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夏天的詩句 - 為什麽文學發展具有歷史繼承性?它表現在哪些方面?

為什麽文學發展具有歷史繼承性?它表現在哪些方面?

後壹階段的文學總是踩在前壹階段文學的腦袋上的。

比如,如果沒有詩經和楚辭,怎麽會有樂府?

小說發展史,這個是最有代表性的文學的歷史繼承性的東西。從樂府詩講述故事開始,到漢晉的誌人誌怪小說,再到隋唐演義,再到宋朝的話本,再到元朝劇本講述故事,再到明朝四大小說,接著是清朝,最後是現當代文學中的小說。

表現在哪些方面的話,首先,體裁,其次,題材,最後,審美觀。

中國文學史的分期,是當前學術研究領域中頗為重要的課題。幾個月來,大家對此熱烈探討,幾位研究文學史的老前輩也都發表了卓越而且具體的意見。然而由於這壹問題關涉到對祖國文學遺產的全面評價與認識,極為錯綜復雜,還不易得出恰如其分的結論,所以還有必要展開更加廣泛深入的探討。正如李長之先生所說,這是理論問題,也是實踐問題。如果不付出辛勤艱苦的勞動,那是難竟全功的。

這裏就各家的分期意見試提出壹些不同的看法來商榷,希望得到指正。

   (壹)

在開始探討之初,為了便於說明問題,有必要先把各家分期的輪廓概述壹下。

李長之先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壹期 上古到西漢(古代);第二期 東漢到盛唐(中世紀);第三期 中唐到鴉片戰爭(近古);第四期 鴉片戰爭到五四(近代)。

遊國恩先生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壹期 上古到春秋末(公元前十八世紀——公元前四世紀);第二期 戰國到東漢(公元前三世紀——公元二世紀);第三期 建安到盛唐(三世紀——八世紀);第四期 中唐到北宋末(九世紀到十二世紀初);第五期 南宋到鴉片戰爭(十二世紀初期——十九世紀中葉);第六期 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十九世紀中葉——壹九壹九年)。

陸侃如、馮沅君先生在“關於編寫中國文學史的壹些問題”和“關於中國文學史分期問題的商榷”兩文中提出六段十四期。六段是:(壹)周以前;(二)周代;(三)秦至南北朝;(四)隋至元;(五)明清;(六)鴉片戰爭以後。十四期是:(壹)上古至殷周之際止(公元前十壹世紀以前);(二)西周及春秋(公元前十壹世紀到前六世紀);(三)春秋末年至戰國(公元前五世紀到前三世紀);(四)秦漢(公元前三世紀末期到後二世紀末期);(五)建安到隋統壹(二世紀末期到六世紀末期);(六)隋及初盛唐(六世紀末期到入世紀中後期);(七)中晚唐及五代(八世紀後期到十世紀中期);(八)北宋(十世紀中期到十二世紀初期);(九)南宋及金(十二世紀初期到十三世紀中期);(十)元代(十三世紀中期到十四世紀中期);(十壹)明前期(十四世紀中期到十六世紀中期);(十二)明後期(十六世紀中期到十七世紀中期);(十三)清初至鴉片戰爭(十七世紀中期到壹八四○年);(十四)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壹八四○——壹九壹九)。

此外,林庚先生也在“文學遺產”上發表“關於中國古典文學史研究上的壹些問題”,壹文精練地對分期問題提出了意見。(1)

   (二)

應該說,以上幾家的分期意見都是辛勤耕耘的成果,而且各有其精辟的理由和根據。但我學習了老前輩們的文章以後,也覺得有幾個較為重要的問題可以提出來商榷。為了便於分析研究,先大膽提出我試擬的分期輪廓:

(壹)上古到殷商;(二)周秦;(三)兩漢;(四)魏晉至隋;(五)初唐至北宋;(六)南宋至明前期(正德);(七)明中期(嘉靖)至鴉片戰爭;(八)鴉片戰爭至五四運動。

這裏,就上述分期的基礎略述個人淺見。

第壹,對於上古期萌芽狀態的文學現象是否重視地加以整理闡述,是密切關涉到對文藝起源於勞動與文學發展的認識,也關涉到文學史始於何時的看法問題,甚至還牽連到處理文學遺產的態度。關於這,在文學史分期上就顯出了分歧。對於周以前萌芽狀態的文學現象,陸、馮先生比較重視地將它列為上古到殷商壹個階段來獨立敘述,而遊、李兩位先生就並不如此處理,尤其是李長之先生還認為:“就文學上的真正成就而論,‘詩經’以前無重要作品可言,所以所謂上古主要即從‘詩經’開始。”這裏表面上看似問題不大,其實如上所說並不簡單;尤其是李長之先生的意見似乎意味著文學史的敘述只從“詩經”為起點,這更是值得商榷。過去也有些研究者爭論過文學史從殷商起抑是“詩經”起的問題,或者認為周以前作品不可信,或者認為周以前大致是口頭創作缺少書面的純文藝作品因而並不加以重視,不作系統細致的分析闡述。其實,這都大可商榷。這裏我們提出:文學史應從遠古為起點,對於周代以前從口頭創作走向書面創作的文學現象必須劃為壹個獨立階段認真地加以整理和闡述。雖然,這壹階段裏的資料難以搜集整理,後來所留記載中也多有後人偽托之作,然而我們在“呂氏春秋古樂篇”、“禮記”、“天問”、“路史後記”、“淮南子”、“山海經”、“吳越春秋”等古籍中以及甲骨文、易經爻辭中仍可找到不少可信的材料來加以剔選提煉,甚至如高爾基所說,即時考古學底材料和古代宗教儀式底反映也是原始文化的資料(2)。而且,我們在還沒有找到確切的根據之前,隨便把古籍中留下來的周代以前的文學材料斷定這是偽托,那是膺品,這態度也是不夠審慎的,我認為,過去研究者隨便否定的所謂上古偽作,還值得重作考慮。如果說因為周以前少有純文藝的書面創作而不加重視的話,則更屬錯誤。事實上,在以上所舉材料中,我們可以發掘到不算太少的反映社會生活的短歌和健樸動人的神話,這些正是中國豐碩的文學遺產的源頭,從中使我們可以了解到我們的祖先是怎樣在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也可了解到我們的文學藝術是怎樣滋生、成長和發展起來的。高爾基在論述勞動創造文化和勞動人民的口頭文學、古代的故事與神話的價值時曾經慨嘆那些研究原始和古代文化的歷史家們之沒有壹個利用民謠底材料、人民底口頭文學、神話底陳述,並且指出:如果不知道人民底口頭創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勞動人民真正的歷史,這種人民底口頭創作是不斷地和決定地影響到這些最偉大的書本文學作品底創造的(3)。魯迅甚至卓越地認為遠古勞動人民在勞動時發出的“杭育杭育”的喊聲就是創作;大家也要佩服和應用,這就等於出版(4)。何況,周以前也不是沒有出現過由萌芽趨向成熟的書面創作,如易經爻辭中就有“中孚”和“歸妹”,夏商時就出現過有血有肉的箕子的“麥秀歌”,就是在“詩經”裏也可能有壹小部分是周前的產物。因此,我們沒有理由以忽略的態度和簡單的方法來處理這壹階段的文學萌芽現象。同時,從文學史分期的角度來考察,周以前的文學醞釀變化了很長時期才由萌芽趨向成熟,到周代又劃時代地出現了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所以,我們應該將周以前作為壹個階段來慎重處理。打個比方,遠古到殷商的文學應該是塔尖和塔身的第壹層,不應該僅僅視作寶塔的尖端。我個人淺見認為遊、李兩先生將遠古到殷商合並到周以後的處理態度並不太恰當,尤其不贊成李長之先生所提將“詩經”作為文學史起點的意見。

凡事的開頭第壹步應跨得慎重,對文學史開頭的處理也不容有絲毫草率。

第二,我覺得處理文學史分期固不應為朝代所拘,但同時也不必故意避免按朝代分期。因為這兩種不同的做法,同樣會影響對文學史的正確的闡述。可是,從現有幾種分期意見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兩種相對的值得商榷的分法。

首先,覺得陸、馮兩先生的分期意見似乎有被朝代拘束之處。

例子之壹:在處理唐宋文學分期時,把血肉膠著的中晚唐及五代與北宋分為兩段。其實,這樣因拘於朝代不同而把中晚唐及五代和北宋切為兩段,是並不符合文學發展的實況的。這裏,可從實際出發作具體探討:(壹)以古文運動來看,主幹者當中韓愈、柳宗元是唐人,其余六人是北宋人,而唐宋八大家又已是流傳久之的不可分割的概念。而且古文運動的發展實況也是把中唐至北宋這壹階段緊緊扭結在壹起:開初是天寶間的蕭穎士、李華、梁肅、元結、獨孤及等人提倡散文、排斥駢體,接著是韓、柳登高壹呼蔚為風氣,到北宋,王安石、歐陽修、曾鞏及蘇氏父子三人繼而起之,古文運動洶湧發展,位占正統。到南宋以及至金元,除陳亮、朱熹尚值得壹提外,就沒有再出現傑出的散文作家了。(二)在詞的興起、發展與成熟的關連上,大家差不多已公認詞是“起源於中唐,發展在五代,而特別流行於兩宋”了的。詞由中唐白居易、劉禹錫、元稹嘗試填詞起經過溫庭筠、韋莊、李煜壹直發展到北宋,專業詞人日漸增多,詞境日益擴展,這都證實了大家所提詞由中唐五代的青少年發展到北宋已趨壯年(或黃金時代)的流行說法是完全恰當的。這可以看出,詞的從興起到發展也把中唐到兩宋這壹文學發展階段緊緊膠著到壹起。(詞到靖康以後因時代鬥爭的變化有了新的轉折,這裏姑置不論。)我想,“唐宋詞”不僅是壹個流行的概念,而且它的綿延發展也確是脈絡清楚,歷歷可辨,難以切斷。(三)傳奇和詞的興起與發展,也可以說跟中唐、北宋間都市經濟繁榮、商業發達、市人階層的起來的社會原因關系密切,很難分割。(四)從唐宋間詩與詞、傳奇和話本以及散文的發展來考察,也可看出它們之間枝葉交叉,滋蔓不分。

綜上所述,可以明朗地體察到中唐至北宋這壹階段內文學現象的膠結性與獨特性,如果硬加切開,實有割裂之弊。

例子之二:陸、馮兩先生將南宋到明代的文學分為南宋及金、元代、明前期、明後期四段,這似乎流於另碎,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元代與明前期(即明初至正德)是否應該分開?我想,唯壹只有通過對當時文學現象的剖析來進行商榷:(壹)以散文說,除了南宋尚可提出陳亮與朱熹外,元代的虞集、元好問、姚燧、趙秉文等人均無卓越貢獻,顯得平淡,後來到明代前期,出現了主張“文必秦漢”的前後七子,文運更是每況愈下。直到嘉靖後公安、竟陵派出現,才又起前代之衰,有了新的生機。所以說,元代至明正德間正好是繼唐宋古文運動之後的休歇時期。(二)明前期的雜劇與傳奇、基本上陳襲了宋元南戲、金元北雜劇的色彩。雖然由於語言關系,元代較讓北曲雜劇占先,明代似以南曲傳奇為盛,實則,明前期的雜劇仍多用北油,至中葉後kūn@①腔出現後南曲始趨向全盛,而據葉子奇“草木子”記載,元代亦曾有壹個時期盛行南劇,由此可見,元代與明前期的傳奇雜劇的流播和消長,基本上面貌酷似。同時,明前期的傳奇雜劇在取材與技巧上與後期@②異,與宋元倒頗有相似之處。(三)明前期的章回小說如三國誌演義、水滸傳與宋元話本尤其與元曲中的有關故事淵源密切,與明後期所出現的個人獨撰的西遊記、金瓶梅則又@②然不同。

經過這粗略分析以後可以看出,我們以嘉靖為界將明代前後期分開則完全恰當,而很少理由將元代與明前期劃分為二。元與明之間盡管在歷史面貌上有了很大的變化,可是嘉靖前的文學仍是承襲前朝,文壇上的新的生機還是到了嘉靖以後才出現的。

我們可以說,以上兩個例子,就充分體現了因拘泥朝代而對文學發展過程中完整現象的割裂。

其次,我覺得李長之先生之將兩漢文學割開分別並入前後期,其意圖雖是為了避免給朝代所拘,可是揆之實際,這樣的分法也值得重作考慮。陸、馮兩先生曾指出,將兩漢文學分開敘述是有困難的,譬如漢樂府古辭究竟哪些屬於東漢哪些屬於西漢很難辨明,在辭賦上也不易看出東西漢有何重大變化。我也覺得如此,而且還感到東西漢總的文學面貌並無顯著轉折變化,似無分開敘述之必要。硬加割裂,倒顯得不倫不類。

從歷史角度看,東西漢初年的統治者雖都施行過壹些發展生產的措施,各有過幾十年蘇養生息的繁榮階段,然而兩漢的經濟措施都造成了大小官僚及大商人的侵吞與積累財富和土地。由於兩漢統治者的對外擴張,壹直戰亂頻仍,人民處於兵役、租稅的重重壓抑之下,痛楚不堪,因此無論在西漢或東漢,均有人民的反抗鬥爭發生;統治者與地方諸侯之間為了爭權奪利,也長期地不斷沖突。可以說,整個漢代是壹個動亂痛苦的時代,雖然兩漢之間有王莽改制的間隔,然而那是違反社會發展法則的倒退,不是前進。所以說,歷史演變並未導致兩漢文學發生顯著的分野。再從文學的角度來看,這可以考察兩漢全部的文學內容:辭賦、樂府歌謠和古詩、傳記文學和散文。兩漢辭賦主要都是對統治者歌功頌德,反映腐化奢侈的宮廷生活,只有極少部分尚能暴露現實較為健康,而綜觀其全貌,這兩類作品前中後期均有。雖則到東漢中葉以後內容和形式逐步趨向健康,然而前中兩期甚鮮顯著的變化,所以整個漢代辭賦很難劃分兩半。如果以傑出的人物來看,東漢固然出現了思想家王充,可是西漢的司馬遷也未見得遜色。兩漢的散文在文學史上均有現實意義及積極價值,其風格雖有華麗與素樸之別,但它們差不多是交叉發展的,也難劃出前後期不同的特征。現存的兩漢樂府中固多是東漢作品,但從漢書“藝文誌”所載西漢設立樂府廣泛采集民間歌謠的事實看來,西漢樂府究竟遺佚多少、保存多少還難下結論。至於古詩,其中也間雜有前期枚乘、中期張衡、後期蔡邕的作品。

可見,對於兩漢文學現象的膠著,我們還沒有把它們劃開敘述的必要與可能,還是兩漢並論為宜,不必因避免朝代拘束而硬加分開。

李長之先生主張把兩漢分開可能是為了照顧到建安,因為建安是屬於東漢。其實,建安已在東漢末期,而且建安重要人物曹氏父子的文學活動主要是始於魏初,所以,不如把建安文學並入魏晉階段論述的好。遊國恩先生為了既照顧到兩漢的完整,又照顧到建安這壹階段的特殊,就采取了折中辦法,劃為“戰國到東漢”、“建安到盛唐”,這樣固無不可,但我個人仍認為以建安並入魏晉階段來敘述為宜。也許有人認為這樣做只符合文學發展,不符合歷史真實。其實是沒有問題的,林庚先生說得好:“過去曾經把建安時代作為兩漢的尾聲,這乃是惑於歷史的假象;而實質上自黃巾起義之後,董卓劫持了漢獻帝,漢代就實際上不復存在;當時漢獻帝成了妳爭我奪的壹塊肥肉,之後李jué@③把漢獻帝又搶了去,最後搶來搶去落在曹操手裏,這就是建安元年;這時哪裏還有什麽漢代?所以曹操事實上是名副其實的魏武帝,建安所以並不是兩漢的尾聲,而是三國時代的開始,壹個新的時代的揭幕;而這時壹個新的文學時代也就同時揭幕。這裏文學史上的發展與社會發展之間的步調應該說是十分緊湊的。”

上述兩種分期意見固有缺陷,然而可以肯定,作者良好的意圖都是為了想盡量恰切地闡明自己所研究的對象的本質。然而問題只是在對於文學發展實況欠缺周詳的實事求是的考察,所以導致的結果同樣是削足適履。在文學史分期上如何做到既不為朝代所拘、又不為故意避免朝代拘束而割裂文學現象,當然是壹個頗為艱深復雜的課題,不過實質上也並不是神秘奧妙得不可想象。毛主席曾壹再用列寧的話教導我們:馬克思主義的最本質的東西,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就在於具體地分析具體的情況。我想,實事求是的考察,是可以用作法寶來解決這些問題的。

第三,大家都認為文學發展和社會發展有著辯證的有機關系,然而也不能把這兩者等同起來解決。馬克思在論述藝術生產與物質不平衡這壹問題時也早已指出:“關於藝術,誰都知道,它的某些繁榮時代,並不是與社會底壹般發展相適應的,因而也不是與那可以說構成社會組織骨幹的社會物質基礎相適應的。……”(5)不過,我們面對綿延流長浪潮起伏的文學史要將它分成若幹段落時卻不能不感到:究竟以何客觀準則來處理分期呢?

關於這,陸、馮兩先生最近在“關於中國文學史分期問題的商榷”壹文中提出分期應兼顧文學標準與歷史標準,具體處理應以前者為主後者為輔,這提法使我十分心折。不過,將這準則付諸實踐要絲毫無差,卻也頗不易為。我覺得陸、馮兩先生雖在理論上闡發得頗為精辟明確,可是在具體處理卻有些地方仍將歷史與文學發展等同看待,忽略了文學發展的特殊性。

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放到對“周秦文學”、“秦漢文學”、“隋唐文學”這幾個流行已久的分期概念的具體處理的探討上。陸、馮兩先生主張把“秦漢”並作壹期論述,理由是:“這四百年的文學在開始的時候雖與前壹時期的文學有某些聯系,但越往後發展就與以前距離愈遠,不獨內容上如此,風格上也如此。同時,文學創作日漸繁榮,事跡可考的作家日益眾多,作品的樣式也越發多樣化起來。當然,比起隋唐以後的情況還有遜色,但顯然已開始走上繁榮,眾多與多樣化的道路上去了。為此,我們對於文學史上所應敘述的範圍,也要與以前幾期有廣狹之分。在此時以前,範圍不妨略略放寬,不管是經子史傳,常常都在文學史裏講到;從本期起,我們就應該逐步嚴格起來,除史記等較突出的著作外,壹般不再收入。”當然這樣提法也不無理由,可是並不完全符合文學發展的實況。以秦帝國來說,它的出現在歷史上雖有劃時代的意義,然而它只有短短十五年生命,而且在暴君的酷烈摧殘文化的政策下,秦代除了李斯的壹些歌功頌德的文字以外,幾乎無文學可言。陸、馮先生發表在“文史哲”上的“中國文學史稿”,在“秦漢的散文”壹節內敘列秦代散文也只能舉出壹個李斯,而且也只有把李斯的“諫逐客書”擡出來作為具體材料。因此,秦代實不能算作文學上的興起階段,只能作為繼先秦“諸子蜂起,百家爭鳴”以及屈原之後的文學上的衰微階段。而西漢開始後從以文化統制(禮法)代替嚴酷刑法到提倡儒術、設五經博士,文學遂逐漸擡頭了,陸、馮兩先生所說的“文學創作日漸繁榮,事跡可考的作家日漸眾多,作品的樣式也越發多樣化”實在也只能從西漢開始,不是從秦代開始。據這些情況來考察,我們應把秦代移前稱為“周秦”,不應把它冠到漢代頭上稱為“秦漢”。其次是“隋唐文學”,這壹概念也流傳已久。去年高等師範院校中國古典文學教學大綱座談會準備會議上曾提到:隋唐文學放在哪裏較為妥帖?提上去歸為魏晉南北朝文學中?還是移下來放到唐五代文學中?現在,陸、馮兩先生是把隋與初盛唐並成壹個獨立階段處理。我的淺見以為:只有三十幾年生命的軟弱無力的隋代文學它只能算是文學歷史上的衰微階段,不應把它冠在壹個文學階段的開首作為發展的轉折或源頭。余冠英先生的意見是把隋代文學“提上去”,不應“移下來”(6),我完全贊成。因為,隋朝文壇還彌漫著齊梁陳文學浮靡艷麗的風氣。隋文帝時,禦史李諤雖上書請求制止浮華粉飾的文風的滋長,然而這只是消極的以行政命令來企圖扭轉文運,並未能提出積極的文學主張或文學作品來影響文壇蔚成風氣。而且,文帝將李諤的上書頒布天下後,雖對六朝余風有過壹度打擊,可是壹到隋煬帝手裏又提倡淫詞艷曲,彌漫文壇,所以,隋代文學基本上只能算是齊梁陳反現實主義文學(宮體詩)的余波。在隋代文學領域內能夠舉得出的盧思道、薛道衡、楊廣等人的作品仍是因襲齊梁,即偶而有壹些較為素樸健康的詩,也未能蔚成傾向,因此,隋代文學並不能意味新的文學傾向的興起。至於初唐文學雖說“和梁陳文學的區別也還是不明顯”(余冠英先生語),然而唐初從四傑到沈宋已在醞釀著變,到陳子昂更意識地揭示了現實主義的旗幟,所以初唐文學完全可以作為新的文學傾向的興起來看,不應把它籠罩地隋代文學的後面。

這裏兩個例子充分表明:秦帝國統壹面目的出現與隋帝國統壹南北朝,在歷史上雖是意味著發展和進步,而文學上卻並未亦步亦趨地進展。這是因為,文學藝術與政治機構、法律、經濟政策那些上層建築有所不同,那些上層建築是直接為下層基礎服務的,所以它們與下層基礎的發展常常亦步亦趨,而文學藝術則不壹定這樣,例如杜甫、白居易詩以及水滸傳、西廂記等飽孕豐豐富而強烈的人民性的作品,是“不包括而且也不能包括在反動統治階級為保衛自己的基礎而創立的上層建築之內”的(7)。馬克思的天才論點經過實際壹證明,就格外顯得燦然奪目。

我想,只要縝密地考察文學現象的質與量的發展狀貌,是不難找到自然的段落與界線的。打個比方,我們只要清晰地辨明文學發展中的起伏著的高峰與低谷,那也就會察見最自然最恰當的段落界線。當然,如果要恰當地掌握這些,首先必得真正透徹地體會清以文學標準為主、歷史標準為輔的客觀準則。

第四,李長之先生提出文學史分期後,在敘述上必須允許跨界。這樣的做法貴乎實事求是,我完全贊成。不過,這裏還想就如何處理“跨界”敘述及充分發揮其作用的問題補充兩點意見:(壹)分期時既要照顧到整個文學發展過程中重要轉折點,又要顧及不隨便切斷某壹文學發展階段內主要作品或傾向的蔓延的脈線及其發展的完整性,當然很難,這是否可以以跨界敘述的方法來補救;(二)跨界敘述的方法應該是“提前”敘述與“追溯”敘述相結合,交叉著做,確定以壹端為主。

運用跨界敘述的方法,不僅可以補救在分期與實際敘述上對文學現象的割裂,而且還可積極地解決不少有關問題。譬如宋代、明代文學各是壹個朝代,然而靖康與嘉靖卻將宋、明代文學各顯豁地劃為兩半,不容我們並而論之。那末,我們在分期敘述之余,就可以用“提前”與“追述”相結合的跨界敘述把它們的前後期文學現象有機地鉤連起來。兩宋的詞,雖為靖康界線分隔到兩個文學階段中去,但我們在敘述北宋詞壇時,不妨先將由於詞到蘇軾手裏趨向詩化與散文化、詞的作用與內涵更加擴大為南宋詞和辛棄疾的轉變與出現創造了條件的情況提前敘述壹下,在敘述南宋詞壇時不妨將蘇軾與辛棄疾的繼承影響與發展關系再追溯壹下,這樣,既照顧到了時代的轉折,而宋詞的完整發展仍有線索可尋。

這裏可再舉兩個例子。其壹:前後七子與公安、竟陵派的對立,原是意味著明代散文領域中反現實的復古主義與現實主義傾向的鬥爭,然而嘉靖分界又將它們分到了兩個階段中去。這裏,就可以充分運用跨界敘述:先在闡講前後七子時簡略暗示壹下它們終將趨向衰竭的必然性,以後敘到公安、竟陵派活動及其主張時可將前後七子再追溯批判,從中將兩種不同的文學傾向對比,同樣可以體現出文學內部的矛盾與發展。其二:建安名義是屬東漢,在文學史裏卻把它放在魏晉階段敘述,粗看似不易處理。其實,亦可運用“提前”與“追溯”來解決:在敘述兩漢文學末尾處提前將建安的產生契機聯系著東漢末年的動亂概敘壹下,在魏晉文學階段開始則可以追溯口氣細述曹子父子前期的文學活動,這樣,可對歷史特征、文學特征兼而顧之,又無割裂之弊。

中國幾千年來的文學潮流@④麗多姿波瀾起伏,我們的分期敘述固然應體現出各個階段文學現象的質與量的差別和非常顯著的時代色彩,但同時也得鮮明地表現出中國文學現實主義或是積極的浪漫主義傳統的“歷史的持續性和發展性”,分期不等於孤立敘述。我們即使以安史之亂作為轉折點將唐代文學分期敘述或甚至以此為界把整個封建時代文學分劃為二,然而也不能在實際敘述中忽略陳子昂與李白、元稹、白居易的影響、繼承與發展的關系。我們即使把李白、杜甫分隸兩個階段中去敘述,然而無論如何也不能不顧及這兩個親密戰友互相在人格和風格上的影響。

過去我們之所以在文學史編寫中往往孤立地闡述各個階段內的文學面貌,對現實主義或是積極的浪漫主義傳統在文學發展中怎樣伸展蔓延表現得不夠,主要是由於只偏顧分期敘述,在敘述時缺乏對全部文學史的鳥瞰。現在我想提出,應當把如何分期與如何跨界敘述這兩個重心同時提到研究日程上來,也就是在考慮分期的同時就應該結合著研究跨界敘述,縝密考察階段的劃分與它們互相之間的鉤連。我認為,跨界敘述不是消極補救分期之不足,而應該把它視作體現文學史的源遠流長的積極的紅線。所以,我們在熱烈討論分期問題的同時,多把跨界敘述的細節提到具體工作日程上來研究,是有益的。

上述淺見,看來也許細微煩瑣,然而壹發關連千鈞,它們與文學史編撰工作不是沒有血肉聯系。我以為文學史分期這壹課題之復雜錯綜,不是大致劃分幾個段落概敘壹些情況可以解決,而是應該往縱深發展,發掘更多的具體問題作更加深入的探討,這裏的壹些意見固是粗糙膚淺,但它們都從拋磚引玉的角度出發,希望把問題的討論引入更加深遽的境界。

至於我個人大膽試擬的分期輪廓,原是用來作為抒述意見的依據的,不敢自居準確。同時還得申明的是,我提出這個分期輪廓的理由與根據已在上述四個問題的探討中分別敘述,所以不擬再逐期介紹情況。只是個人初步感覺到,這樣的分期:(壹)大致符合文學潮流的波瀾起伏,與以文學標準為主、以歷史標準為輔的準則尚無過大出入;(二)基本上照顧到了文學史上建安、安史之亂、靖康、嘉靖等幾個重要分界線;(三)雖然分期不拘泥於朝代,然而也在實際處理上適當顧及了文學史上唐詩、宋詞、元曲、唐宋傳奇及古文運動等主要作品與傾向的完整。

當然,這樣的分期還不是沒有存在問題,比如我把“周秦”、“魏晉南北朝到隋”看作兩個獨立單元,至於其中的春秋戰國之交、南北朝之間文學風格的轉化如何再在大段內適當劃分小段解決,還有待商榷。不過,我在實踐中有壹個粗淺的體會,文學史分期的解決貴乎實事求是,壹切的論爭都應從此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