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專業、科目及要求
(壹)美術學(41)專業統考:(素描、色彩)
總分200分,考試科目:
1.素描──3小時,限用鉛筆、炭筆表現(滿分100分)。
2.色彩──3小時,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現(滿分100分)。
(二)藝術設計(42)專業統考:(設計基礎、專業設計)
總分200分, 考試科目:
1.設計基礎──3小時, 表現手法不限(滿分100分)。
2.專業設計──3小時, 表現手法不限(滿分100分)。
(三)音樂學(43)專業統考:(歌曲演唱或鋼琴演奏、聽音能力測試)
總分200分,考試科目:
1.歌曲演唱或鋼琴演奏 ──自選曲目壹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聲、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滿分100分)。
2.聽音能力測試 ──筆試,內容為音高、音程、和弦、節奏、調試、旋律等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
(四)音樂表演(44)專業統考:(歌曲演唱或器樂演奏、聽音記譜)
總分200分,考試科目:
1.歌曲演唱或器樂演奏 ──自選曲目壹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聲、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滿分100分)。
2.聽音記譜 ──筆試,內容為音高、音程、和弦、節奏、調試、旋律等(滿分100分)。
(五)舞蹈學(45)專業統考:(舞蹈素質測試、舞蹈自選片斷、舞蹈即興模仿)
總分300分,考試科目:
1.舞蹈素質測試──基本素質(滿分100分)。
2.舞蹈自選片段──限2分鐘以內(滿分100分)。
3.舞蹈即興模仿(滿分100分)。
六)藝術教育(46)專業統考:(專業主修 、基本素質測試)
總分200分,考試科目:
1.專業主修 ── 展示時間5分鐘以內。在以下內容中任意選擇壹種:①舞蹈自選片段、②歌曲演唱或器樂演奏、③自選散文、小說片段或詩歌壹篇進行朗誦(滿分100分)。
2.基本素質測試── 自備200字以內自我介紹(滿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