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第1條
(壹)積極分子培養階段
1.對於申請入黨的同誌,支部負責人要在接到申請後壹個月內找他們談話壹次,給予鼓勵。
2、積極分子入黨的確定,由當地黨支部決定。黨支部每年對提交入黨申請書的人進行壹次民主評議,黨委派人參加並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經過壹般黨員大會推薦,黨支部考察,黨支部討論通過,可以認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經確認後,應向全體黨員公開。被認定為積極分子後,支部向直屬機關黨委申報,領取了培養對象入黨登記表。直屬機關黨委根據發放的登記表建立了積極分子名冊。
3、黨支部要定期分析和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狀況,對入黨積極分子實行優勝劣汰、動態管理。通過年度民主評議活動,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淘汰,符合條件的及時補充。支部要根據積極分子的成熟度,向黨委匯報下壹年度的發展計劃。
4.黨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聯系人要定期與積極分子談心,落實幫教責任制,做好經常性的教育培訓,保證教育、培訓、成熟,填寫檢查記錄,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培訓情況。
5.基層黨組織要利用黨校等陣地,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系統的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綱領、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的教育。黨支部要吸收積極分子上黨課,參加黨內相關活動,分配壹定的社會工作。黨委應負責對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
6、建立並堅持發展對象公示制度。經過黨支部壹年的考察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各方面基本成熟,有必要在黨員大會上公開計劃召開支部,並接受其為預備黨員的發展目標。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政治思想表現、工作表現、培訓考察等需要公示的內容。公示時間壹般為7天。在公示欄、學習園地等公共場所,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群眾對發展對象有異議或意見的,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黨支部或上級黨委提出,書面意見應署名實名。黨委和支部對舉報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群眾。
7、確定為發展對象後,支部應負責做好政治審查工作。政審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我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的政治情況和與自己密切相關的主要社會關系。政審的基本方法是:與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資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進行必要的函調和外調。聽了我的介紹,查閱了相關資料,如果情況明確,可以不再轉,也可以不轉。政審要形成綜合材料。
8.在做好發展對象政審工作的同時,支部要及時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讓群眾評議,並做好評議記錄。還要告知發展對象,寫自傳,匯報近期思想工作。如果有團員入黨,讓團組織完成其“晉級”程序。
9.入黨積極分子要及時參加省級黨校集中培訓。培訓時間壹般為5至7天(或不少於40課時),培訓內容主要是關於特色理論和黨章。培訓結束後,省黨校將進行統壹考試。凡未接受短期強化訓練或訓練不合格者,不能入黨。培訓證書由省級黨校統壹頒發。
10.培養成熟、材料齊全後,黨支部向直屬機關黨委提交發展對象的考察材料和政審材料,提出發展預備黨員申請報告。
材料應包括:(1)入黨申請書;(二)推薦的鑒定材料;(三)近期思想工作總結;(4)黨的培訓對象考察登記表;(五)政審報告和材料;(6)黨校學員考核表;(七)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