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師唱的詩稱為“歌詩”,魏晉以後又稱為“樂府”。同時,魏晉六朝
文人以樂府舊事為題材,寫的有喜有悲的詩,也叫“樂府”。然後出現在唐朝。
仿舊樂府某些特征而作的詩,稱為“新樂府”或“樂府系”。
宋元以後,“樂府”作為詞、曲的別稱。因為這兩種詩的分支,本來就是用音樂來唱的。
因此,我們需要區分中國文學史上不同意義的“樂府”。
先秦時期就有管理音樂的官方機構。以“樂府”為這個機構的名稱始於秦朝。
代。1977年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編鐘上鑄有“樂府”二字。韓繼承了秦的制度,但也有特殊的
門的樂府組織。史載惠帝有“樂府令”之職。到漢武帝時,樂府機構的規模和功能都已
它得到了很大的擴展,具體任務包括制作樂譜、培養音樂家、收集民歌、作詞等。帝國法庭法典
儀式所用的音樂,如西漢初年的《房中樂》、西漢中期的《郊祀歌》等,主要是文人所作。
造;平時場合唱的歌,主要是從全國各地搜集的民歌。使用的音樂主要是
民間音樂和壹些西域音樂。為了與文人所作的樂府曲相區別,習慣上采用
民歌被稱為“樂府民歌”。需要註意的是,這裏所說的“民歌”也是指起源於。
民間群眾和社會創造,而不是“勞動人民”的作品。據《漢書·藝文誌》記載,
統治者采風有“觀其俗,知其厚”的目的,大概是按照儒家理想來美化的。
解釋壹下,其實主要是為了娛樂。
《漢書》還列出了西漢收集的138首民歌所屬的地區,涵蓋了整個地區。
全國各地。然而,這些樂府民歌流傳下來的卻很少。壹般認為,現存的漢代樂府民歌多為東漢時期。
樂府機構收藏。這些作品基本都收錄在宋代郭懋謙編纂的專書《樂府詩》中。外城墻
毛潛將漢唐樂府詩分為十二類,包括樂府為郊歌、崇歌、崇畫。
有和聲歌、雜歌四大類。“郊廟”是文人搞的壹種帝王儀式運動,以山歌為主。
應保持在“和”、“倡”、“雜”三類中,尤其是“和”“諧”類中
是壹種絲竹和聲的管弦音樂,也是漢代主要的民間音樂。《傳宋》被武帝吸收。
北方民樂形成的軍樂;《雜曲》是壹部原有音樂分類已經失傳的作品。漢樂府民歌
辨別屍體的年齡是相當困難的。毫無疑問,鼓吹曲《十八歌》產生於西漢中期。
其余反映壹般社會生活的作品缺乏明顯的時代痕跡。以前我習慣回比較成熟的五言詩。
對於東漢來說,依據並不充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只能泛泛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