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樂府詩是指由朝廷設置的音樂機關收集、整理、保存的漢代詩歌,可以合唱。樂府的本義是指朝廷設置的音樂機關。音樂是音樂,官員是官員。秦時設樂府,西漢時設樂府、太嶽。樂府掌管流行音樂,太嶽掌管雅樂。樂府是在為皇帝服喪的時候廢除的。東漢時期雖然沒有樂府,但有相當於樂府的樂器黃門宣部和相當於太嶽的宇泰樂府部。樂府的職能不僅是制定樂譜、培養樂師、填詞和組織演唱,還包括組織文人創作、收集和整理民歌。漢族人把壹起唱過的歌稱為詩。到了六朝時期,人們把樂府機關收集、整理、保存下來的可以合唱的詩歌稱為樂府,樂府由壹種音樂機關變成了壹個詩名。漢樂府詩中有民間作品,也有帝王、貴族、文人的作品。
二、漢樂府詩的保存和分類
漢代樂府詩主要保存在宋代郭懋謙編的樂府詩中。《樂府詩集》記錄了從漢代到唐五代的樂府詩,以及先秦歌謠。全書100卷,是最完整的樂府詩集。郭茂謙將樂府詩分為十二類:(1)交妙詞,(2)佘艷詞,(3)鼓吹詞,(4)橫吹詞,(5)和聲詞,(6)尚青詞,(7)舞蹈詞,(8)琴曲詞,(9)。其中,漢樂府的詩歌主要保存在郊廟歌、宣道歌、和歌、雜歌中,和歌的數量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