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發展模式的不斷轉變
縱觀近百年來中國高等教育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其發展模式的轉變大致可以分為七個時期。
第壹期(1862到1894)。甲午戰爭前,中國近代高等教育處於醞釀期。從65438年到60年代,出現了壹批專門培養外語人才和軍事技術人才的學校。它們不同於傳統的封建教育機構。他們不是培養各級封建官吏那樣的“有學問的人才”,而是培養熟悉各國語言和技術(尤其是軍事技術)的所謂“藝術人才”。最典型的代表是1862成立的史靜文同博物館和1867成立的福建船政學堂。1894左右,中國建立了約30所這樣的學校。這些學校無壹例外都是在外部因素的誘導下創立的。所謂外界因素的誘導,有兩層意思。第壹層含義是,它們是清政府在外力脅迫下緊急應變的產物,是為培養應對西方殖民者侵略急需的人才而設立的;第二層意思是,這些學校都標榜以西方為榜樣,然而具體的學習目標並不明確,把西方稱為籠子裏的“太西”。從當時人們留下的大量文獻資料分析,所謂“太西”包括英、法、德、美等國。可見,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西”是壹個統稱,並沒有具體明確的模仿對象。
第二期(1895至1911年)。19世紀末20世紀初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時期。分別成立於1895、1896和1898的天津中西學堂、上海南洋公學和史靜大學,壹般被認為是中國近代大學的雛形。20世紀初,清政府頒布了包括高等教育在內的第壹個具有現代意義的全國性學制——癸卯學制。辛亥革命前的十幾年間,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無論是理論、制度還是實踐,都彌漫著壹股“以日為師”的濃厚氛圍。成立於1898的史靜大學堂的第壹個章程是梁啟超參照日本東京大學的章程擬定的。癸卯學制關於高等教育的規定與日本學制幾乎相同。與前期相比,學習的目標有所泛化和集中,“太西”壹詞被特定的國家——日本所取代,價值取向明確而單壹。可以說,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時期是以日本模式為基礎的。
第三期(1912到1927)。1912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結束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為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了相對寬松的環境。從1912到1927這十年,可以說是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多元化時期。民國初年,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形成了壹種新的學制,即壬子癸醜學制,它對清末頒布的癸卯學制中的高等教育內容進行了改革。其間,教育部先後頒布了《大學令》、《大學條例》、《特殊學校令》、《公私立特殊學校條例》、《高等師範學校條例》等壹系列與高等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眾所周知,作為民國初年教育改革的總設計師,蔡元培非常關心高等教育,大學令也是他親自制定的。他曾多次表示,《大學令》中的許多內容是“仿德制”和“仿德大學制”[2]。從某種意義上說,借鑒德國高等教育是蔡元培的夙願。但從實踐來看,蔡元培的理想並沒有實現。擺脫日本單壹模式束縛的努力並未取得明顯成效。《大學令》中有大學設立評議會和教授評議會的規定,但當時並未在大學實施。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長後,他的高等教育思想——學術自由和教授制——才在他主持的北大得到部分實踐。
在蔡元培以德國高等教育為典範深刻改造北京大學的同時,在南京師範大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另壹所國立大學——東南大學迅速崛起。東南大學在留美博士郭秉文的帶領下,以美國大學為榜樣,招募了壹批留美學生到學校任教,將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融為壹體,從管理體制、院系設置、課程內容、經費籌措等方面全面借鑒美國高等教育。到20世紀20年代中期,東南大學的名氣和影響力越來越大,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的又壹重鎮,與北大南北呼應。
第四期(1927到1949)。在這22年間,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歐國家特色的過程中,以美國模式為基本走向。如果說20世紀20年代末是美國高等教育最具影響力的時期,那麽從對分散教育體制的模仿,到大學實行選修課和學分制,甚至大學各專業缺乏明確的課程標準,都顯示了美國高等教育的強大影響力。然後在30年代出現了積極吸收和借鑒歐洲國家高等教育經驗的傾向。比如在高中畢業生中推行考試制度,以收拾大學生的招生層次;教育部制定並實施關於大學教師資格的法令;強調大學畢業考試制度等等,這些措施在壹定意義上可以說吸收了歐洲國家高等教育的具體做法。但是,這個時期大體上是以美國模式為基礎的。其間有個小插曲,就是1927到1929實行的大學區制度。實行“大學區制”,用蔡元培的話來說,就是“仿法制,以大學區為教育行政單位”[3]。眾所周知,大學院制的試行不超過兩年就結束了,對全國高等教育的實際影響不大。就中國現代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轉變而言,可以算是壹個小插曲。
第五期(1949到1957)。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使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進入了壹個新時期。這壹時期,由於特定的國際國內環境,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模式幾乎重復了半個世紀前所走的道路,即學與學的目標單壹而集中,即以蘇聯為例。從1949年到1959年的10年間,中國高等院校* * *聘請了861名蘇聯專家,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專家在高教部擔任顧問。在這些專家的指導和幫助下,高校的培養目標、專業設置、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都進行了全面的修改和調整。專家的工作還包括編寫教材、培養研究生、培訓教師,甚至滲透到學生生產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實驗室和資料室建設等具體工作領域。同時,政府通過改造私塾、取締教會學校、調整院系等重大舉措,在1949之前初步完成了高等教育體制和格局的轉變,壹個以蘇聯為基礎的新的高等教育體系形成並確立。
第六期(1958到1977)。拋棄“模式”,回歸“傳統”。1957以後,由於中蘇關系的惡化和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逐漸走上了壹條拋棄壹切外來“模式”,回歸“傳統”的道路。所謂回歸“傳統”,是指試圖用戰爭年代特別是抗日戰爭時期中國* * *產黨在延安等根據地組織高等教育的經驗和方法來指導高等教育改革。放棄“模式”,就是拒絕接受任何打著“獨立”旗號來自國外的“模式”。20年來,經歷了從1958到1960的“教育大革命”帶來的高等教育“大躍進”。隨後,隨著國民經濟的調整、鞏固、充實和提高,高等教育進行了大調整。1966開始的“文革”是壹場閉門改造教育文化的生活。在高校拒絕招生、工農兵上大學、工人階級領導下的三年之後,似乎已經達到了試圖排除壹切外來模式幹擾和影響的目的,但事實是中國的高等教育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第七期(1978之後)。借鑒各國之長,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1978年召開的中國生產者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重大決策。在經歷了閉關鎖國20年帶來的種種災難後,隨著改革開放基本國策的確立,中國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20世紀90年代,中國政府先後制定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紀振興教育行動計劃》、《國務院中央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等壹系列法律法規,借鑒其他國家高等教育發展的經驗,加快了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明確提出“為了實現現代化,中國要有壹批具有世界壹流水平的大學。這樣的大學,應該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創新人才的搖籃,是認識未知世界、探索客觀真理、為解決人類面臨的重大問題提供科學依據的前沿,是知識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重要力量,是優秀民族文化和世界先進文明成果交流借鑒的橋梁。”[4]雖然中國高等教育還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但經過壹個世紀的艱辛探索,拒絕倒閉、盲目排外是不可取的,單壹的價值取向也是不夠的,這正在成為政府和知識界的認識。探索壹條適合中國國情、廣泛吸收其他國家長處的高等教育發展道路,是中國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通過以上的簡要回顧,我們可以看到,在短短的壹個世紀裏,中國高等教育在發展模式的選擇上發生了如此多的變化,這在世界高等教育發展史上,恐怕是絕無僅有的。歸根結底,這是受當代中國迅速變化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現實的制約。如果把壹個世紀看作壹個歷史過程,我們會發現,這壹百年來,我們在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選擇上,似乎走了壹個大圈子:強制開放(無意識的泛化)——單壹價值取向——多元化努力——單壹價值取向——封閉——主動開放(博采眾長)。歷史證明,作為壹個發展中國家,閉門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絕學習任何先進國家的經驗,無論是在“中國大國”的夢想中,還是在“自力更生”的口號下,都是壹條自我封閉、自成體系的胡同;囿於壹定的政治環境和單壹的價值取向,同樣不是發展的最佳選擇。這是因為,高等教育作為人類創造的知識和文化的重要傳播場所,作為高級專門人才的培養基地,有其自身內在的發展規律。高等教育的發展既受各個國家和地區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具體國情制約,也受高等教育自身發展規律的制約。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壹個世紀以來,在如何認識和正確處理這對矛盾的過程中,推進了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轉變。不能以強調我國國情的特殊性為由,拒絕遵循高等教育發展的壹般規律,也不能以標榜追趕世界潮流為借口,無視我國國情。這是我們在回顧和總結這段歷史時應該深刻記住的經驗和教訓。
第二,傳統與移植
1894至1911時期是我國現代高等教育的初創期。成立於公元19世紀最後幾年的天津中西學堂、南洋公學、史靜大學,就是上面所說的近代大學的雛形。1904頒布的《癸卯學制》包括大學堂章程、書院章程和農工商學校章程。在這些章程中,關於辦學理念和培養目標有了新的表述:大學堂“以服從指示、匡正潮流、培養通才為宗旨。”...任命足夠的具有各種學術和藝術能力的人才是有效的。“儒家學派(即研究生院)”帶著中國的學術日益進步,可以發明新的理論來寫書,可以制造新的裝置來造福人民。”[6]從前期的“藝術家”、“專業人士”的培養,到這壹時期“通才”的提出,從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傳統的人才觀。因為中國的傳統教育也強調“通才”,也就是所謂的“無所不知是儒家之恥”。但這裏的“通才”是建立在掌握“各種學術藝術能力”的基礎上的,這不僅不同於封建教育中的理想人格“通才”,而且本身就提升了“藝術人才”和“專業人士”的地位。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與前壹時期相比,它接受了更多的西方高等教育思想。當然,這種“通才”還是要“遵聖旨”,“以忠孝為根本,以中國經學、史學為根本”。在這裏,中國傳統高等教育的影響還是很強的。這是因為,雖然1905廢除了科舉制度,但是科舉制度賦予的陋習依然存在,秀才、舉人、進士的頭銜依然很有吸引力。當然,更重要的是,封建專制的政治框架還在起著支撐作用,主流社會價值觀的改變終究需要建立在經濟基礎和政治制度的改變之上。與之相對應的是,近十年來,高等教育的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最明顯的表現就是西方現代社會科學的各個門類被大量引入高等教育的課堂,政治學、法學、教育學、哲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被作為大學或高等院校的教學內容,通過從日本引進或翻譯的西文教材大量出版。學術界往往將這壹時期視為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移植西方的第壹次高潮。與此同時,在傳統高等教育中受到特別重視的儒家經典“儒家經典”的學習也得以保留。史靜大學有自己的儒家經典,它在所有學科中都是頂尖的。在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領域,傳統與移植在政策和實踐上的沖突和矛盾非常激烈。
民國初年,資產階級革命派和激進民主派從根本上否定了直接主導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中體西用”的文化觀念,提出用“民主* * *和“科學民主”的精神改造中國傳統的封建文化,這也為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進壹步發展和演變提供了思想基礎。從1912到1949的近40年間,中華民國政府及後來的國民政府制定頒布了幾部重要的高等教育法規。就培養目標而言,從法律規定上看,最大的變化是取消了封建社會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1912專門學校順序提出“專門學校以教授高等學問、培養專門人才為目的”。同年頒布的《大學令》規定,“大學以教授高級學問,培養學生知識和才能,滿足國家需要為宗旨。“這裏強調的是高深的學問,是培養‘大師級人才’和‘專門人才’。在高等教育領域,大學和專科學校的區分標準是“學”和“技”。前者側重學術研究,後者側重應用技術。在培養目標中取消了政治思想上的限制和要求,即所謂的“忠君”、“尊孔”。尤其是民國初年,由於蔡元培的努力及其廣泛的社會影響,中國近代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上發生了巨大的飛躍。正如壹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這個時期,中國才真正開始致力於建立壹所具有自治精神和學術自由的現代大學。”[7]作為西方高等教育理念核心的學術自由和大學自治理念,最早是通過蔡元培的理論倡導和個人實踐而被國人全面認識和接受的。蔡元培對北大的改造,對學術自由、兼容並包政策的反復強調,對大學功能的理解和認識,即所謂“學者研究高深學問”等。,使中國近代高等教育向西方的移植上升到壹個新的高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通過蔡元培在北大的努力,中國高等教育從根本上動搖了培養“內聖外王”的“聖人”、“君子”、“官”的主流傳統。這裏需要強調的是,蔡元培在宣傳和倡導西方大學理念的同時,也充分利用了中國封建社會高等教育的非主流傳統,即宣傳古代書院濃厚的學術氛圍、師生相互學習的融洽關系和相對獨立的地位等等。1922年,毛澤東等人在湖南創辦自修大學,“鑒於現行教育制度的不足,取古代書院與現代學校兩者之長,采取自動化的方法研究各種學術,以期發明真理,培養人才”[8]。蔡元培聞訊後,高興地寫下《湖南自修大學簡介與說明》壹文加以提倡:“結合我國書院與西方研究所之所長,靈活運用。能成為各省新建大學的典範嗎?”[9]西方大學理念的移植和中國高等教育主流與非主流傳統的排斥與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時期的特定環境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65438年至0929年,南京國民政府制定頒布了《大學組織法》和《學院組織法》。其中對培養目標的表述是:“大學應遵循國民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教育目標及其實施方針,研究高級學問,培養專門人才”和“專科應遵循國民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教育目標及其實施方針,教授應用科學,培養技術人才。”20年後,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1948《大學法》、《學院法》,培養目標的表述與20年前幾乎壹模壹樣。以上情況說明,在1912到1949這近40年的時間裏,培養高等教育的主線是學習應用科學的高級學術學者和技術人才。
在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上,與晚清相比,民國時期最大的變化是取消了反映封建傳統文化的科目,增加了大量反映西方文化精神的新學科,如人文社會科學,特別是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據統計,民國初年大學章程所列課程總數比清末癸卯學制規定的課程總數多300多門。專科學校的課程也比清末相應的學校科目增加了1-2倍。蔡元培上世紀20年代在北京大學開設的課程,很多在歐美名校才剛剛起步。課程體系的另壹個顯著變化是,從參照日本變為直接借鑒西方大學的課程。許多大學和學院直接使用西方大學的原版教材。似乎在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上,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達到了第二次高潮。直到20世紀30年代末,中國學者編寫的教材才開始在高校使用“大學系列”字樣,而且還主要局限於人文社會科學。
新中國成立後,第壹個關於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明確表述,是1950年7月國務院批準的《高等學校暫行條例》。其中規定:“中國人民高等學校的宗旨是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同壹綱領第五章的規定,培養具有先進文化水平的建設人才,掌握現代科學技術成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10]這裏除了關於政治方向的頭尾要求,核心內容是“培養具有先進文化水平的建築人才,掌握現代科技成果”。與民國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相比,政治上提出不同的要求是相當自然的;應該說,由於仍然體現了高等教育的特點,“高級建築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說涵蓋了學術型人才和專門技術型人才。當然,由於特定的國際國內環境,所謂的學術自由、大學自治等。,不會在剛剛取得政權的社會條件下被關註。相反,大學舊知識分子的改造很快被提上日程。在課程體系方面,特別強調廢除國民黨政府開設的政治教育課程,代之以以馬列主義理論為基礎的新的課程體系。進壹步發展的結果就是完全照搬蘇聯的課程體系。據1955統計,當時浙江師範大學開設的153課程中,有41是根據蘇聯直接翻譯的教材,有79門課程使用的教材改編自蘇聯模式[11]。可以說,在這壹歷史時期,國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課程體系上達到了第三次新高潮。
1956-1957期間,我國高等教育領域出現了壹股追求學術自由和大學自治的浪潮。知識分子響應中國* * *產黨“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號召,對機械照搬蘇聯模式、大學設置專業過於狹窄、高等教育忽視社會科學、把馬列主義當作教條的現象進行了激烈的批判。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學的馬寅初。這可以看作是中國高等教育非主流傳統與移植的蘇聯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統壹)的頑強對抗。眾所周知,這次鼓動的結果是“反右派鬥爭的全面勝利”。1957年,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著名講話中,提出了指導中國近30年的教育方針,即“受教育者應當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1958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教育的指示》中以政府法律的形式肯定了毛澤東的講話:“黨的教育方針是教育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為了實現這壹方針,教育必須由黨來領導。”[12]從此,這項政策成為中國所有教育機構的使命,包括大學、中學和小學。
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工作暫行條例(草案)》(以下簡稱《高教六十條》)出臺,對高等學校的培養目標作出了前所未有的詳細規定:“大學生的培養目標是:愛國主義、國際主義,具有* * *,擁護的道德品質。通過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著作,並進行壹定的生產勞動和實際工作的鍛煉,逐步樹立無產階級的階級觀、勞動觀、群眾觀和辯證唯物主義觀;掌握本專業所需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實踐技能,努力了解本專業內科學的新發展;擁有健全的身體。”【13】可以說這是近代以來關於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字數最多的說法。應該說,與毛澤東在1957的論述和中央、國務院在1958的指示相比,培養目標更加明確,對專業也有壹定的要求。考慮到20世紀60年代中國所處的國際國內環境,這已經是壹個很大的變化。此外,它確實對實踐有積極的影響。然而,這種情況並沒有持續多久。隨著“不忘階級鬥爭”口號的提出,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泛政治化傾向愈演愈烈。直到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變成了“反對修正,防止修正,培養革命事業接班人”的空洞抽象的政治口號。相應的,在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上,在大量政治學習、觸及靈魂、思想改造被凸顯的同時,專業知識被壓縮到最低限度,大學成為短期培訓班。
從1957到1977這20年間,我國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和教育理念的變化,也可以用移植與傳統的沖突來解釋。如果說,在1949到1956時期,我們提出的高等教育培養目標仍然強調學術型人才和專業技術型人才,這是民國以來形成的主線的延續,體現了外來因素的移植和傳統影響的融合(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然後最近20年,是傳統激烈抵制移植,打敗了它。在這裏,所謂傳統包括兩個方面。壹是指中國傳統高等教育中積澱的重視倫理道德教育、培養政治人才的根深蒂固的主流傳統;二是指中國* * *產黨在長期革命戰爭環境中和在幹部培養中形成的思想方法。近20年來,特殊的國際國內環境關閉了中國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大門,為傳統的回歸和提升提供了適宜的土壤和氣候。1978年4月召開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否定和拋棄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文化大革命”的教育目的,把實現現代化確立為教育的主要目標。同年,5438年6月+10月,教育部對5438年6月+0961頒布的《高等教育六十條》略作修改,並在全國高校中發表討論。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完全是原來的說法。盡管如此,至少說明在改革開放初期,註重專業知識的問題已經提上日程。1980年2月,全國人大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畢業生和研究人員,經嚴格審查,分別授予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其宗旨是促進科學專業人員的成長,提高各學科的學術水平和教育科學的發展。1985年5月,中央頒布了《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決定》指出,“高等學校肩負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發展科學技術文化的重任。”這是建國以來第壹次如此明確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務歸結為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發展科技文化。這次會議上與高等教育理念相關的另壹個重要決策是,明確提出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改變政府對高校“統而過多的管理體制”,使高校擁有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主動權和能力。“[14]雖然高校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獲得的自主權與文件中賦予的自由相差甚遠,但我們仍然可以說,《決定》賦予了我國高校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自主權。此外,《決定》還強調,高等學校是教學和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蘇聯模式那樣負責教學或專業培訓;重點是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體系,提高教學質量,開展教學改革實驗,改變專業狹窄的局面,增加選修課,實行學分制和雙學位制等。,努力學習和移植先進國家高等教育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
20世紀9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體制的轉型,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時期。1994年7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提出進壹步發揮高等學校在國家科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實施“211”工程,重點建設約100所高等學校和壹批面向21世紀的重點學科。1998年8月,全國人大制定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高等學校應當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突出了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及其辦學自主權。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50年來制定的第壹部高等教育法,充分肯定了改革開放20年來我們在高等教育辦學、培養目標、管理體制等方面所獲得的知識。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的上升,西方發達國家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理念正在被人們接受並轉化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國高等教育面向社會精英的傳統正在成為歷史。可以說,經歷了整整壹個世紀的波折,中國現代高等教育終於有了與世界高等教育發展同步的明確思路、目標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