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纏足在古代是普遍現象嗎?讓我們看看著名導演張繼剛。他合作排練《解放》的時候,有壹次問他年邁的母親為什麽要纏足。我媽的回答讓我印象深刻:“舊社會,女人都要纏足,否則嫁不出去。”
壹個
纏足又稱纏足,是將人的雙腳活生生地擠壓變形,變成壹朵又尖又小的“三寸金蓮”
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陳獨秀、胡適、魯迅等著名文人對這種陋習進行了猛烈抨擊,導致新女性的出現,放棄了自殺的行為,之後逐漸銷聲匿跡。
二
也有說源於唐代,詩人杜牧有詩“瘦尺約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
據說女子纏足,多見於五代時的晚唐。
根據高洪星的纏足史,纏足始於宋代。由於朱成的理學在宋代培養了大量的封建文人,由此衍生出嚴格的男尊女卑觀念。沒錯,宋代文人愛上了弱柳強風的身姿,認為這些女子裹著腳,踩著高跟鞋走路,搖搖晃晃的身體更能激發她們強烈的優越感。
三
《輟耕錄》記載:“元豐(1078—1085)以前纏足少,宋末恥於大腳。”北宋末至南宋,纏足十分普遍,“足”在民間已成為女性的代名詞。
事實上,最初只有壹些出身高貴的女性會纏足。畢竟古代生產力薄弱,女性纏足後行動困難,很難做體力活。出身高貴的女人不需要考慮這些家庭的生計。他們從小纏足,有仆人伺候,壹對三寸金蓮包裹起來,是他們結婚議親時的資本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