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論文學之改良》提出了“八不”,其中不需要用典,也不需要對仗,只是對正體詩駢文的壹種否定。他的新詩學是對傳統詩歌的否定。在《什麽是文學》中,他說:“文學有三個要素:壹是必須明確,二是必須有力動人,三是必須優美。”這個大體上是對的,但是他標榜的美缺乏客觀標準。《嘗試集》所標榜的現代詩歌音節和諧,正是前人總結的詩歌病。新詩明明是標榜的,因為缺乏修辭和節奏的要求,漸漸被詩人拋棄。壹些新詩人追求自己朦朧的美,與“明”背道而馳。比如卞先生的壹些詩,連朱自清先生也看不懂,還被錯誤地解釋了(《朱自清新詩雜言序》)。所以,在1956中,胡適也說:“四十年前的新文學、新詩,只是‘嘗試’,至今沒有大的成就。”(《胡適文集》,新文學運動,中華書局,1993,1版,第283頁)我認為這與胡適早年對傳統詩學的徹底否定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