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斯戴爾是美國著名的浪漫主義女詩人。她的大部分詩歌都是關於愛的真諦。語言簡潔而富有哲理,同時又充滿了後現代主義。這首詩也不例外。詩中“愛”指的是愛與情,“個人”指的是“時代”。“我把初戀給了笑”其實是“我把初戀給了愛笑”。雖然兩個人最終沒有走到壹起,但是初戀是壹個女人最珍惜的感情之壹,回憶是最歡樂最溫暖的,得不到的東西往往會讓人覺得無比美好,所以蒂斯代爾說“初戀給了我壹首歌”“我給了第二次戀愛眼淚”是指詩人婚後的生活並不如意。雖然提斯代爾的丈夫很愛她,但他們的性格和愛好卻大相徑庭。此外,蒂斯代爾患有嚴重的神經系統疾病,他們的生活並不是很幸福,這讓蒂斯代爾很苦惱(後面的感嘆是為了加深這種感覺),所以她才這麽說,但痛苦會讓人思考得更深刻,蒂斯代爾也會因此更深刻地探索愛情乃至人生的真諦。這就是“理解眼”的意思。“這麽多年,我給了我的第三份愛沈默”的意思是“我最終選擇了沈默”,因為提斯代爾的丈夫不愛她,但他不高興看到有人在壹起。
這件事該怪誰?但是,沈默會更發人深省,思考會更充實,所以詩人說“第三份愛給了我靈魂”。欣賞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