箏,現稱“古箏”,因曾在秦國廣為流傳而被稱為“秦征”。比如宋代歷史上魏文帝“倡東舞,秦征奏西樂”和“秦征寬厚和諧溫婉”的詩句,就是“秦征”的話。這首詩叫《與七色》,也說明鄭善於表現慷慨激昂的曲調,而色則善於演奏優美柔和的旋律。
在眾多樂器中,與琵琶相比,箏的演奏技法更容易掌握,民間壹直有“琵琶壹千天,箏壹百天”的說法。這意味著學習和演奏古箏相對容易,而學習和演奏琵琶相對困難。但從音樂的角度來看,無論技術上有多難或多容易,能夠達到“手作曲”的程度,就不僅僅是技術問題了。如果沒有良好的音樂修養作為基礎,只有高超的技巧,是不可能在音樂表演中達到“無礙,無奇”的境界的。正因如此,梁朝人在《鄭賦》中這樣描寫:“聲絕,玉竹聲清。弦依高斷,音隨妙指續。”如果《秦征》音色不美,表現力不豐富,就不可能“吐出”出“獨特的曲調”,“養出”出“清亮的歌聲”;當音樂跳躍到壹個暴力的地方時,正是秦征的弦斷了的時候。音樂並沒有在這壹刻停止,而是跟著“妙智”的聲音持續不斷...這不僅是秦征技巧的精妙寫照,也是對音樂藝術的絕妙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