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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名詞釋義

《詩經》是中國第壹部詩歌總集,從西周早期到春秋中期,共收錄詩歌305首。它最初叫《詩經》,在漢代被儒家奉為經典。他在中國古代詩歌創作中創造了優秀的現實主義傳統。《詩經》的“六義”指的是格調、高雅、贊美、賦、比、榮。《風雅》包括《風雅》31篇和《瀟雅》74篇。《頌》包括《周松》三十壹首,《商頌》五首,《松露》四首。這些詩就其原始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風、雅、宋的劃分是基於音樂的不同。馮是周朝王姬的親戚。這壹帶的周人稱之為“夏”,“雅”“夏”在古代很常見。風華也有“鄭”的意思。當時王績的音樂被認為是壹種正音——壹種典型的音樂。“大雅”與“瀟雅”的區別歷來眾說紛紜,其音樂特點和適用場合也有所不同。賦是專門用於祠堂祭祀的音樂。三是對社會政治問題發表看法。後來《詩經》成為貴族教育中廣泛使用的文化教材。壹方面,這種教育具有美化語言的功能,尤其是在外交場合,往往需要引用《詩經》中的詩句來曲折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稱為“借《詩經》言誌”。另壹方面,《詩經》的教育也具有政治和道德意義。能讓人“溫柔敦厚”。包括《詩經》在內的所有儒家經典在秦朝都被焚毀。但到了漢初,出現了四個學派,即齊致遠鼓聲、陸裴、郢、毛恒和,分別稱為齊氏、陸氏、、、齊和。前三派逐漸衰落,到了南宋,徹底失傳。我們今天看到的《詩經》就是毛派的傳記。

《詩經》概述《詩經》是我國第壹部詩歌總集,從西周初期(公元前11世紀)到春秋中期(公元前6世紀)共305首(另有《聲詩》6首,未統計)。它最初被稱為“詩”,在漢代被儒家視為經典。它叫做《詩經》。《詩經》分為風、雅、頌三部分。馮包括、、、誌鋒、、、鄭峰、宋。《風雅》包括《風雅》31篇和《瀟雅》74篇。頌詩包括周松的三十壹首詩、商頌的五首詩和松露的四首詩。這些詩,就其本來的性質來說,是歌曲的歌詞。墨子孟珙說:“賦三百首,弦三百首,歌三百首,舞三百首”,意思是詩三百多首。為了把韶、武、雅、頌的聲音結合起來。“雖然這些說法可能還有待考證,但毫無疑問,《詩經》在古代與樂舞有著密切的關系。《風》、《雅》、《頌》三部的劃分是基於音樂的不同。馮是相對於周朝直接統治的王姬而言的。除周南、趙南產於江、漢、汝水壹帶外,均產於陜西至山東的黃河流域。雅是“王姬”之樂,被這壹帶的周人稱為“俠”。雅”和“俠”在古代常用。雅正也有“正”的意思,當時把王姬的歡喜當作壹種肯定的語氣。其音樂特點和應用場合都有所不同。頌是專門用於祭祀祠堂的音樂。石矛的序言說,“贊美者的美被描述為他們成功的美德,他們也被告知神。“這就是頌歌的意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的聲音比風更溫柔。”(《周頌》)這是他音樂的特點。《詩經》有許多最初在民間流傳的民歌。關於這些民謠是如何來到宮廷的,眾說紛紜。漢代有學者認為,周朝派專門的詩人收集民歌,了解政治、風俗的利弊。還有壹種說法:這些民謠是世界各地的音樂人收集的。音樂家是主管音樂的官員和專家。他們以唱詩和作曲為職業。他們收集歌曲來豐富他們的歌詞和曲調。諸侯的音樂都是獻給皇帝的,這些民謠都是宮廷裏聚集的。這些說法都有壹定的道理。樂歌收集自各個時期各個地區,壹般認為保存於周王室的樂官——太史公。很明顯,那些面目各異的作品都經過了加工、淘汰和修改。因此,現存《詩經》的語言形式基本上是四字格,用韻系統和用韻規則基本壹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現在不同時代、不同地方的作品中(如《別子》、《王逸》)如果不是經過加工整理,上述情況是不會發生的。可以認為,音樂歌曲的官方制作和民間音樂歌曲的收集整理是周代的文化事業之壹,在《詩經》時代是不斷進行的。《史記·孔子世家》說有三千多首詩,經孔子刪選,成為後世所見三百多篇的終本。這壹記錄受到廣泛懷疑。先秦文學。而且,在《論語》中,孔子多次提到“詩三百”(鄭偉、魯茲等。),證明孔子看過三百多本書,和現在看到的差不多。更何況《詩經》的編纂大約是在孔子誕生前的公元前六世紀。前面引用的《史記》中的話也是這麽說的。這說明,在孔子時代,《詩經》的音樂已經失傳、紊亂,孔子對其進行了修正,使之符合古代音樂的原始狀態。他還用《詩經》來教育學生,經常和他們討論《詩經》並表演歌舞(見),這對《詩經》的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詩經》中的音樂歌曲最初的主要目的,壹方面是作為各種儀式的壹部分,壹方面是作為娛樂,另壹方面是作為對社會和政治問題的看法的表達。但後來《詩經》成為貴族教育中廣泛使用的文化教材,學習《詩經》成為貴族民眾必備的文化素養。這種教育壹方面有美化語言的作用,而且。往往需要引用《詩經》中的詩句來曲折地表達自己的意思。這叫“借詩經言誌”,其具體情況在《左傳》中有記載。《論語》記載孔子的話:“不學詩經,無話可說。”“背誦《詩經》三百遍,不是靠施治就能達到的;讓它無處不在,但不能獨享。即使有很多,妳還覺得?”可見,學習《詩經》對於上流社會和準備進入上流社會的人來說,意義重大。另壹方面,《詩經》的教育也具有政治和道德意義。《禮記》引用孔子的話說,經過“詩教”,人可以“溫良恭儉讓”。《論語》記載了孔子的話,說學《詩經》可以。也就是我學到了侍奉君臣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見(應該也是當時上層社會的意見),“詩經三百,壹言以蔽之,無邪”。意思是《詩經》中的所有作品(或者至少大體上)都符合當時社會公認的道德原則。否則不能用於“啟蒙”。有兩點值得註意:他們定義的“無罪”範圍還是挺廣的。許多斥責黑暗、表現男女之愛的詩歌,只要不超過壹定限度,仍然可以認為是“天真”即適當表達感情。第二,盡管如此,《詩經》並不是簡單的詩集,它不僅是周朝的文化積澱,也是貴族們日常吟誦的對象。因此,雖然它包含了許多民歌,但是,恐怕它不能與公認的政治和道德原則發生直接和積極的沖突。包括《詩經》在內的所有儒家經典在秦朝都被焚毀。但由於《詩經》容易記憶,壹般為士人所熟悉,所以在漢代流傳。漢初教《詩經》學的有四個學派,即齊之淵辜勝阻和陸裴。簡稱齊詩、魯詩、漢詩、毛詩(前兩者取國名,後兩者取姓氏)。齊、魯、韓三家是官方公認的經學流派,而毛詩屬於中國古代經學,是壹個民間流派。但東漢以後,毛詩日益興盛,得到了官方的認可。前三派逐漸衰落,到了南宋,徹底失傳。我們今天看到的《詩經》就是毛派的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