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境理論最先出現於文學創作與批評。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代文學創作中有“意象”說和“境界”說。唐代詩人王昌齡和皎然提出了“取境”“緣境”的理論﹐劉禹錫和文藝理論家司空圖又進壹步提出了“象外之象”﹑“景外之景”的創作見解。 明清兩代﹐圍繞意與境的關系問題又進行了廣泛探討。明代藝術理論家朱存爵提出了“急境融徹”的主 張﹐清代詩人和文學批評家葉夔認為意與境並重﹐強調“舒寫胸臆”與“發揮景物”應該有機結合起來。近代文學家林紓和美學家王國維則強調“意”的重要性。林紓認為“唯能立意﹐六能創建”﹔王國維認為創辭應服從於創意﹐力倡“內美”﹐提出了詩詞創作中的以意勝的“有我之境”和以境勝的“無我之境”兩種不同的審美規範。
在詩歌中“意境”壹詞最早見於唐代王昌齡的《詩格》,其中稱:“詩有三境”。提出了意境、物境、情境三境說。唐末司空圖,提出“思與境偕”;宋代蘇軾則是“境與意會”;王世貞是“神與境會”。明代朱承爵在《存余堂詩話》中則進壹步明確地使用了這壹概念,他說:“作詩之妙,全在意境融徹,出聲音之外,乃得真味。
在繪畫中“境界”壹詞最早見於宋代郭熙的《林泉高致》當中的《畫意》壹篇。“及乎境界已熟,心手已應,方始縱橫中度,左右逢原。”
王國維總結了前人成就,結合西方美學的觀念建立比較系統的意境說。他在《人間詞話》中說:“文學之事,其內足以攄已,而外足以感人者,意與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與境渾。其次或以境勝,或以意勝。茍缺其壹,不足以言文學。”他把意境作為衡量詩歌藝術的唯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