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詩序》是目前我們能夠見到的文學史上第壹篇詩歌專論.即此而言,它在中國古代文學批評上所具有的開創之功,已經是十分令人矚目的了.然而更重要的是,它首先註意到了詩歌創作最本質的情感因素,並且明確地將情與誌緊密聯系在壹起,去論述產生詩歌的動因,提出了抒情言誌的新觀念. 《序》文壹開始就說: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誌,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這就不僅是承傳了先秦以來所認識到的詩歌是心誌、懷抱等理性表現,而且闡明了理性表現要靠情感的萌動.固然心誌用語言表現出來就是詩,但語言表現則須 情動 ,而且只是語言還不足以成為《詩經》中辭、樂、舞合壹的 風 、 雅 、 頌 的詩,還須情感更強烈的 嗟嘆 、 長歌 、手舞足蹈.所以《序》文接著說: 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治世之音安以樂,……亂世之音怨以怒,……亡國之音哀以思,……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進壹步指出了詩歌在情感的強烈抒發過程中所創造的審美屬性,以及由藝術美而引起的巨大感染力.應該說,《毛詩序》以上對《詩經》情感特質的論述,除了因為當時詩歌創作尚未從附屬於音樂舞蹈的初始狀態獨立出來,成為自覺的語言藝術,故而表現出的混於樂、舞的局限性之外,就其本質而言,已經接近了文學自覺時期的詩歌理論.這無疑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對後世詩論影響極大,西晉陸機在《文賦》中關於 詩緣情以綺靡 的 緣情說 理論就始於此. 但是,《毛詩序》以上對詩歌情感特質開創性的論述,在下面評議所謂《詩經》的 六義四始 時,卻又陷進了先秦儒家 詩教 所論只能為禮義政教服務的怪圈中,而出現了矛盾和謬誤.這段全文如下: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故詩有六義焉:壹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戒,故曰風.至於王道衰,禮義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而變風、變雅作矣.國史明乎得失之跡,傷人倫之廢,哀刑政之苛,吟詠情性,以風其上,達於事變而懷其舊俗者也. 故變風發乎情,止乎禮義.發乎情,民之情也;止乎禮義,先王之澤也.是以壹國之事,系壹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政有個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是謂四始,詩之至也.
這裏所說的 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 ,本來是無可厚非的.正由於詩歌巨大的藝術感染力,使其具有獨特的認識世界、改造世界、陶冶性情的社會價值, 先王 才用之來完善道德,實施教化.這裏並不存在,也不應該得出詩歌只能為道德、教化服務,而不能有其他諸如愉娛、審美作用的結論.但是《毛詩序》卻恰恰得出了這壹結論,提出要 發乎情,止乎禮義.於是便背離了前面所論的 情動於中而形於言 的廣泛包容性,而退化為情感必須規範於人為的屬於意識形態的 禮義 之內,失去了熱情活躍富於創造力的自由馳騁,成為統治者手中的工具.因此, 發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禮義,先王之澤也. 這 情 就不再允許是真正屬於本性的 情 ,而變為虛假的投合統治者專制口味的 情 ; 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 就成為詩歌創作唯壹的目的和歸宿,並且 刺 時,也壹定要 主文而譎諫 ,閃爍其詞、婉轉委曲.總之,壹切又回到了春秋後期孔子 思無邪 、 溫柔敦厚 的 詩教 中,前面情感論所放出的光芒也就開始暗淡了.正如魯迅在《摩羅詩力說》中所尖銳批評的: 如中國之詩,舜雲言誌,而後賢立說,乃雲持人性情,三百之旨,無邪所蔽.夫既言誌矣,何持之雲·強以無邪,既非人誌.許自由於鞭策羈縻之下,殆此事乎. 因此,在論述 六義四始 時,只涉及了與為王政教化服務的內容密切相關的 四始 : 風 、 大雅 、 小雅 、 頌 ,至於藝術表現手法的 賦 、 比 、 興 ,則只字未提.這樣就又為後世俗儒完全屏棄情感,力主先秦落後的 言誌說 打開了方便之門. 綜上所述,《毛詩序》實際上是文學批評上的真知灼見與謬誤保守主張的矛盾混合體,而無論是堪稱卓越的情感闡發,還是落後錯誤的以誌反情,都對後世詩論有深遠影響.壹篇專論中所以出現如此的自相矛盾,這大抵就是因為它並非出於壹人之手的緣故.南朝宋時範曄著的《後漢書》,在《儒林列傳》中說:初,九江謝曼卿善《毛詩》,乃為其訓.(衛)宏以曼卿受學,因作《毛詩序》,善得《風》、《雅》之旨,於今傳於世. 又提出了衛宏於西漢、東漢儒學復古、讖緯之風最盛時期 作《毛詩序》 ,與東漢、三國時說法不壹致.倘衛宏確實參與了《毛詩序》的文字加工,以當時的儒學甚至走上以神話為王權統治服務的程度,對西漢初期毛萇的論點妄加篡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