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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覺哉故居謝覺哉簡介

謝覺哉同誌被稱為“延安五老”之壹,是中國* * *產黨老壹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傑出的社會活動家,中國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之壹。謝覺哉,原名謝覺齋,字環南,學名魏健,湖南寧鄉縣人,1884年5月生。1905清代中後期考取秀才。1919加入五四運動,1921加入新民學會,1925加入中國* *產黨。在第壹次大革命及其失敗後的壹段時間裏,主要在鄂、滬、湘鄂西蘇區從事黨的宣傳教育工作,先後擔任《大江日報》、《紅旗日報》、《工農日報》主編。1933年4月,在中央蘇區工作,歷任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秘書長、內務部長,主持並參與起草了中國紅色革命政權中最早的《勞動法》、《土地法》、《婚姻條例》等壹系列法規。1934 10參加過長征。

紅軍到達陜北後,任內政部部長兼中央西北辦事處秘書長,後任陜甘寧邊區司法部部長兼高等法院院長。七七事變後,赴蘭州,任中共中央駐蘭州辦事處代表。同年9月,任陜甘寧邊區政府高等法院院長。1939年2月任中央黨校副校長。1941曾任陜甘寧邊區參議院副議長。1948年8月任華北人民政府委員,9月任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長。新中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長。195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1965曾任第四屆全國政協副主席。1971六月15病逝於北京。

謝覺哉壹生不謀私利,不圖名利,清正廉潔,艱苦樸素,實事求是。他願意做幾十年的人民公仆。

他經常對孩子說:“我是* * *制作人,妳們是* * *制作人的孩子。不允許妳有特權思想。”他規定他的孩子不能隨意使用他的汽車。他在內務部工作期間,本著“為中央分憂,為群眾解憂”的精神,不僅親自參與各項救災和撫恤政策的制定,還走遍災區,訪貧問苦,解決實際問題。作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他不僅親自辦案、作典型示範,還深入全國各地法院,親自查看案卷,大膽糾正冤假錯案,更好地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獻身於黨,更勤於為民謀利”是延安時期謝覺哉生日時獻上的詩句,也是謝覺哉革命生活的最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