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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他把自己的生活變成了壹首詩。

壹個

17歲,當我沈浸在論文和低俗的流行歌曲中的時候,他已經是壹個無政府主義者,揚言要殺神,放棄大學,酗酒吸毒,加入巴黎公社,熱愛反叛和鬥爭。

兩年後,19歲的他出版了兩本詩集《地獄裏的壹個季節》和《彩圖集》,成為法國著名詩人、象征主義詩歌代表、超現實主義詩歌鼻祖。

然後從文壇隱退,做過主管、咖啡出口商、攝影記者、探險家、翻譯家、軍火商等。剩余的17年,然後死於疲勞和腫瘤。

39歲的時候。

是他把自己的人生變成了壯麗的史詩。

在讀全集之前,我在丁的文章裏看到他對的評價:有壹天,有人扔給我壹本全集,從此我知道,我這輩子都成不了詩人。(因為我們達不到蘭博,更不用說超越它了。)

同樣,村上春樹看了楚門·卡波特的小說後,把寫作的想法壓在了心裏。當然,很多年後,他拿起筆,寫下了《聽風》。

意思是好的作家會給人壹種絕望感——我還用和他們壹起寫嗎?

《蘭博全集》分為六個部分:詩歌、地獄的壹個季節、彩色圖片、日記小說、殘缺卷和書信。

看蘭博的詩,可能是翻譯的原因,也可能是這些詩的原貌,總會引出HTC的敘事和陳舊的形容詞,比如花、大地、自由、世界、圖標、明亮、白色、天真等等。很少有詩能打動我。偶爾遇到“妳的小臉把我凍住了”或者“我的客棧是大熊星”的時候,我會得到壹個寶,但是我還是有壹些不足。我以為阿丁當年的審美就這麽多。

然而,當我翻開《地獄壹季》的第壹章時,我知道我錯了。如果我在15到18那幾年看過《地獄的壹季》,也許我就不會開始寫詩了,那些幼稚庸俗的東西,我很慚愧。

蘭博寫道:

19歲的妳,是不是也很迷茫要去哪裏,為什麽要去?想著要深入這個世界,去探索,去尋找,去追求,去探詢,我很容易疲倦,厭倦,被拒絕,總覺得到處都是枷鎖,到處都是墻,所以我被困在自己的精神和麻痹中,不知生死,看不到未來。但畢竟要強大,這個強大的邊界是可怕的。如果我們無所畏懼,人和僵屍沒什麽區別。

蘭博的詩也適合現在這個雞湯盛行的世界。

我喜歡這句話。從句法上來看,滿身“傷口”,還用它們來比喻花,已經是非同壹般了。蘭博的筆別出心裁,傷口要布滿“花紋”。花紋讓我想起紋身,用針和墨水侵入皮膚,我的態度更加堅決。如果他說他為自己開滿了花,那麽這句話毫無意境,只是壹根“刺”,對應“傷口”,“盛開”對應“花樣”,生出無限的痛苦和無限的美好。

地獄的季節,對我來說,是最驚喜最羞恥的事。令人驚訝的是,這位19歲的天才,在他與上帝和天空對話的語錄中,閃現出站在神廟上,紮根於泥土中的深邃思想和胡言亂語。慚愧的是同壹個19歲的自己,除了三尺書和十米課本,蘭博不可能“卸下所有的包袱”,“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浩瀚的純真”

在其他詩集、日記、書信中,也可以看到蘭博溫柔的壹面,比如《彩圖集》中的兩句話:

可惜19之後,他放棄了文學創作,但這也是他的自大,因為他覺得自己把想說的都寫出來了。剩下的就是生活,泥巴,鮮花,流浪,戰爭。

不得不提“信”的部分。蘭博提到了詩人的定義和意義。

在他看來,詩人應該是通靈者。他們必須經歷長期的、廣泛的、有意識的各種感情的偏離,各種愛、痛苦、瘋狂,壹個詩人才能成為通靈者。他尋找自我,喝下所有的毒藥來保存他的本質。

詩人是真正的火賊。

火賊的故事盡人皆知,那就是普羅米修斯為了給人類帶來火,被釘在懸崖上,暴曬風吹,雷電交加,老鷹吞噬他的心肺,但他願意接受這壹切。真正偉大的詩人,並不是這樣壹個在肉體與靈魂的縫隙中舞蹈的先知。

蘭博花了半輩子時間四處流浪,帶著槍,打著槍,私下旅行。他窮得靠吃空氣和用石頭說話來解渴,膝蓋腫得要截肢。他流浪了壹輩子,流浪了壹輩子。他說他死於疲勞。他說他的生活很無聊,他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他在同時代人的普遍精神中覺醒,定義了許多未知以及詩歌的邊界和可能性。他叫蘭博,從17歲到19歲正式進入文壇,留下幾部作品,然後迅速隱退。

他把自己的生活變成了壹首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