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面是通過教化整頓魏晉以來混亂的婚姻家庭制度,大力宣傳顏氏家訓,表彰壹些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家庭為社會楷模。此外,還有很多關於女性教育的書,尤其是很多女性寫的書。比如《婦女十書》,宋若深、宋若昭兩姐妹入宮做後宮嬪妃的教導員,都有婦女。
另壹方面是婚姻的立法。帝制中有專門的家庭婚姻法,唐律中也有家庭婚姻法。大致內容如下:父母結婚,喪事停婚。為了維護父母的尊嚴,父母、兄弟或其他受人尊敬的親屬在婚姻問題上擁有絕對的權力。父母出殯期間,不能結婚,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婚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世代法規定,壹旦兩個家庭決定締結婚約,就必須締結婚約。只要婚姻契約存在,無論他們是否結婚,婚姻關系都會得到確認。甚至規定,如果沒有婚約,只要接受了聘禮,也承認他們的婚姻關系。禁止近親結婚。為了保證人口質量,法律禁止同姓通婚和有血緣關系的人之間通婚。重婚是禁止的,有老婆的也不允許娶別的老婆。納妾是壹定的。按照唐朝的法律,家裏的丫鬟如果受到主人的寵愛,為主人生了孩子,就允許升為妾,不得刁難。如果妻子50歲還沒有生育,可以晉升為妻子。
納妾制度是被允許的。在唐朝的上層社會,壹夫壹妻制得到了不折不扣的執行,納妾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例如,在皇帝和皇後之下,有皇妃、淑妃、德妃和賢妃,特別是妻子。趙翼、趙蓉、趙玉安、壹休、秀容、修遠、傅儀、傅容、傅園九位夫人;婕妤九,美人九,才子九,共二十七人,為天下女子;林寶、禦女、菜女各27人,* * * 81人為禦妻;這些是分等級的。除了這些理,後宮還有無數的宮女。所以有詩:三千宮女成親,春日無淚。唐代大量的詩歌反映了這壹婚姻事實,於是出現了宮怨詩的體裁,也出現了壹些傳奇故事。比如紅葉題詩就是壹個著名的例子。據說,中國書法家陸在唐宮的小溪旁發現了壹片題詩的紅葉,上面寫著:水為什麽流得這麽快?這座宮殿充滿了休閑和好客。談壹片葉子,送給愛人。盧被深深地感動了。他珍藏著紅葉,給溪上遊的宮女們捎去了口信。很快,皇帝就把宮女們淘汰了,盧娶了其中壹個被放出來的宮女。原來,他們就是互送紅葉的人。當然,這是壹個有著美好結局的愛情故事。事實上,當時的大部分紅葉都是無果而終:我擔心見到劉瑩瑩·徐飛,在商鞅宮傷心欲絕。妳的善良是無盡的。我應該把關於葉的詩送給誰?壹葉詩坐紫禁城,誰憂誰獨。由於我不如浪中,漣漪和風次之。
除了皇帝,各級王公大臣的婚姻生活也是妻妾成群。據唐的記載,太子能生兩個孩子,加上十個人,二等官八個,國三等官六個,四等官四個,五等官三個。這種婚姻狀況造成了社會問題,即貴族家庭中怨婦越來越多,而普通人卻不能結婚,成為寡婦。
是壹個開放寬松的社會,在家庭婚戀習俗上有很大的自由和解放。唐代婦女可以外出公開露面,如去郊外、娛樂場所、城市街道等地,去野餐、看戲、賞燈。每年春天,妳還可以去遠足,在風景優美的地方和男人們壹起盡情享受,正如詩中所寫的那樣:三月三日,風和日麗,許多美女在長安河邊散步。與後世的女性相比,她們的婚姻態度更為瀟灑,少了壹些封閉和拘謹,這些都集中在唐代的傳說中,比如《西廂記》的前身《鶯鶯傳》,她私交甚好,把親情和愛情都獻給了張生。例如,劉傳記中的劉是最喜歡的妃子,但她更喜歡韓義,壹個非常貧窮的人才。李生,誰愛人才在壹個消極的精神,她嫁給了韓生。後來,劉雖然歷經磨難,但他依然癡情,對愛情忠貞不渝。
在唐代,再嫁是壹件很平常的事情,這種開放的社會趨勢,僅從唐代公主流行的再嫁風潮就可以看出。唐公主改嫁23人。其中,高祖女四人,太宗女六人,中宗女二人,宗瑞女二人,玄宗女八人,肅宗女壹人。更有意思的是,在敦煌發現的文獻中,甚至還有壹段祝賀女子再婚的話:希望妻女分離後,重新梳蟬,打扮漂亮,巧選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