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陰陽合同糾紛應如何處理?
1.陰陽合同糾紛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被認定無效的,不能認定為有效的民事法律關系;
(2)消極合同被認定為有效的,應當認定為有效,合同雙方應當基於消極合同實際履行;
(3)如果正合同的訂立使得其他股東或者本可以主張優先購買權的* * *人放棄優先購買權,那麽在正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其他股東或者* * *人有權以負合同價款為同等條件再次主張優先購買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6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壹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陰陽合同是否有效?
陰陽合同符合法律才有效。鑒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是嚴重違反我國稅收管理法規的行為,經有關部門調查,屬於壹般偷稅的,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且頻繁,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