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看完之後覺得有點可笑。兩個被懷疑是小偷的人和兩個被懷疑是敘述者。反正大家總會不停的質疑自己說的話。
當然,這是後話。現在,我們應該從頭開始梳理。
本文主要是以“松花江筆會”的時間順序——“松花江筆會”三十年後——1989初冬。
松花江筆會的主要人物有錢包鼓鼓、滿嘴地址不明的胡光年,《松花江月刊》的詩歌編輯吳映潔、漂亮的範妮、尤金和“我”。
?吳映潔不僅是捉蒼蠅的高手,也是著名的反扒手。
他曾經幫壹個女記者抓小偷,小偷把他的食指剁掉作為贖罪。為此,他為女記者寫了這首《賊指花》:
…
手指開花
小偷手指花
?有無可替代的美麗
?…
?雖然這是壹首好詩,但讀起來總讓人覺得冰冷和毛骨悚然!
愉快的筆會因胡光年錢包失竊而蒙上陰影,轉眼間已是三十年後。
在這裏,“我”認識了尤金,聽他講述了與“法拉利”的故事。這時“我”才知道,我其實是他們以為的小偷!
說實話,第壹遍看完,感覺很迷茫,錯過了太多重要的信息。
壹點壹點地重讀,透過我面前的迷霧,抓住線索,不放過作者對吳映潔的任何微妙的描述,只是明白:
他說的那個“賊本體”,他的身手極好,是不是有別的意思?
在“松花江筆會”期間,他說法拉利是他表哥,範妮卻執著地問被撓得光滑如蠟的樹枝疼不疼,然後壹下子就倒在了頂上...
在她身後偷偷做了人流,把胡冬年的錢包扔進了河裏...
在文學培訓班上,“我”遇到了壹個戴著口罩、墨鏡、穿著灰色風衣的高個子。他像幽靈壹樣,輕盈無聲地滑下樓梯。偏偏招待所的羊絨商少了三萬塊錢…
讀到這裏,小偷的身份已經清楚了。
也許說不清楚,尤金,“我”,都有可能。人是不是有很多面?
人性的復雜從來沒有人理解過。
“賊指花”這個話題,除了指高山之花範妮之外,還有其他的解讀嗎?小偷,手指,是不是也有更多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