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體詩可分為古體詩(古風)、樂府詩和近體詩(近體詩、格律詩),其中古體詩和近體詩的劃分以唐代為準。在他們之前形成的詩歌稱為古體詩,後來稱為近體詩或近體詩。唐以前的詩歌對格律要求並不嚴格,到了唐以後就非常嚴格,形成了新的題材——格律詩(要求音律和諧)。妳說的223其實是格律詩。格律詩有兩種:壹種是平仄,壹種是平仄;第二,平平淡淡,平平淡淡......“,不管五個字,六個字,七個字,九個字,只是按順序截取。如果是這樣,就要求每兩個字的聲調是交替的,這就產生了“奇數的聲調可以不考慮,但必須考慮偶數(即平偶數)的說法。於是朗讀的節奏就變成了22(四個字)、23(五個字)、222(六個字)、223(七個字)、2222(八個字)等等。3可分為12或21。格律詩以五言七言為主,但後來形成的其他詩歌,包括詞、歌也受此影響。
現代詩壹般分為兩種:自由詩(無格律形式)和歐化詩(有格律形式)。自由詩沒有固定的要求,可以隨便寫,當然也可以隨便讀,不需要特別註意節奏。歐化的詩歌要求有節奏的音步,比如每行十個音,那就是五個音步,以此類推,類似於古詩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