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障疫情期間全市重要生產、生活和應急物資運輸車輛的暢通,應急指揮部市物資保障組和交通檢疫組決定疫情期間使用“全通通”車輛通行碼,與原紙質車輛通行碼具有同等效力,適用於疫情防控期間必需的醫療物資、民生物資、重要生產物資、農業生產、農產品物資、郵政快遞等其他重要應急運輸保障。
填寫信息申請人通過手機微信“掃壹掃”功能掃描全通通二維碼,登錄全通通車輛通行碼申請平臺,按要求在線填寫並提交車輛通行碼驗證所需的文字和照片信息,確認提交申報承諾書和申請表。審查和批準。各縣(市、區)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市、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相關要求,對企業申報的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給予審批,系統自動生成“春通”密碼,對資料不全或不壹致的給予審批,並填寫不通過的原因,自動反饋給申請人。市級相關部門要指導督促縣級對口部門開展快速審批和跨部門聯合審批。問題分工。落實“誰發放誰負責”的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縣級職能部門發放相應的車輛通行碼。防疫醫療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碼由縣級工業信息化、衛生健康部門或紅十字會按職能發放,民生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碼由縣級發展改革、商務部門按職能發放,生產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碼由縣級工業信息化部門發放, 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碼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發放,郵政快遞運輸車輛通行碼由郵政管理部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