,“精裝本尚未印出”。那麽,精裝本初版於何時?1933年6月19日《魯迅日記》有“午後保宗來,並見贈精裝本《子夜》壹本”。5說明,此時《子夜》精裝本已出。目前,精裝初版本較罕見,陳子善先生說,他曾在日本關西大學圖書館的“增田涉文庫”見過1936年茅盾贈送增田涉的精裝初版本,此外,上海圖書館收藏有壹本,其出版時間均為1933年4月。
3.“第十三章 沈從文”所附“本章年表”1934年條下有“10月《邊城》(中篇小說)由生活書店出版”。(第292頁)
“第九章 文學思潮與運動(二)”所附“本章年表”1934年條下卻寫道:“同月沈從文《邊城》在《國聞周報》第11卷第11期連載,至第16期止,單行本本年9月由上海生活書店出版。”(第219頁)
補訂:沈從文的《邊城》由上海生活書店於1934年10月出版。
4.“第十二章 巴金”所附“本章年表”1931年條下有“夏 作《霧》。連載於《東方雜誌》第28卷第20至23號”。(第272頁)
而“第十四章 小說(二)”所附“本章年表”1931年條下卻寫道:“10月始 巴金《霧》(中篇)連載於《東方雜誌》第28卷第19至第23號。”(第333頁)
補訂:巴金的《霧》在《東方雜誌》的連載開始於第28卷第20號,頁碼為第89—102頁。
(二)表述與史實不符
5.“第六章 新詩(壹)”所附“本章年表”1926年條下說:“5月 聞壹多的《詩的格律》發表於15日《晨報副鐫·詩刊》。”(第144頁)
補訂:(1)經查《晨報副刊》,聞壹多的《詩的格律》發表於《詩鐫》第7號(1926年5月13日出版)。(2)把徐誌摩、聞壹多等在《晨報副刊》編辦的詩歌周刊稱為“《晨報副鐫·詩刊》”,不妥。盡管徐誌摩等當事人以“詩刊”稱之,如《詩刊弁言》(發刊詞)、《詩刊放假》(終刊詞),但考慮到①聞壹多曾親自為這個詩歌專刊畫了刊頭畫,畫中寫著“詩鐫”二字(無“詩刊”),②“《晨報副鐫·詩刊》”的簡稱“詩刊”容易與1931年徐誌摩等創辦的《詩刊》相混淆。故,建議以《詩鐫》或《晨報副刊·詩鐫》稱之。
6.“第九章 文學思潮與運動(二)”所附“本章年表”1934年條下寫道:“同月沈從文《邊城》在《國聞周報》第11卷第11期連載,至第16期止。”(第169頁)
補訂:經查《國聞周報》,《邊城》全文分11次分別發表於1934年1月1日—21日、3月12日—4月23日《國聞周報》第11卷第1—4期、第10—16期。
7.“第九章 文學思潮與運動(二)”所附“本章年表”1933年條下寫道:“12月沈從文主編《大公報·文藝副刊》。”(第219頁)
補訂:《大公報·文藝副刊》於1933年9月23日創刊。創刊前壹日,《大公報》曾刊登《本報增刊“文藝副刊”啟事》:“本報現約定鄭振鐸,聞壹多,朱自清,俞平伯,梁思成,金嶽霖,余上沅,楊金甫,沈從文諸先生及林徽音女士,編輯《文藝副刊》。”[6]可見,當初《大公報》社約定的《文藝副刊》編輯有10人之多,而沈從文只是其中之壹,且排名倒數第二位。當然,這並不能推翻壹些研究者認為此時由楊振聲和沈從文***同負責編輯《文藝副刊》的說法[7],因為,把鄭振鐸、聞壹多、朱自清、俞平伯等“前輩”列入編輯名單,有可能:壹是為了借助其名聲,二是他們參與編輯但不負主要責任,實際上的主編只是楊、沈二人。那麽,有沒有可能“12月沈從文主編《大公報·文藝副刊》”?從現存資料看不出這點。周作人是《大公報·文藝副刊》的主要撰稿人。查《周作人日記》,1933年9月10日記載:“(下午)四時往達子營三九(號),應沈(從文)君茶話之約,談《大公報》‘文藝’副刊作文事。”從同年10月開始,周作人的日記中,幾乎每月都有出席《大公報·文藝副刊》聚會的記錄。如10月22日,“午(和俞平伯)同往北海漪瀾堂‘文副’之會,來者今甫、從文、廢名、余上沅、朱孟實、振鐸等***八人”;11月26日,“午往豐澤園應《大公(報)》‘文副’招,來者金甫、從文、平伯、佩弦、西諦、健吾、巴金、梁思成君夫婦等”。[8]在《周作人日記》中,每次都先述“今甫、從文”之名,顯見楊振聲、沈從文是聚會的主要人物。而與會之人,都是當初《大公報》約定的《文藝副刊》編輯,由此更可見,也許沈從文所做具體編輯事務較多,但這並不能說明就他壹人是主編,事實是楊振聲、沈從文兩人負責主編。這是我們在介紹《大公報·文藝副刊》主編時,應該予以說明的。(至於1933年12月之後是否由沈壹人主編,已不在本文討論之內)
8.“第十六章新詩(二)”所附“本章年表”1931年條目載:“1月徐誌摩主編《詩刊》創刊(本年9月移交陳夢家主編),創刊號發表梁實秋的《新詩的格調及其它》。”(第287頁)
補訂:(1)徐誌摩並未在“本年9月移交陳夢家主編”《詩刊》。理由如下:
第壹,第三期《詩刊》版權頁標明“二十年十月五日出版”,也就是說,第三期直到1931年10月5日才出版;而刊登在這期的《敘言》是徐誌摩撰寫的,從其內容也可知,這期由他主編。因此,直到1931年10月5日第三期出版,徐誌摩並沒有把主編移交其他人。
第二,1931年下半年,由於任教於北京大學等高校,徐誌摩多數時間住在北平,雖然數次回上海探親,但他畢竟對於編輯部設在上海的《詩刊》編務已多有不便。正是考慮到這點,徐在第三期《詩刊》“敘言”中公布了兩個收稿人和通訊地址,第壹個是“邵洵美上海二馬路中央大廈壹九號”,第二個是“徐誌摩北平米糧庫四號”。這說明:直到第三期出版之後,徐誌摩仍然沒有把《詩刊》移交陳夢家主編,否則,他為何不公布陳夢家的通訊地址?
第三,1931年12月,陳夢家在為《詩刊》第四期撰寫的《敘語》中說:“三期的《詩刊》剛露出壹點嫩芽,對花園起始照管的人聽了上帝的吩咐飛上天去,他在那裏?”所謂“對花園起始照管的人”,就是徐誌摩。也就是說,按照陳夢家的說法,“三期的《詩刊》剛露出壹點嫩芽”,徐誌摩就死了(“聽了上帝的吩咐飛上天去”)。此說頗可疑。倘若陳夢家所說無誤,則直到徐誌摩遇難的1931年11月19日,《詩刊》第三期尚未編輯就緒(“剛露出壹點嫩芽”)。而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第三期已於徐誌摩遇難前壹月出版。由此也可推斷,陳夢家話中的“三期的《詩刊》”有誤,應為“四期的《詩刊》”。也就是說,陳夢家那句話,不能證明他擔負了第三期的主編。
第四,陳夢家主編的是《詩刊》第四期。關於這點,陳夢家在刊登於第四期卷首的《敘語》中有清楚的交代。此外,從1931年12月他寫信讓胡適把徐誌摩遺留在北平的《詩刊》稿件寄給自己[9],也可見第四期由他主編。
(2)經查《詩刊》創刊號,梁實秋發表在該期的文章標題為《新詩的格調及其他》,而非《新詩的格調及其它》。
二 正文中的瑕疵及補訂
9.修訂本仍以初版本中王瑤先生1985年所寫的《序》作為序言。王瑤先生在《序》中談及“在不同時期出版的各種有關現代文學史的著作”時,列舉了其中三部“較早的著作”,即胡適《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1922年)、陳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國文學史》(1928年)和周作人《中國新文學之源流》(1932年)。
補訂:(1)胡適那篇文章的標題,出現了兩種寫法,壹為《五十年來之中國文學》,壹為《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該文系胡適應邀為申報館五十周年紀念而作。據《胡適日記》,1922年2月6日:“開始做《五十年來的中國文學》壹文。”3月3日:“回家,作文,到十二時,居然把《五十年的中國文學》做完了。”3月7日:“《五十年之中國文學》抄成了,又改作壹節。”3月10日:“孑民先生有信,他很贊許我的《五十年的中國文學》。”10可見,在胡適那裏,該文多數時候題為《五十年來的中國文學》。1923年2月,該文被收入申報館五十周年紀念特刊《最近之五十年》由申報館出版,題為《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1924年3月,該文收入“五十年來之世界文學”由申報館出版單行本。需註意,據1924年3月申報館印刷發行的單行本,其封面標題為《五十年來之中國文學》,而正文中的頁眉卻寫為“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很可能由於這個緣故,上海良友圖書印刷公司1935年出版的阿英選編《中國新文學大系·史料·索引》中,“論文集”所列《胡適文存二集》的目錄中,寫為“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而“專著”所列目錄中卻作“五十年來之中國文學”。據查,1924年上海亞東圖書館初版《胡適文存》時,此文標題為《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後來,此文標題大都寫作“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比如安徽教育出版社(合肥)2003年9月出版的《胡適全集》。
既然如此,《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是幾乎通行的寫法,王瑤先生並沒有像某些讀者認為的“寫錯了胡適那篇文章的標題”。但王瑤先生認為這篇文章發表於1922年,卻有誤。由前引《胡適日記》可知,《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寫於1922年2—3月,初稿寫完後,胡適還先後請蔡元培、魯迅為此文提意見,1922年8月21日魯迅致信胡適說:“大稿已讀訖,警辟之至,大快人心!”[11]需要指出,在上海書店1987年3月影印出版的申報館五十周年紀念特刊《最近之五十年》扉頁,有壹段上海書店的出版說明,聲稱該影印本據“1922年2月初版本影印”,這顯然有誤,應據“1923年2月初版本影印”。
(2)周作人那壹部書的題目應為《中國新文學的源流》[12]。
10.“第六章 新詩(壹)”在談到早期白話詩人時寫道:“新青年社中的沈尹默(1883—1971年)和新潮社俞平伯(1900—1990年)、康白情(1896—1958年)、傅斯年(1896—1950年)。”(第95頁)。其中,康白情的生卒年有誤。
補訂:直到20世紀80年代,康白情的生卒年仍撲朔迷離、眾說紛紜。可能由於這個緣故,初版本沒有註明其生卒年。進入90年代後,陸續出現了壹些考辨康白情生卒年的文章。經管林等考證,康白情生於1896年,卒於1958年[13]。修訂本顯然采納了此說。管林是康白情建國後在華南師範學院中文系任教時的學生,後長期任教於該系,故其言本應可信。但,2006年12月華南師範大學舉辦了“康白情新詩創作研討會”,與會的60多位專家學者中有些是康白情當年在華南師院時的同事、學生,他們對於康白情生於1895年、卒於1959年沒有提出異議。[14]
管林根據當年與康白情同事的老教師的回憶,以及康白情生前寫的有關材料,認為:“康白情於1896年4月9日(即光緒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誕生於四川省安嶽縣來風鄉井家溝的壹個地主兼商業的家庭中。”[15]後來論者都從此說。筆者在華南師範大學查閱的康白情檔案,也與管林的這壹說法吻合。
但,康白情的卒年應該是1959年而非1958年。據筆者在廣東省檔案館和華南師範大學查閱的相關檔案,1958年4月8日中***廣東省委宣傳部將康白情定為“壹般右派分子”,同年5月康白情在華南師院辦理退職手續後不久回家鄉。曾專程前往四川省安嶽縣采訪的範奎山說:“康白情的親友回憶說,他死在巫山縣他當年為軍閥當幕僚的朋友家中,病死原因是得了霍亂,時間是1959年。”[16]
11.“第九章 文學思潮與運動(二)”:“1927年春創辦新月書店,由胡適任董事長。”(第156頁)
補訂:陳從周編《徐誌摩年譜》1927年條下載:“春 與胡適之邵洵美等籌設新月書店於上海。”[17]學界大都從此說,修訂本亦不例外。而實際上,新月書店創辦於1927年7月1日。有兩則史料為證:
① 1927年6月29日、30日和7月1日,《申報》連續三天刊登《新月書店開張啟事》,明確說,新月書店“定於七月壹號正式開張”;
② 7月2日,即新月書店開張次日,梁實秋主編的《時事新報·青光》刊出署名“嚴家邁”的《新月書店參觀記》,詳細報導了剛開張的新月書店情形,文中說:“胡適之、徐誌摩等所辦之新月書店,本月壹日開張。”
12.“第十四章小說(二)”介紹劉吶鷗時,附註其生卒年為“1900—1939”。(第251頁)
補訂:大陸文學界壹般認為劉吶鷗生於1900年,卒於1939年。持這種觀點的有邵伯周《中國現代文學思潮研究》(學林出版社1993年版)、馬良春等主編的《中國現代文學思潮史》(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95年版)、譚楚良《中國現代派文學史論》(學林出版社1996年版)、陳安湖主編的《中國現代文學社團流派史》(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許道明《海派文學論》(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等。而臺灣地區學者大都認為他生於1905年、卒於1940年。[18]
首先說生年。姑且不看臺灣地區學者判定劉吶鷗生於1905年的理由,《讀書》(1998年第10期)發表了彭小妍《劉吶鷗1927年日記──身世、婚姻與學業》。據劉吶鷗1927年日記,他的出生日期是1905年9月22日。這個記載應該不會錯;1905年也不可能是1900年的誤記。因為,日記中說“1912年7歲入鹽水巷公學就讀”、“1918年13歲畢業進入臺南長老教中學”……劉吶鷗在日記中誤記壹次是可能的,多次誤記就不大可能,更何況劉吶鷗所寫的是日記。可見劉吶鷗於1905年9月22日出生。
關於劉吶鷗被槍殺壹事,1940年9月4日《申報》刊登了《福州路昨日血案 劉吶鷗被擊死》,茲摘錄關鍵的壹段話如下:
被擊殞命之西裝男子,經查悉名劉吶鷗,福建人,年四十壹歲,為壹新文學家。中日戰前,曾任南京中央攝影場編導部主任,旋於去年任日方與亞院文化局所設之中華影業公司總經理。
除死者年齡與劉吶鷗不符之外,姓名和主要事件均相同(劉吶鷗祖籍福建)。
並且,同年9月5日《申報》有壹條報道說,“因恐劉吶鷗被殺後,某方團體今日擬施報復暴行”[19],警務當局采取了戒備。說明,9月4日報道的劉吶鷗被殺事件非虛。
因此,劉吶鷗於1940年9月3日被槍殺於上海為實。
13.“第十六章新詩(二)”中說:“新月派詩人曾試圖引入多種西方詩體……轉借十四行詩的試驗,卻產生了壹批成果,如孫大雨的《決絕》、饒孟侃的《棄兒》、卞之琳的《壹個和尚》、朱湘的《十四行英體》之十二、陳夢家的《太湖之夜》、羅念生的《自然》、李惟建的《祈禱》等。”(第361頁)據此,顯見著者視羅念生為新月派詩人。
補訂:羅念生不是新月派詩人。理由:(1)除朱湘外,羅念生與徐誌摩、陳夢家等新月派詩人素無往來;(2)羅念生沒有在新月派編辦的刊物發表過詩作;(3)1929年羅念生赴美留學,直到1934年才回國,是時新月派已解體。
希望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