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結婚時新郎新娘的房子叫新房?有典故嗎?
“洞房”壹詞很早就出現了,但起初並不是指結婚用的新房。相傳漢代大才子曾有壹首《賦論》的詩,描寫的是失寵的陳皇後得知漢武帝答應將來要死,於是苦苦等待。然而會晚了,又不見君王的寵幸,於是獨自徘徊,只好“掛明月照自己,洞房壹夜。”這裏的新房不是指剛結婚的新房,而是指幽深豪華的臥室。北周時,庾信《唱舞三河》詩中有壹句,說的是洞房花燭明,而不是新房。在唐代,“洞房”壹詞被頻繁用來指男女相愛的地方,以此來形容“閨房之戀”。如“落葉流向玉臺,寒秋洞房夜開”(沈全琦《古歌》),“別吹羌笛嚇鄰裏,別用琵琶鬧洞房”(喬《倡女走》)都是例子。這些“洞房”不僅僅是指新婚臥室的詞語。由於盛唐時期佛教的流行,洞房也被用來指和尚的山房。王維有詩“洞房藏深竹,清夜聞春光”(《蘭若留道師》)。直到中唐時期,洞房才逐漸擴展到婚房。詩人朱清玉在《試張繼水部》詩中留下了膾炙人口的詩句:“洞房昨夜停紅燭,待天明訪姨媽。”《古今小說·於今怒打情郎》:“二人拜天地,拜夫母,然後禮畢,送回洞房吃喜酒。”洪深《富家之迷》第二幕:“二十年前,男女進洞房後總談愛情。”宋代詩人洪邁在《容齋隨筆》中有壹句流傳後世的名句“洞房花燭夜,要做第壹回”。此後,洞房逐漸成為新婚夫婦對新房的專用稱呼,壹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