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4年6月,洪秀全絕望自殺。同年7月19日,“天京”被曾國荃攻占,太平軍全軍覆沒。太平軍為什麽會失敗?我們只需要將洪秀全的真實面目呈現在讀者面前,答案不言而喻。
洪秀全:“走革命道路”的初衷
洪秀全(1814-1864),原名任坤,小名霍秀,廣東華縣人。他的父親洪景陽是鄰村的包拯人。他家“地薄”,社會地位和經濟條件在當地都不錯。洪仁坤有兩個哥哥。他是三兄弟中唯壹壹個讀書求名的。他在家裏享有優越的地位。7歲入當地私立學校,14歲以男生身份錄取。之後連續四次經歷17年,未能入學,即未能考上該生(秀才)。從屢敗屢戰到公開造反期間,他不止壹次地以私塾教師的身份“坐圖書館”,教授孩子們識字和基本的文化知識,這在當時是相當多的老男孩和老女孩從事的非正規職業。總的來說,收入並不比普通農民好多少,只是地位不同而已。此外,廣西有三人說他是“流氓,每日事賭,多囤積流民,以押運鴉片洋貨為生,往來兩廣,為商人所謝。”更大的可能是他在1844年4月和馮雲山“環遊世界”之後做的。經常賭博很不光彩,但問題不大。為了獲取“抽頭”作為活動經費,組織他人為商家押運煙草、洋貨,也不是不可能。當洪仁坤成了氣候,他和他的壹小撮同夥再也不會提起這些不光彩的經歷,也沒有人會向拜神會和太平軍提起。李秀成的供詞沒有說洪秀全在叛亂前做過什麽。他可能不理解,也可能知道自己不只是老師,只是不想說出來。所以這三個廣西人提供的材料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明是捏造的。
1837洪仁坤第三次落榜。這個向來自尊心很強,被人民寄予厚望的人,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了極大的打擊。回到家,病重,“死了七天”(連續兩天)“說了很多話”。人們寫了很多關於這種病的文章,特別是《在天空中徘徊》,就像他和馮雲山、洪仁玕說的那樣。有幾點可以推斷:壹是作秀遮羞;第二,在極其復雜的煎熬中掙紮;三是強刺激引起的輕度精神疾病;第四,以妄想、夢幻的心理活動醒來;第五,考慮如何利用迷信來造反。生了這麽重的病,性格自然會有明顯的變化,但並沒有變成精神病人,所以可以不用藥物治愈,生活也不需要別人的照顧。
1842,第四次參加考試。壹同落榜的書友馮雲山,對考試極為不滿,從星占學的角度看洪仁坤是“異類”和“王者般”,極力慫恿他領導謀反。馮的勸說,符合他之前大病時的想法和夢想,於是斷了科舉做官的念頭。洪仁坤下定決心造反後,說上帝給他起名叫“和平大道君泉”,命他叫“洪秀、洪泉、洪秀全”。此後,洪仁坤、洪火秀改名為洪秀全。改名字花了很多心思。秀全拆開說:“我(我)是人之王。”簡單來說,不能入學——不能考上秀才——是造反的決定性原因,這就是為王。做了人王,不僅可以實現“我要自己創業得天下”,還可以“握權打幹坤”,把我所恨所恨的人都殺了。當然不僅僅是反叛和報復,更重要的是占有和享受:占有壹切,“五谷為玉食”,“天下珍寶皆歸我”這些早期直言不諱的表述,說明了洪“走上革命道路”的初衷。
以洪秀全為首的崇神會成立的主要思想和理論來源是梁阿發的通俗布道詞《勸世》。它沒有全面系統地介紹基督教教義,但有時引用中國的傳統觀點來證明聖經。但其中涉及的壹些神學知識,如全能的父、耶穌的救贖、獨尊神、不拜偶像、永遠的天堂、地獄永遠的苦難等等,都被洪秀全和馮雲山借用和發酵了。從天王府門前不倫不類的世界地圖可以看出,此時的洪秀全對西方和世界仍然幾乎壹無所知。他的“向西方求實”是《勸世書》裏的壹些神學知識。在此基礎上繼續揚棄,根據他的需要註入壹些內容,創造壹個以他為領袖的崇拜會。我們從制造迷信開始,然後逐漸收緊對追隨者的控制,然後發動叛亂,奪取政權,在地上建立“天堂”。從這個過程來看,洪秀全創造的神崇拜,將類似於壹種政治邪教。
第壹,宣揚救世主下凡統治國家乃至世界。世界上所有的邪教領袖都視自己為救世主。但大多沒有或沒來得及宣傳為奪取政權、統治全國乃至世界的直接內容。洪秀全非常明確地把這個作為核心內容。他宣稱“天上至高無上的老人,已命天下人歸我,天下珍寶歸我”;他奉天父與天兄的命令,作為“萬國壹神”降世。
二、末日論與謀反論、為官論相結合。為什麽要做救世主?因為這是世界末日。這也是所有邪教的相同論調。1850年5月,他將末日論具體化,說他是受了神的啟示:“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我將大禍降於天下,篤信者得救。不信的人會得瘟疫,沒有農田,沒有房子住。”信徒“日日有衣食,無災無難”。永安在1851突破的時候,進壹步寫了壹張支票,立下了封官的誓言。凡是積極作戰的,“大的是封丞相,守規矩,指揮,將軍,侍衛,至少在軍中是這樣,而且是世代世襲,龍袍角帶到了中國。”
第三,言傳身教,要求軍民毫無保留地相信。洪秀全從宣傳上帝給了他壹把劍和壹枚印章什麽的開始,然後在玉璽上自稱“紅日”,這是壹輪普照天下的紅日,並要求追隨者盲目迷信。在他的迷信宣傳的啟發下,楊和肖朝貴先後創造了巫師般的天父天兄。這兩人死後,洪秀全失去了克制,甚至隨意談論“天華”,甚至說“不會有人”。他還經常在鵝黃色緞子上寫下傳達“上帝意誌”的歪詩,並大張旗鼓地懸掛起來。這種行為,是不斷自我創造,以加強太平軍官兵的精神控制。
第四,對參與者的整體掌控。洪秀全不僅通過迷信宣傳對信徒進行精神控制,而且有壹套對人身、家庭和財產進行全面控制的規則和措施。造反之初,他要求參與者“低價變賣家產”,“將農田房屋變賣套現,上交國庫”,賣不出去的舊房則被放火焚燒。所以壹個人參與,全家都參與,互相做人質。沒有退路,都將成為過河的棋子。不久之後,每占領壹個地方,活著但沒逃出來的人,不管願不願意,都被編入太平軍,也就是徹底受到威脅。收繳後,凡不交出全部財產,甚至藏匿五兩白銀以上者,即為“惡,即惡,罪大極”;如果超過21天不能背誦教條,又無故不聽兩次“講道理”,就是嚴重違法;凡是無條件拒絕服從,不甘做馴服的工具,抱怨說怪話的,就叫“妖心未改”;凡不能忍受夜間開小差者,稱為“三更”;凡違背教條和命令的,稱為“化妖”,以上罪行的懲罰是斬首。其他許多法規,包括夫妻同居、行為不當、指揮軍官和轎子在馬路之上、吵鬧集會、私議軍事、聚眾飲酒、剪發剃發等,都是“斬首”的。對於“造反邪靈”者,甚至以“點燈”“分屍五馬”判死刑。全面嚴格的控制使人成為壹個沒有家庭財產、思想感情、人身自由和人的尊嚴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