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原毀》文章鑒賞
古之君子,其責己也重以周①,其待人也輕以約②。重以周,故不怠③;輕以約,故人樂為善。聞古之人有舜者,其為人也,仁義人也。求其所以為舜者,責於己曰:“彼④,人也;予,人也。彼能是,而我乃不能是!”早夜以思,去其不如舜者,就其如舜者。聞古之人有周公者,其為人也,多才與藝人⑤也。求其所以為周公者,責於己曰:“彼,人也;予,人也。彼能是,而我乃不能是!”早夜以思,去其不如周公者,就其如周公者。舜,大聖人也,後世無及焉;周公,大聖人也,後世無及焉。是人也,乃曰:“不如舜,不如周公,吾之病也。”是不亦責於己者重以周乎!其於人也,曰:“彼人也,能有是,是足為良人矣;能善是,是足為藝人⑥矣。”取其壹,不責其二;即其新,不究其舊,恐恐然惟懼其人之不得為善之利。壹善易修也,壹藝易能也,其於人也,乃曰:“能有是,是亦足矣。”曰:“能善是,是亦足矣。”不亦待於人者輕以約乎?
今之君子則不然。其責人也詳⑦,其待己也廉⑧。詳,故人難於為善;廉,故自取也少。己未有善,曰:“我善是,是亦足矣。”己未有能,曰:“我能是,是亦足矣。”外以欺於人,內以欺於心,未少有得而止矣,不亦待其身者已廉乎!其於人也,曰:“彼雖能是,其人不足稱也;彼雖善是,其用不足稱也。”舉其壹,不計其十;究其舊,不圖其新,恐恐然惟懼其人之有聞也。是不亦責於人者已詳乎!夫是之謂不以眾人待其身⑨,而以聖人望於人,吾未見其尊己也。
雖然,為是者有本有原,怠與忌之謂也。怠者不能修⑩,而忌者畏人修。吾嘗試之矣。嘗試語於眾曰:“某良士,某良士。”其應者,必其人之與{11}也;不然,則其所疏遠、不與同其利者也;不然,則其畏也。不若是,強者必怒於言,懦者必怒於色矣。又嘗語於眾曰:“某非良士,某非良士。”其不應者,必其人之與也;不然,則其所疏遠、不與同其利者也;不然,則其畏也。不若是,強者必說於言,懦者必說於色矣。是故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嗚呼!士之處此世,而望名譽之光,道德之行,難已!
將有作於上者{12},得吾說而存之,其國家可幾而理{13}歟!
註
①重:嚴格。周:周密、全面。②輕:寬容。約:簡少。上面這二句出自《論語?衛靈公》壹文中“躬自厚而薄責於人”。③不怠:指不懈怠地進行道德修養。④彼:指的是舜,傳說中遠古時代的君王。⑤多才與藝人:多才多藝的人。⑥藝人:能幹的人。⑦詳:全面,周詳。⑧廉:少,這裏指的是不嚴格。⑨不以眾人待其身:不用普通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意為對自己的要求太低。⑩修:求上進,提高道德品質。{11}與:黨羽,同夥。{12}將有作於上者:居於上層而要有所作為的人,指的是執政的大臣們。{13}幾可理:也許可以得到治理。幾:差不多。理:即“治”,治理。唐代為了避高宗諱,“治”改為“理”。
《原毀》是韓愈的“五原”之壹。“毀”就是誹謗、詆毀,“原”就是推究、探求,“原毀”就是探求誹謗滋生的根源。安史之亂後,唐朝執政者及世族大地主結黨營私,而由於上層統治者於人求全責備,於己則務求寬容,導致下層地主階層很難登上政治舞臺,即使得官,也“動而得謗”,屢遭排擠。面對這樣的現實,為了探求產生毀謗的根源,韓愈寫下此文,希望引起上層統治者的重視,采取措施糾正這股歪風邪氣,抑制誹謗的滋生。
韓愈的議論文壹般都具有結構嚴謹、說理透辟、邏輯嚴密的特點,《原毀》也不例外。文章的宗旨在於探索毀謗之根源,從古今君子之對比入手,先古後今,由正到反,最後揭示弊端產生的根源,框架緊密,環環相扣,足見文章結構布局之良苦匠心。
文章開篇便指出,古之君子“責己”“待人”的正確態度。第壹段,寫古之君子責己“重以周”,待人“輕以約”,又可以分為三層。先總論責己、待人的原則及其效應。責己“重以周”,所以自己不懶惰松懈;待人“輕以約”,所以別人樂於做好事。文章從於己於人都有好處這壹結果,肯定了古之君子立身處世的可貴精神。在提出論點後,用例證的方法分別加以闡明。第二層,寫古之君子以聖人舜、周公為榜樣,在比較中揣摩人之所以成為聖人的原因,去其不如舜、周公的地方,保持和發揚接近聖人的優點。概括他們“責”“求”“去”“就”等行為,小結這壹層大意,以感嘆句“是不亦責於身者重以周乎”收束,把嚴於責己的問題講得相當深透。第三層,談寬以待人。“取其壹,不責其二”,從橫的方面論述對別人的寬厚;“即其新,不究其舊”,從縱的方面說明古之君子“待人輕以約”;“恐恐然惟懼其人之不得為善之利”,寫古之君子只怕人家得不到為善益處的焦慮心情。
第二段緊承上文,剖析“今之君子”表現。談“古之君子”的態度是“責己”“待人”,而談“今之君子”卻用“責人”“待己”。壹字之差,點明了兩者不同的態度。對人的缺點,壹個是“取其壹,不責其二;即其新,不究其舊”,壹個是“舉其壹,不計其十;究其舊,不圖其新”。對人的優點,壹個是“恐恐然惟懼其人之不得為善之利”,壹個是“恐恐然惟懼其人之有聞”。由此得出結論:今之君子責人詳、待己廉的實質是“不以眾人待其身,而以聖人望於人”。這壹結句,簡潔有力,跌宕有致,開合自如,非大手筆不能為之。
接著,作者在第三段以“雖然”急轉,引出“怠”與“忌”是毀謗之源。韓愈認為:士大夫之間毀謗之風的盛行是道德敗壞的壹種表現,其根源在於“怠”和“忌”,即怠於自我修養且又妒忌別人;不怠不忌,毀謗便無從產生。“怠者不能修”,所以待己廉;“忌者畏人修”,因而責人詳。這些為下文“是故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的結論作了鋪墊。文中既有理論概括,又有實證論述,水到渠成地得出了上述根本結論。段末三句,既交代了此文的寫作目的,呼籲當權者糾正這股毀謗歪風,又語重心長地寄托了作者對國事的期望。
《原毀》還有壹個比較突出的特點,即對比手法的運用。有“古之君子”與“今之君子”的對比,有同壹個人“責己”和“待人”不同態度的比較,還有“應者”與“不應者”的比較。從待人、對己兩個方面,通過古、今“君子”的對比,指出他們的不同表現和態度,進而得出“怠”與“忌”乃是毀謗根源的結論。最後,再以“某良士”“某非良士”的壹反壹正的“試語”相對比,甚至把對比和壹定的形象性描寫結合起來,揭露的作用更鮮明尖銳。兩個“責於己曰”“早夜以思”等排比手法的運用,使文章往復回環,迂曲生姿,大大增強了造勢效果。
全文既有理論概括,又有例證說明;既有正面開導,也有反面對比。行文嚴肅而懇切,句式整齊中有變化,語言生動而形象,刻畫當時的不良士風,可謂筆鋒犀利,入木三分。
後人評論
吳楚材、吳調侯《古文觀止》:“全用重周、輕約、詳廉、怠忌八字立說。然其中只以壹‘忌’字,原出毀者之情,局法亦奇。若他人作比,則不免露爪張牙,多作仇憤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