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敘事詩情節完整,層次分明:
第壹章訂婚,第二章結婚,第三章吸取教訓,第四章拋棄,第五章被虐,第壹章是
第六章寫的是男人的拒絕。全詩大體遵循事件的發展順序,采用壹般敘述與細節描寫相結合的方法。
將女主人公的恨與悔的感情融於敘事與議論之中,全詩集敘事、抒情、議論於壹體,對後來的詩歌創作影響很大。
這首詩運用對比的方法,加強情感表達的形象化。其中,女主角婚前和婚後有壹個對比:婚前“我沒看見復生,我哭了,我看見了復生,有說有笑”,可見“我”作為壹個純真熱情的女孩,對愛情和幸福充滿了憧憬。婚後“以女兒為恥,無所顧慮”和“靜思之,自哀”。作為妻子,我被拋棄了,既遺憾又難過。原本的渴望變成了失望,反差強烈。婚前的“萌”和婚後的“萌”也有對比:婚前,“萌”對人微笑。婚後“至於暴力,言出必行”,願望已經實現,於是對妻子施暴。結婚前後,是不同的人。“我”和“孟”對待愛情的態度也有對比:“女子不喜,士為貴。”女人對愛情專壹,男人對愛情矛盾。這些對比鮮明生動,表現了女主人公的性格特點和性格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