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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女人為什麽要纏足?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傷害婦女的壹種陋習。在舊社會,女孩長到五六歲,就要用裹腳布把腳裹得緊緊的,強迫她們不能正常發育。久而久之,他們的腳都變形了。當時的習俗認為跛腳越小越好看,所以叫“三寸金蓮”。女孩在找婆家。約會時“看腳不看頭”,認為腳小才好看。在中國古代,女人走路慢,行動慢。《詩經》寫道:“月出皎潔,人美,舒窈更正”。蜀國是赤山;正確,描述走好的方法。張的《賓》也有“羅襪懶旺”之說。

這個說法始於漢代。持這種觀點的人是根據郝的說法,引自《丹引通誌》:“程氏忠侯亮尚女足,長八寸,脛上附平趾,過緊不襪,小如禁。”《孔雀東南飛》裏還有壹句詩,寫著“壹步踏,細步行,天下無雙”。我覺得這些都是對小腳的描述。第二種學說始於六朝。據《南史》記載,昏君董祺侯爵為潘貴妃雕金貼地,讓公主在上面行走,蓮花日日步步生。六朝樂府雙排纏說:“新羅繡纏,膚如春研;別人說得不好,我卻知道可憐!”唐代韓握寫的《資子》中有:“六寸肌膚因圓光,白螺繡顯紅托利;南朝皇帝欠情,卻重金蓮輕青牙。”所以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六朝時期是纏足的開始。三論始於唐代。易世貞《瑯琊集》記載:安史之亂時,楊貴妃在馬元坡吊死後,壹位老婦人靠撿襪子致富。他的女兒於飛也撿到了壹雙麻雀頭鞋;嵌有珍珠的鞋子只有三英寸長。於飛視此為稀世珍寶,從不輕易給別人看。據《詩中將軍龜》記載,唐玄宗自蜀歸依,為紀念楊貴妃寫下《羅襪銘》:“羅襪,羅襪,香塵不絕;細而圓,地下鉤;窄弓,把第壹輪月亮拿在手裏。《群談采盈》中有壹首關於楊貴妃襪子的詩:“淩波仙女不歸,獨留馬尾山塵襪;窮,不在三寸,踏遍中原萬裏。“清代《衛藏圖》載:藏燈,形似弓鞋,俗稱公主鞋。公主指的是唐朝的文成公主,曾經嫁給吐蕃贊普,棄宗稱謝。據此,有研究者認為這是唐代纏足的壹例。唐代也有對女子小腳的描寫,如“小頭鞋窄衣,...白居易《商鞅人》中的天寶晚妝。四論始於五代。據陶《南村輟耕錄》記載,南唐時有壹個宮葬,名為燕娘,身材苗條,能歌善舞。”皇後為金蓮,高六尺”,令瑤娘以帛縛足,彎成月牙狀,穿白襪舞於蓮中,婆娑繞,宛若淩雲踏霧。”《道山新聞》也說:李後主瑤娘用帛裹腳,使她身材苗條,彎足如月牙。張邦基的《墨莊漫錄》也說,弓足起源於南唐的李後主,是纏足的開始。出現的時候對人有效,最好是苗條的。自此,纏足之風興起。據說清朝入主中原後,康熙帝頒布法令,禁止婦女纏足。這壹對女人真的很像“解放”。但長期形成的習慣不容易改變,這在當時引起了很多爭議。康熙七年,大臣王羲之免禁,於是百姓公開纏足。直到解放前夕,纏足之風才逐漸消失。

女性纏足作為壹種民俗,得到了封建統治者的認可和文人的欣賞。但在歷代正史中很少見到關於這方面的記載。因此,要弄清古代女子纏足的起始時間似乎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