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前六句對應王弼《道德經》第六十七章下段,後三句對應第七十三章上段。本章正文以帛書第二版為基礎,並參照帛書第壹版、楚簡、漢簡進行了修訂。
本章是前兩章的延續,三章三位壹體系統闡述了什麽是“公平正義”原則。在前兩章,我分別給出了“公平”和“正義”的定義。“公平”就是老子所說的“道無名”,意思是道把宇宙萬物都看成是服務於整體的“無名之仆”。只要個體不損害整體,陶就平均分配利益。“義”就是老子所說的“道無為”,指的是道對“不義”所采取的矯正行動;把個人利益損害整體利益視為“不義”,把道人“忠於無名之仆”視為“無為”。
但老子在前兩章只陳述了什麽是“公平”和“正義”,卻沒有說明“公平正義”將如何實現。本章揭示了這壹奧秘,闡明了“公平正義”原則的運行機制。
道對宇宙萬物的控制是基於壹個“子”字,意思是“育”道不僅是生萬物,更重要的是育萬物。陶養誰就活,陶不養誰就死。
陶的「養」與「不養」的標準是什麽?這就是“公平正義”的原則。“天之惡,誰知其故?以前敢殺就殺,不敢就死。這個,既有好處也有壞處。”也就是說,自然殺傷的唯壹標準要看是否對宇宙和生態有利。有益則“公平正義”,從天而生。有害的是“不公平不正義”,是天賜良機。
“若敢殺,若不敢死”是這壹章的點睛之筆,向我們展示了道的生死之器,說明了道是如何保證公平正義原則的實施的。但這句話在傳世版的《道德經》中已經面目全非,“勇”字變成了“勇”,“枯”變成了“活”,“敢”字的含義壹次次被誤解。不僅如此,傳世本中還動了這句話,使得老子這壹章的結論消失,邏輯不全。
這壹章的主題是“我有三寶”。“三寶”是道駕馭宇宙的三大原則,決定萬物的生死,絕非人類所能勝任。把“我”解讀為“老子”或“聖人”,把“三寶”解讀為三種人的品質,是傳統舊註中同樣的誤解。再加上傳世之書把老子原文中的“子”、“qiān”等字換成了儒家的“仁”、“儉”,偷換了老子的“公平正義”原則,老子的思想被徹底扭曲了。
《道德經》傳世兩千多年,但《老子》的核心思想“公平正義”原則卻鮮為人知,這與戰國時期後人對《老子》的誤解密切相關,而這壹章的誤解和篡改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比原版和傳世版本,我們可以看到,這壹章幾乎每壹句話都與傳世版本不同。老子體系的邏輯推演和深刻的價值內涵早已消失在傳世書籍中,“公平正義”的原則也化為烏有,飛到了雲外。
“三寶”是陶的頂層設計,環環相扣,保證了“公平正義”原則的貫徹
老子說,道有三大法寶,用來控制宇宙,保證生態和諧和長治久安。
本章涉及若幹生僻或消失的古漢語用法,澄清不足以正確理解《老子》的真正含義。“廟”字首當其沖。
“廟”最早見於西周,寫法是“上下再通”。“治”被老子用做“治”。“以誠信治國”,楚簡和帛書A版都把“以誠信治國”,帛書B版和漢書都把“以誠信治國”,“治”讀作“治”。楊樹達認為“廟”的音應讀作“之”(積微銘文之論)。所以“廟”的本義有治理的意思。大約在戰國初期,“廟”下的“有”字演變為“寸”,有法度之意,賦予“廟”依法辦事之意,“廟”的含義也逐漸從治理演變為政府,如“大理寺”。“廟”作為治理動詞的用法從此從人們的視野中消失了。
“廟”在古代漢語中占有壹席之地。傳“史”,侍從;傳“詩”,詩;傳“靠”,靠。所以,這句話在傳世本中讀作“留著吧”,在漢簡中讀作“留著等著吧”,在帛書本中讀作“留在城裏”是同壹個讀音。但是,這些解釋都不是老子的本義。
老子的原意是“廟”是“治”之解,“廟護之”是用“三寶”治理宇宙生態,使生態和諧有序,長治久安。,指宇宙生態。
相比之下,“我有三寶,我會保護它們”。“妳”、“妳”、“妳”這幾個詞都表達了同壹個意思,就是“有”。“持而護之”不提供任何有價值的信息,可有可無,這顯然不符合老子言簡意賅、內涵豐富的文風。
老子說,道治宇宙的三大法寶是:第壹,我養妳;第二,大家都壹樣;第三,不專精。
“滋”,滋養,指萬物的修養。道把“我養妳”作為治理宇宙生態的第壹法則,因為它是後兩者的基礎,道通過“養”和“不養”來保證後兩者的實施。
“子”在帛書A、B中寫成“子”,“子”應該是老子的原字。“子”就是“子”的意思。傳世的“子”“詞”是典型的儒家解老,是對老子思想的嚴重曲解。
“qiān”就是大家都壹樣。“同”不是指功能和作用,而是指地位和權利。宇宙萬物都起著或大或小的作用,只是它們沒有功德報應。都是整個生態的“無名仆人”,天地也不例外。
“愛”的構詞方式體現了“意”的內涵。楚人寫“上曰”和“哀”,意思是大家說的東西都壹樣:
《舒》,帛書第壹版是“檢”,第二版是“儉”。通俗的解釋就是“考察”和“節儉”。後人以所謂的“儉即無欲”竊取了老子的“公平正義”原則。
“敢為天下先”是指“不敬”為天下第壹,“敢”是指“敬”,不代表“有勇氣”;“天下第壹”就是尋求超越天下人民的權力和地位以及由此帶來的財富。
“不敢”的主體是道,“天下第壹”的主體是人。壹個常見的誤區是把“道”和“人”混為壹談。道創造了世界,整個世界都是道的,不需要道去尋求。道是壹個超級的東西,淩駕於萬物之上,更何況道與人的鬥爭。所以“天下第壹”的主體不可能是道,只能是人。這樣也可以推斷出“敢”或“不敬”的意思。
為什麽“天下第壹”得不到尊重?因為它破壞了“公平正義”的原則,是“非正義”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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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插入壹段解釋“敢”字的用法:
把“敢”解釋為“敬”,即使在古代漢語中也不多見,但在《道德經》中卻顯示了這種用法的壹致性。《道德經》中的“敢”字都是“敬”的意思,只有把“敢”解釋為“敬”,才能和舊義溝通。
“敢”字最早出現在甲骨文中,有上、中、下三層結構,上層為“倒豺”,代表祭祀用的祭祀,象征天神的化身;中間是“鐘”,下面是“雙友”,意思是人們手中拿著牌位,祭拜祭祀用的人頭。整個詞的意思是祭天。根據《說文》,徐中書的甲骨文字典把這個詞解釋為壹個人拿著獵叉,刺死壹頭野豬,這是值得商榷的。獵叉論有很大的假嫌疑。
“敢”字的含義在西周中期發生了變化。西周初期,“敢”字還保留著甲骨文的比喻意義。牌位換成了嘴,雙手簡化為壹只手。倒豺也被簡化,象征口中念念有詞,崇拜天地:
到西周中期,口與倒胸連為壹體,成為左右結構。這個詞的比喻意義成了人獸相對,衍生出了“勇氣”的含義。戰國前後,左側演變為上爪下古,左右相對,表示人們在舊惡勢力面前努力進取,也就是《說文》中所說的“敢於進取”:
古代文獻支持上述推測。《尚書·盤庚》是歷來公認的古籍。關於創作年代雖有各種爭議,但大多認為是殷商時期的作品,且不晚於周朝初年。“敢”字在《盤庚》中出現六次,每個“敢”字都被解釋為“敬”,無壹例外。相比之下,《詩經》中的“敢”字基本上被解釋為“有勇有謀”。
以下是《盤庚》中的兩個例子(《尚書》的斷句和釋義有爭議,以下與流行的斷句和釋義不同):
“汝可乎是心,實是民。至於婚姻朋友,皮奈敢說。妳積了德,卻不怕驕毒。”意思是希望妳拋開私心,為人民做實事,積累真德。最高的伴隨著友誼,偉大的崇敬是高尚的。只要妳行善積德,蠍子野獸都傷不了妳。“至於婚友,皮敢言”:至尊;宇,浩瀚;結婚,配對;友誼,友愛;圓周率,大也,作大解;敢,敬;偉大,偉大的美德;詞和語氣助詞相當於“言”。
“我不擔好貨,敢做好活。出家人求保他人,敘為秦。”這意味著我不雇傭貪婪的人,而是尊重那些有益於民生的人。只要我能養育百姓,讓他們安居樂業,我就視其功德,委以重任。“敢於和尊重壹起生活”:敢於和尊重;龔,擡;生命,讓生命存活,就是造福民生。
再給我壹份名單。尚書唐史:“敬畏神,不敢不義。”意思是我畏天,不敬不是正道。“敢”仍然被解釋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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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說,我養妳是手段,控制宇宙萬物是目的;大家都壹樣是手段,被廣泛接受,源遠流長才是目的;不敢為天下第壹手段,目的是為了成就。
“用”是指控制壹切。道通過“養”或“不養”達到了對萬物的絕對控制,這就是“子”的妙用。
其他版本的“雍”“雍”都是誤讀。楚簡《老子》中把勇寫成勇,後人因為不了解子的妙用,把敢誤解為膽魄,誤把勇和勇聯系在壹起。
“廣”不僅意味著廣泛的接受,也意味著長久的意義。“大家都壹樣”不僅能得到壹致認可,還能持之以恒。
“成功是長久的”是陶的代理制設計。“大家都壹樣”並不否認“壹定要有領導”,但領導壹定不能公私分明,更不允許搞特殊化。“成久”與陶要塑造的“聖人”是同義詞。他們努力工作卻得不到多少,他們有能力不討價還價。陶之所以有底氣提出這樣的用人標準,是因為“對立統壹”原則決定了這樣的人必然存在。
“敢為天下先”其實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幹部選拔標準。多勞多得是對市場經濟的徹底否定,以至於今天很多人可能覺得難以接受。但這是老子價值觀的核心,是老子價值觀與人們幾千年來形成的傳統價值觀的區別。需要細細體會才能明白。老子的“三大法則”強調,要實現真正的“公平正義”,就要在社會各個層面篩選出有能力、願意貢獻的人作為代理人,否則就違背了道第三法則。問題是我們如何篩選?我沒有給出答案。
帛書第二版稱為“儀司令”,但韓非子的《帛書》第壹版和《解老》中的語錄都稱為“儀司令”,其他版本則省略了“成”字,作為司令使用。“物”和“器”都是由物而生的。“物”的概念更廣,涵蓋了“器”,所以“成久”更貼切。
老子說,子是用的基礎,子是廣的前提,後者是首要條件。如果我不支持妳,我就控制不了妳;沒有公平,很難提升;沒有無私奉獻,就不可能造就真正的領袖;另壹種方法根本行不通。
在這裏,“今天”的意思是如果。“氣”是“取”的解。“死”是說行不通,不是死。
死神,壹針見血的指出了這套規則的玄機。“我支持妳”是前提。有支持才有“不支持”,這是公平原則,“不支持”是對不公平的限制。“無特權”限制公權私用。只有樂於奉獻,不謀私利,才能授予他們公權,成為“成功者”。環環相扣!
“養”的妙用——禮尚往來,能進能退,精準發力。
在前面的部分,老子介紹了三大法寶的概念,它們之間的相互依賴關系,以及它們所能達到的目標。在這壹部分中,老子重點論述了“子”在宇宙治理機制中的作用及其選擇的標準。
老子說,“子”時刻守護著宇宙生態的“公平正義”,壹旦發現“不公”,就會立刻進行精準打擊,是無辜的。以攻為守,“公平正義”必然固若金湯。
“玩(tán)”,吹,指的是無情的“不義”,堅決治理,讓世界回歸“公平”。“彈跳”是瞄準的意思。老子在後面的章節裏提到:“玩得好,足智多謀。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良苦用心善於求索,壹下子精準,精準打擊,讓“非正義”難逃法網。
傳世的這句話,寫的是“恩,以戰勝,以規固”,以“恩”為主語,意思是“恩”是無敵的武器,邏輯上確實很難自圓其說。
老子之所以寫“要用子彈去克服障礙”,是因為道與物的關系是超越物的,兩者之間沒有較量,所以不存在“戰爭”。事物的唯壹選擇就是服從道的意誌。
老子說,上帝要養誰,誰就泡在生命之泉裏,讓生命充滿活力。“為什麽”,那麽。
“於(Yu)”就是養的意思。古代有個說法,媳婦就是養女。“玉”在兩個版本的帛書中都用作“劍”。後人覺得“建”的邏輯不好,就把“建”改成了“存”。其實“於”和“子”的對比才是老子的本意,邏輯上是完美的。
傳世名句“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脫”,楚竹書《老子》中寫道,“善學者不巢,善護者不交換(yuè)”,其中“學”意為“養”,“交換”引“穴”以聲。整句意思是,善於養兒育女的人,沒有自己的家,而是以天下為家,養天下;善於保護的人,沒有藏身之處,既不保護自己,也不保護自己的家園,而是保護天下所有的人。
“於”作為“滋補”的解釋在古代文獻中有所體現,但它往往被用作語氣詞或解釋為另壹種意思。《詩經·儒雅·文王》:“不用想妳的祖先,我學會了賢德。總要說自己想要的,多求幸福。”“不思先人”是“不思先人”的倒置,“修身”就是“修德”。整句話的意思是,要想讓祖宗忘記(愧對祖宗),就要註意培養自己的德行;要始終勝任上帝賦予的使命,唯壹的辦法就是為人民謀取更多的利益。但毛恒在解讀這句話時,卻以“無念”為“念”為邏輯,還把“於”讀作“言”,把“遂”讀作解釋。鄭玄和孔也同意這壹點,但他們不知道“於”就是“養”。
老子說,天的好惡誰能知道?其實很簡單。如果上帝尊重它,它就會給它甘露,如果上帝不尊重它,它就會枯萎。天堂之所以被如此區別對待,是因為前者對整體有益,後者對整體有害。
這裏的“敢”仍然解釋為“敬”,指的是道所敬的,即符合道的標準的行為,而“敢”則是違背道的標準的行為。陶有明確的是非觀,就是“公平正義”。除此之外,陶沒有其他的價值判斷。
這裏要說明的是“殺”字的用法。“殺”,這裏為“收獲”解。
《禮記》:“天子若殺,必往大綏。諸侯若殺,必下小隋。如果醫生殺了人,車就會被攔下來。車壹停,百姓就圍獵。”講述了天帝壹年三次狩獵,王子和學者隨行的故事。狩獵的禮儀是皇帝優先,捕獲獵物時,皇帝的標準降低,諸侯可以開始狩獵,其次是大夫,最後是百姓。這裏的“殺”是指得到獵物,強調收獲。
現代漢語中,“殺”也有“收”的意思。草書的結尾筆畫叫“殺字”。影視作品完成所有的拍攝工作,進入制作的最後階段,稱為“殺青”。
“殺”的特點是兩面性。“豐收”對人來說是豐收,對農作物來說卻是滅絕。“狩獵”也是如此。擊中獵物,對人來說是“獲得”,對獵物來說是“死亡”。從造字上分析,楚人的“殺”字,從草到木,就像人用工具敲打樹上的果子,突出了人的“收獲”:
而秦篆的寫法就不壹樣了,從×從木到死,像壹棵被砍掉了頭的植物,突出了事物的“滅絕”:
隨著文字的統壹,秦篆取代了楚篆,“殺”的含義逐漸被人們遺忘。
這本帛書的A、B版本都是說“敢殺,不敢殺”,而北大漢簡說的是“敢殺,不敢死”。由此可以推斷,老子原文是壹個“枯”字,“枯”是“枯”的壹個錯誤。“勇”是由於後人對“敢”和“殺”的不斷誤解,導致把“用”誤認為“勇”。
戰國後人不理解老子的“公平正義”原則,所以沒有意識到老子是在闡述道治宇宙的生死機制。“殺”是釋放,“萎”是殺戮。後人完全顛倒了二者的關系,把“殺”當成了死,把“枯”變成了“活”。誤造了壹句邏輯似是而非的話:“敢則殺,不敢則活。”
“這個,既有好處也有壞處”和“既有好處也有壞處”是不壹樣的。前者中“這個”解釋為“這樣”,表示因果關系,後者中“這個”是代詞,可有可無,我壹般選擇省略。
“為敢殺,為不敢枯。這個,既有好處也有壞處。”這壹章在這裏畫上了壹個完美的句號。“敢”與“不敢”是道的是非標準;“殺”和“萎”是“養”的器官;萬物生老病死,盡在道之思;選擇道的唯壹標準是公平正義原則。
本章中的糾正說明
1.相關章節的重組
本章由王弼《道德經》第67章後半部分和第73章前半部分組成。王本第六十七章的前三句,講的是道的大小之別和大與小的辯證法,在原版本的“道可制”壹章中已經收錄了。後六句都是關於“三寶”的。前後兩部分沒有直接聯系。相反,第七十三章的前三句是生老病死器官的終極揭示,是“三寶”治理機制的點睛之筆,與第六十七章“三寶”的論述密不可分,所以兩者合為壹章。
在第73章納入的三句話中,“誰知道天堂裏的邪惡是什麽?”就是問“敢則殺,不敢則亡。”這個,既有好處也有壞處。“沒錯,王本忠的順序剛好顛倒過來,合並的時候也做了相應的修正。王本《七十三》中還有壹句“聖人猶難。”這句話是對王本第六十三章“聖人之難,所以終無難”的重復。講的是聖人之道,和道家的語境沒有直接關系,所以刪掉了。第七十三章最後兩句是老子對天道的總結,相對獨立於“三寶”,並入王本第七十七章,與之關系更為密切。
2.關鍵詞研究
《賦》,A、B版帛書和傳世版本都在最後壹句“時間長了,是個好丈夫”把它破了。蔣錫常認為“福”其實是個短語詞,是下句,原文出自蔣。
這句話的屌絲版寫著“我總有三寶。”帛書第二版是“我總有三個(王岱),市面是(王岱)。”北大漢簡“我總有三寶,我要留著。”傳世的書大多是“我(我)有三寶,我捧著,護著。”想必老子的原文大概是“吾有三留,惟留於廟中。”第壹個“呆”是“寶”的變體。第二個“留”是“保”,就是保證的意思。
“橫”字是其他版本沒有的,是後人加上去的。絲書A和B對“恒常”情有獨鐘。壹旦興起,就加到老子的文字裏。最典型的就是“是否有相互成長”這壹段。帛書甲、乙寫道:“無論有無互長,難易也互補,長短也互罰,競爭也互利,音聲也互和,也不變。”最後“不變”兩個字被活生生塞了進去。
“廟”上面已經詳細介紹過了,這裏不再贅述。
這句話原來是老子寫的“壹說,二說,三說,吾不敢為天下第壹。”帛書甲乙和北大漢簡反映的是原貌,代代相傳的“仁慈”是對老子本意的扭曲。“子”的意思是通過“子”來“養育”,這與本章的意思是聯系在壹起的。
“易”,A、B版帛書為“檢”,北大漢簡為“易”,各傳世版本為“儉”。這三個字都是對老子原文的誤讀,未能體現公平的思想內涵,而是用儒家的“節儉”偷換了老子“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觀。
這句話,帛書第二版是“付梓,以單制,以典制。”據此推測,老子原詞應為單個詞,後人將該詞誤讀為“戰”,“戰”與“勝”相對,從而產生了“以戰取勝,以規鞏固”。其實“單”就是“子彈”,指的是陶對“不義”的精準打擊
帛書第二版中的“我”字和帛書第壹版中的“盛”字,都是對“可”的誤解。“勝利”和“克”在今天是同義詞,但這兩個詞在這裏的含義並不相同。如果仔細區分,楚簡中“勝”和“克”的寫法其實是不壹樣的。楚“可”的簡寫是上中下結構,由上到大,由中到少,由下到強:
上面是“大”字,每只胳膊上兩劃,應該象征著穿鎧甲,中間有幾格,下面的“力”象征著戰敗方的投降。“大”和“力”之間有幾個,所以代表兩個不同的主體。這應該是楚人的“克”字。
至於“勝”字,* * *在楚簡《成功的氣味》中出現了四次,前三次表示“勝任”,最後壹次表示“戰敗”。“勝利”四個字是上下結構寫的,從上到下:
這個字中間沒有“幾個”,所以“大”和“強”都是指同壹個主語,表示因強而勝,對對方是否屈服不感興趣。這應該是楚人的“勝”字。
現在學術界把這兩個字轉移到“勝利”二字上,是不合適的。這兩個詞的混淆,可能從戰國中期就已經出現了,楚簡《老子丙》篇“君子居貴處”中的“勝”字,就寫成了“克”字。此章出自戰國後裔,大有嫌疑。後人不精通楚篆或許只是個例,也可能是當時的普遍現象。這時候人已經“贏”了,“克”了。
這壹天將是余的,我又能怎樣呢?
在帛書第二版中,這句話是“天將造之,仿佛是由這墻所造”,在帛書第壹版中是“天將造之,婦將由這墻所造”。兩句中的“見”字應視為“於”之誤。“於(陽)”對應“子(子)”,稱為“滋補”。“墻”,籬笆的本義,比喻被生命的營養所包圍。連詞“如”是“女”的派生詞,“如”和“女”都是對“顏”的誤解。楚人的“顏”字寫法沒有“安”字,只是比“女”字多了壹分,“顏”解釋為“因此”;
附1:王弼《道德經》第67章:
附錄二:王弼《道德經》第七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