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很認真的背誦過余光中的散文《聽聽那冷雨》,是壹個我至今想起來都惡心的語文老師讓我們背誦的,截取壹段。
我的理智告訴我,我惡心的是他的人品,而不是他所教授的語文。就好像妳討厭的壹個人,總是會有那麽幾分閃光點,即使我們總是選擇性的去忽略。
不可否認,《聽聽那冷雨》是我所有中學課本裏最喜歡的壹篇文章,沒有之壹,而是唯壹。至少目前是這樣的,還沒有改變。
其實中學時代,最可怕的壹件事就是,朗誦熟讀全本,並背誦!背!誦!想自己從來沒有真正的去認真地背誦過,可能過於自信,所以也就懶得去背,索性自己幸運,幾乎很少被抽到起來背誦課文。
我想山東的同學,大部分是看過這篇文章的,對於美的東西,誰能有完全的抵抗力呢?寫文章的人,初期總是喜歡把自己的文章搞得很華麗美好,最好加上幾句別人看不懂的語句詞語,顯得自己很優秀。恩,就好像真的會有人看壹樣。
看各種古詩,背各種宋詞,婉約派,因為美。然後費勁周折的挑選幾個詞語,放在自己的文章裏,最好是有人肯問,然後妳清清嗓子,告訴他:某某詞的出處是某詩的某壹句,此詩又是誰寫的。說不盡的享受好不好。
就好像現在,耳機裏不放著《斑馬斑馬》,旅行沒有去過大理西藏就不好意思說自己文藝壹樣。身邊的人藏不住對旅行的向往,可是越是向往就越是害怕,怕不是自己想象的那個樣子。其實人都是很自私的,我打賭,真正喜歡宋冬野的人,心裏必然是矛盾的,不想他火,因為會爛大街,又不忍心他不火,因為喜歡。雖然我壹直覺得,他的歌翻唱的人,似乎都比他唱的好聽。
那個喜歡把文章搞得華美異常,喜歡費盡周折想詞,喜歡各種民謠,就是現在提筆的七令。
兩年前,大理,麗江,鳳凰,是我覺得必須要去的地方,可是現在的心情有已經寥寥。
兩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前塵隔海,往事如煙,妳聽,那冷雨。
不是壹個留戀過去走不出去的人呢,而是壹個不願意去忘記的人。幾年前,文藝還是壹個誇人的詞匯,現在已經成了惡心人的用語。女神還只是奧黛麗赫本,蘇菲瑪索的代名詞,現在已經人人可稱,只要有個好點的手機。
我壹直認為九零後是沒有“回憶”的壹代,總是壹個地方壹個地方的轉移,身邊的人變化的快,曾經記憶中的地方,也不知在什麽時候,就會被拆除重建,即使是喜歡的東西,也會因不知名的原因逝去。我們的記憶沒有落腳點,古屋不在嗎?
我心安處,即是吾鄉。
那些曾經的壹切,都不會離妳而去,只是隱藏在記憶的最深處。
······
這些話,我不知道說了多少次,拿來安慰自己,拿來安慰別人,其實,還是很有用的。最近卻是越發的沒有用了,所有的事情,總是會在同壹個時間段內 爆發,不僅僅妳壹個人。
比如,總是在那麽壹個瞬間,身邊的人開始大批的脫單,似乎商量好了壹般。抑或,在某個時間,妳會發現,身邊的人都遭遇了或多或少的不幸與困苦。我可以說是緣分,但是,更應該說是,是壹顆石子,突然落入湖中。
其實,我推薦所有人去回憶自己的曾經。我寫日記,寫空間說說,日誌,在qq空間已經快被淘汰的時候,我依舊不願意放棄。而且不會去刪除,只是在覺得,在某個時刻,可以有個地方,讓妳回憶起,多年前的妳,是個多美妙的事情啊。
包括如今的寫文章,依舊是如此。隨著人數的越來越多,越是不能寫出自己的文章。人少的時候,可以做自己喜歡的樣子,自己開心就好,漸漸地也就不能這樣想了,因為我怕自己的不合理想法,影響妳們,是不是太自大了。
前塵隔海,古屋不在,聽聽那冷雨。
所以,現在是,喜歡妳任何樣子,不違本心,不負真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