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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白居易《長恨歌》中現實主義與浪漫主義的結合。

白居易的現實主義詩歌理論在他的《致元稹書》、《與袁九書》中有集中論述。此外,在《新樂府序》、《寄語唐生》、《讀張繼古樂府》、《策林六十八》、《策林六十九》等詩歌中也有闡述。白的詩歌創作是唐代詩人中最多的。在《與元九書》中,他把51歲以前寫的1300多首詩整理成反諷、閑適、感傷、雜法四類。他非常重視第壹類關於重慶的諷刺詩,有150首。其中,《新樂府詩五十首》和《秦中吟詩十首》是創作意圖明確的優秀詩歌。諷刺詩以其鮮明的藝術形象和詩歌語言體現了他的理論主張。白居易的現實主義詩歌理論是壹個清晰的理論闡述和豐富的創作實踐相結合的完整體系。

所謂現實主義,壹般是指關於作家作品與現實關系的理論命題。現實主義可以指文學藝術史上的壹個流派,也可以指作家在創作時處理作品與現實關系的創作方法。現實主義的這兩個方面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而更自覺的現實主義理論往往會兼顧這兩個方面。白居易的現實主義詩歌理論是這樣的,它包括:1。《詩經》以來對作家作品與現實關系的評價,即現實主義流派在文學史上的沈浮;其次,在評述現實主義詩歌發展史的基礎上,提出了現實主義詩歌的創作方法。以下介紹白在這兩方面的理論主張,並作簡要評價。

壹、《詩經》以來現實主義詩歌發展史述評

白從詩歌與現實的關系出發,論述了《詩經》以來詩歌發展的歷史。他認為《詩經》最能處理詩與現實的關系,後世詩人未能自覺完整地繼承《詩經》的優秀傳統。《玉元九書》認為《詩經》是六經之首,是“人文”之首,因為它的本質特征是“根情、苗語、華聲、真義”,《詩經》的“六意”(風、雅、頌、賦、比、榮)是詩歌創作和批評的標準。通過詩歌來溝通感情,可以實現政治清明、國家富強、人民安全的繁榮。白強調要繼承優秀的詩歌傳統:“詩呢?六意互傳,雅勝繁華。”基於這壹標準,白批評《離騷》和漢代五言詩過於註重抒發個人恩怨,詩中諷刺的只有“壹二三”;他甚至對六朝山水詩持否定態度。至於唐詩,他只肯定那些與現實密切相關的、具有強烈政治思想傾向的詩歌,如陳子昂的《詠懷詩二十首》、鮑照的《詠懷詩十五首》、杜甫的《樂府新題》等。至於唐代的壹些詩歌,尤其是對大歷十才子,他感嘆“詩道崩毀。”白居易自覺地繼承和發揚了《詩經》以來的現實主義傳統,反復闡述了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

第二,關於現實主義創作方法的討論

第壹,我認為詩歌來源於現實生活,詩歌必須反映現實生活。他在《塞林六十八》中指出:“壹個偉大的凡人,如果覺得自己無用,他必然在情感中感動,然後他會嘆息,他會歌唱,但他會以壹首詩的形式。”詩歌表達的是人的感情,這種感情是現實生活中的客觀事實造成的。這種引發人們情緒的客觀事實,往往與國家政治的起伏有關。詩歌來源於現實,但也反映現實。“故國之風沈浮,從斯裏蘭卡看;王之得失,亦為斯所聞;人情的喜怒哀樂,斯裏蘭卡也知道。”從不同時代的詩歌中,可以看出當時的社會風氣或盛或衰,統治者的政治有得或失,人民的感情有悲或喜。白以《詩經》中的作品為例來證明這壹觀點。總之,白認為詩歌與現實的關系是密切的,詩歌具有根植現實、反映現實的本質特征。

第二,認為詩歌必須服務於改善現實政治,鞏固現有皇權。白從詩歌與現實的關系出發,認為詩歌必須為現實政治服務,並多次闡述了這壹觀點。《九書同元》說:“文章寫在時,歌詩寫在事。”這裏的“時”和“事”,指的是現實政治和與之密切相關的社會生活。這個標準針對的是試圖超越現實政治的抒情作品。白把他的諷刺詩視為詩諫。《九書同元》說他當諫官,每個月都要盡職盡責地諫,企圖改善現實政治。有些“解除人的病痛,彌補時間的不足”的話,在朗誦中很難直接說出來,“唱歌”被詩代替了。白很得意自己的詩所引起的強烈反響,如的詩、的哭洞詩、的《蘇子歌的村莊》等,使有權有勢的人“面面相覷,色變”。他們攻擊白居易“沽名釣譽”、“蔑視”、“誹謗”他的親人。但白在詩壇上有誌同道合的朋友,如讀白詩而樂的,讀白詩而泣的唐曲,更不用說新樂府運動中的誌同道合者了。秦中吟等名作也在民間廣為流傳。因此,白堅定而反復地闡述了詩歌必須為現實政治社會生活服務的命題,“可陶冶於世,助諸民”(《讀古樂府》),“惟歌可使人病,望君知”(《寄》),“簡而言之,為君、為民、為事、為物,而不為文。甚至認為勸善懲惡可以改善社會風氣,彌補得失,改善現實政治,主要依靠詩歌和散文的創作。”所以懲惡揚善的把柄,靠的是文士的褒貶;彌補得失,談詩人之美。”(《策林六十八》)

第三,詩歌與現實的關系決定了詩歌的本質特征和社會功能。《禦苑九書》說;“感人者,先不要感傷,不要以言開頭,不要削聲,不要深刻。詩人:根情,苗語,華聲,真意。”詩歌雖然是特定詩人或某個時代或地區的集體創作,卻能引起讀者的贊嘆。最感動的是情感。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首先是通過語言,然後是通過有節奏有音樂感的歌唱,然後是通過凝聚的深意。這種傳達人們感情的字、音、義的集合,就是詩。白把果樹的生長過程比作詩歌創作的過程,定義了詩歌的本質特征:“詩人:根情、苗字、華聲、真意”。詩歌之樹,以情感為根,深植於現實的土壤中,才能成長發展。當詩歌之樹破土發芽,感情的表達就靠語言了。語言是詩歌最基本的元素。小苗長大了,感情要用更完美更復雜的方式表達。富有節奏和音樂性的歌唱使詩歌之樹盛開。花是美麗的,但生命力強的詩之樹並不滿足於開花;情懷動人,但優美的詩篇不滿足於抒情。詩歌之樹結出果實,現實主義詩歌旨在表達詩人改善社會政治和現實生活的意誌。與此相關,白重視詩歌的認知功能和教育功能。《策林六十八》提出詩歌主要起到“懲勸善惡”、“彌補得失”的作用。《元九書》在闡述了詩歌的本質特征後指出:“分群而同靈,形異而情異,無聲而不回應,相愛而無感覺。”白基本上否定了與現實政治不密切相關的個人情感的表達。因此,白對《詩經》以來詩歌發展史的評價,肯定了作家作品的相對狹隘性。究其原因,在於白對詩歌社會功能的論述,主要集中在認識功能和教育功能上。審美功能必須以認知功能和教育功能為基礎。

第四,詩歌批評的首要標準是忠實,內容重於形式。白從詩歌與現實的關系和社會功能出發,強調詩歌的批評標準是“信”,即對社會現實的忠實。《新樂府序》說:“事實為真,使采納者傳話。”所以,白否定寫以理想為主、以抒情為主的浪漫主義作品,對屈原、李白的作品表示不滿甚至否定。關於詩歌內容與形式的關系,他強調內容與形式的統壹。所謂“根感、苗字、華聲、真意”,從具體作品來看,出發點是“感”,落腳點是“實”,都是指內容;在寫作過程中,“言”“聲”等藝術形式都是為內容服務的。就文風而言,提倡樸素通俗化,反對華麗堆砌。《新樂府序》曰:“其言有質徑,欲見者易辨;他的話直截了當,切中要害,給想聽的人以深刻的警示...在身體的基礎上,他進壹步發展了以往的現實主義詩歌理論,並使之系統化。從當時的現實來看,它促進了詩歌革新運動的健康發展。中唐時期,表面矛盾重重,政治黑暗,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詩歌創作的不正之風受到了十才子(呂侖、紀仲甫、韓逸、錢起、司空舒、苗發、崔堯、耿飈、夏侯紳、李銳)脫離政治、逃避現實的影響。從大歷開始到貞元中期的二十多年,是唐詩發展的低潮和蜂腰階段。他們大多漂浮在社會上層,很少反映安史之亂後動蕩的現實生活和人民疾苦。很多人互相唱歌,贈送給達官貴人,內容也是纏綿悱惻,吟誦山水田園,嚴重脫離社會生活。白對唐代新詩運動和文化大革命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他對頹廢派的撥亂反正和對現實主義詩歌理論的針對性闡發上。其不足之處在於片面強調詩歌與現實政治的關系,對詩歌反映現實時的形象性、多樣性和支支吾吾缺乏必要的探討。

白居易現實主義詩歌理論的貢獻與不足

貢獻包括歷史和現實。在批評史上,它標誌著古代文論中現實主義詩歌理論的成熟。從先秦兩漢開始,通過總結《詩經》的創作經驗和社會功能,形成了重視詩與現實關系的理論命題。

白在總結前人理論成果的基礎上,結合自己和同時代人對創作經典的理解,表現出對註重理想和抒情的作家作品的狹隘和輕率,對不同風格的詩歌缺乏公正的態度,對詩歌藝術風格的多樣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因此,白對前代和唐代壹些作家作品的評價是不公正和不全面的。對他本人除諷刺詩以外的大部分作品,尤其是《琵琶行》、《長恨歌》等不朽名作的主觀評價,與這些作品的客觀影響是不相符的。“時為重,仆為輕”(《九書·同元》)。由於這些明顯的局限和不足,對白現實主義詩歌理論和作品的評價歷來眾說紛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