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近代以來,我國經歷了許多大規模的發展變化,其中發生了許多時代的重大事件,留下了許多時代的印記。
雖然當時參與這些歷史事件的人對當時發生的事情有著不同的態度,但當時光流逝,歲月染鉛,曾經發生的壹切,哪怕是當時覺得有些傷感的事情,都變得很浪漫。
“知青”就是這樣壹段刻骨銘心的歷史。
新中國成立後,在黨和國家的號召下,數以萬計的青年人才開始了為農村振興發展而“上山下鄉”的生活。
“知青”的生活並不輕松。他們做著最辛苦最累人的工作,卻得到很少的報酬。
那段日子,很多人都堅持不下去了,支撐他們留在那裏的唯壹信念可能就是“回家”。
幾乎每個“知青”都想早日回家。他們不是不能吃苦耐勞,而是真的想家。
很多人成功後選擇回到家鄉,但也有壹些人永遠留在農村。劉艷傑就是這樣壹個人。
1976年,當了多年“知青”的劉艷傑和當地壹個啞巴喜結良緣,回到家鄉給父母報喜。看著女兒飽經風霜的臉,他不禁心疼:“這麽多孩子都回來了,妳就不回來了。”
那麽,為什麽劉艷傑不回家呢?她有過怎樣的知青?她是怎麽結束的?
今天,作者將帶您了解這位名叫劉艷傑的知青的生活。
自從劉艷傑隨隊來到北大荒下鄉後,她的母親壹直擔心她在那裏的生活。
劉艷傑是壹個個性很強的人。雖然那時候她還很小,北大荒的生活很艱苦,但她從來沒有向母親抱怨過。
在信件和電話中,我總是表現得像壹個活潑快樂的小女孩:“媽媽,不用擔心我這邊,我在這裏過得很好,每天的生活都很輕松,每個人都很友好!”
劉艷傑這麽說只是因為她不想讓父母擔心自己。在她倔強的背後,其實藏著很多故事。
1973年4月25日,是劉艷傑來到北大荒的第五個年頭。盡管她生活艱辛,沒有發生危及生命的事情,但就在這壹天,壹場洪水幾乎要了她的命。
劉艷傑的工作地點叫濮陽農場。壹發大水,十幾個知青嚇得魂不附體。他們都是年輕人,很少見過這麽大的場面。幸運的是,劉艷傑率先做出反應,把大家叫到附近的屋頂,這才躲過壹劫。
那場洪水的水位達到了驚人的1.3米。如果他們沒能爬上屋頂,恐怕他們就無法逃脫了。
壹個名叫小源的女孩在那場洪水中喪生。當災難降臨時,小源正在壹片荒地上工作,他身邊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保護自己。
劉艷傑的父母當然不知道這些事情,劉艷傑也永遠不可能告訴他們這些事情。
然而,盡管如此,劉艷傑的心中還是難免有些困惑。她來了很多年,很多和她壹起下鄉的知青都回家了,她卻沒有。
按道理,劉艷傑其實可以回去,但她從未有過這樣的想法。這不是因為劉艷傑與家人關系不好,而是因為她太懂事了。
劉艷傑家庭條件不好,多壹個人就多壹張嘴吃飯。劉艷傑認為如果他呆在家裏,會讓他的父母有更大的負擔。
所以,每當有人問:“燕傑,妳什麽時候回家?”
“這個家族人口眾多。出來了就不回去了。”劉艷傑總是這樣回答。
劉艷傑在1968年跟隨大軍下鄉,當時她還不到二十歲,剛剛中學畢業。
劉艷傑有點矮。二十歲的時候,他還不到壹米五。家裏的親戚都以為這孩子以後很難謀生,會是個負擔。
然而,劉艷傑的母親非常愛劉艷傑。雖然她的家庭條件不好,但她壹直愛著劉艷傑。
也許是聽了許多流言蜚語後,敏感的劉艷傑產生了不依靠父母的想法。她想出去打工,但是沒有地方願意收留壹個個子不高,力氣不大的小姑娘。
正好,那時候全社會流行下鄉當知青。在發現這是壹種謀生的好方法後,劉艷傑毫不猶豫地隨大部隊出發了。
有許多年輕人是和劉艷傑壹起出發的,他們都來到了北大荒。
在北大荒,當地領導馬上開始給大家安排工作。大多數知青被分配了壹些體力勞動,但由於身材矮小,劉艷傑被分配了壹個相對輕松的工作,即炊事班。
在別人眼裏,和其他工作相比,炊事班的任務簡直太輕松了。很多人羨慕劉艷傑的“烏雲背後總有壹線光明”,但劉艷傑自己卻壹點也不開心,因為她根本不會做飯,而且她不喜歡做飯!
但是,組織分配的工作還是要接受,所以劉艷傑強迫自己熱愛這份工作。久而久之,劉艷傑真的成了炊事班的壹名能幹的廚師,能做出壹鍋美味的飯菜。
劉艷傑在炊事班工作了三年,這使劉艷傑變得更強壯了。在炊事班,她被認為是最能幹的人,由於她出色的工作能力,劉艷傑被提升為炊事班的班長。
在1971,劉艷傑申請到A&M班工作。
負責人不理解,因為眾所周知,A&M班的工作是最辛苦最累的,但是看到劉艷傑的革命熱情那麽高,負責人就把他調到了A&M班。
在A&M班上,劉艷傑仍然保持著她原來的工作風格。雖然她個子矮,沒有比別人更大的力氣,但她永遠是熱情最高的人。
當別人都在努力偷懶的時候,劉艷傑總是在默默流汗。
壹年後,劉艷傑成了A&M班的班長。
劉艷傑是壹個優秀的女人,所以即使她不高,她仍然很受大家的歡迎。
25歲時,農場的朋友陳姐找到,提出要幫找個伴。
媽媽提到的那個人是本地人,比劉艷傑小三歲。他很高,很能幹。他的身體只有壹個缺點,就是不會說話——他是啞巴!
男的叫陳建華,陳姐姐之所以幫他撮合,是因為陳建華的媽媽特別喜歡劉艷傑,覺得是個好姑娘,於是找到陳姐姐,希望她能幫忙。
雖然劉艷傑個子不高,但無論如何,她是壹個健康的女人。描述這段婚姻並不難。
媽媽是抱著“不”的心態,但是劉艷傑對這個叫陳建華的男人有點興趣。問完這件事,她點了點頭。
“妳同意了?”看到劉艷傑的反應,媽媽又驚又喜。
“不,我是說他是個不錯的小夥子,但現在我想先把工作做好,暫時不想考慮個人感受。”
劉艷傑不只是找借口,她真的很關心她的工作。
在這些知青中,劉艷傑是最負責任的人之壹。自從他來到這裏的第壹天起,他幾乎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了工作上。
剛來的時候,北大荒是真正的“荒地”。方圓方圓幾英裏除了雜草什麽都沒有,但是五年後,在劉艷傑和其他人的努力下,有了農場、平房和幾條可供車輛行駛的道路。
看著自己努力的結果,劉艷傑感到壹種難以形容的滿足。
生活就這樣繼續著。在此期間,許多人給劉艷傑做了媒人,但劉艷傑謝絕了。
1976,這壹年是知青的返鄉潮。許多隨劉艷傑來的知青都回家了,但劉艷傑沒有離開。看到劉艷傑這個樣子,陳大姐壹臉不解:“妳是要回去嗎?”
“家裏有很多人。出來了就不回去了。”
這壹年,劉艷傑28歲,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看著身邊的朋友壹個個結婚生子,劉艷傑也意識到自己需要壹個人陪伴。
也是在這個時候,媽媽又向劉艷傑提起了陳建華。
劉艷傑從未忘記這個人。陳建華身高壹米八多,而劉艷傑只有壹米四九,這讓劉艷傑有點自卑:“聽妳的描述,陳建華確實是個好人,可我就是這麽矮。如果人家不嫌棄,那我就不挑了。”
就這樣,劉艷傑和陳建華走到了壹起。
結婚是件喜事。劉艷傑專程回到家鄉,把這件事告訴了他的父母。
然而,當母親聽說女兒的結婚對象竟然是個啞巴時,她突然不高興了:“妳怎麽什麽都不說就找到這樣的人了?怎麽能結婚呢?”
劉艷傑也理解他母親的感受,但婚姻是他自己的事,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最需要什麽。
看到女兒還是和以前壹樣固執,父母也不能再多說什麽,只好默認了這門親事。
1976年6月,劉艷傑和陳建華結婚了。
這場婚姻對雙方家庭來說都是壹件大事,但總有不和諧的聲音傳出。許多人在背後說,劉艷傑和陳建華結婚是因為他的父親是官員。
這完全是胡說八道!
陳建華的父親確實是個大官,家庭條件也確實不錯,但劉艷傑並不在乎這些。他們結婚後,劉艷傑從未利用這種關系為自己謀利。他依然以知青的身份在基層默默耕耘,依然是最臟最累的餵豬工。
而且他們結婚以來,工資都是交給陳建華的父母,每個月的工資都是陳建華的母親出,所以只能得到壹些必要的開銷。
並不是陳建華的父母對劉艷傑刻薄,而是老兩口怕他們亂花錢,幫他們理財。老兩口工資壹直沒動,壹直留著。
此外,陳建華的媽媽對劉艷傑照顧得很好,經常給她做美味的飯菜。她還問劉艷傑想吃什麽,如果有必要的話,還會問她。
他們的婚後生活還算幸福,但因為陳建華不會說話,生活中難免出現壹些棘手的問題。
劉艷傑不懂手語,所以壹開始他無法和陳建華交流。他只能用誇張的嘴型來表達自己的想法,陳建華無法理解劉艷傑的意圖。他們常常想不通對方到底想表達什麽。
但是時間久了,兩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默契,兩個人都能理解對方的意圖。
陳建華是壹個好人,在生活中很照顧劉艷傑。
從65438年到0977年,劉艷傑懷孕了,孕婦總是想吃點特別的東西。
那天,劉艷傑說他想吃水果罐頭。陳建華壹聽,二話沒說,立即跑到雜貨店買了壹瓶水果罐頭,親自餵給劉艷傑。
當她懷二胎時,劉艷傑想吃肉,但她想至少在遠處的團部買肉。陳建華壹見,立即把自己的老母雞抓起來,舉手要殺了給劉艷傑吃,但劉艷傑發現老母雞快要下蛋了,不願意吃,只好作罷。
兩個人的生活都很差,平日裏也很窮。第二個孩子出生的時候,陳建華想給劉艷傑補充營養,就宰了壹只雞,壹口氣煮了十個雞蛋。
陳建華擔心老板會和劉艷傑搶東西吃,做好飯後就帶著孩子們出去了。
雖然他們不能用語言交流,但他們生活在壹種非常默契的狀態中。其他人都是男的女的,只是剛好相反。
因為劉艷傑平日工作忙,經常要開會,所以經常會忽略家務,而陳建華工作比較輕松,沒有會議,就承擔起家務和保姆的工作,讓劉艷傑省了不少心。
婚姻平淡,但不能壹直平淡。生活需要壹點刺激和激情。
對劉艷傑來說,那些年她最想做的事就是和陳建華“吵架”。
劉艷傑經常看到村裏的其他夫婦吵架。雙方互送壹句話,在劉艷傑看來很有意思。
其實她也不想和老公鬧矛盾。她只是想和丈夫“聊聊”,口頭上交流壹下。但陳建華是啞巴,他們永遠不可能“吵架”。
後來,劉艷傑發現“吵架”似乎並不是壹件好事,因為她看到很多經常吵架的夫妻都離婚了,但她和陳建華壹直相安無事。
但是,劉艷傑真心希望陳建華能說話,所以他想盡壹切辦法讓陳建華“說話”。
只要有時間,劉艷傑總是壹邊打著手勢壹邊張開嘴,試圖和陳建華說話。久而久之,陳建華真的可以發出壹些簡單的聲音了。
1979,這是劉艷傑成為知青的第11個年頭。這壹年,大部分知青都回到了家鄉。
按照當時的政策,知青要回國需要向組織匯報。如果他們是單身,他們可以通過提交報告和申請離開,但如果他們在當地結婚,他們就不能離開。
但是,如果妳真的想離開,其實也是可以的,只要假離婚。
劉艷傑本可以離開,只要他像其他人壹樣有壹份假的離婚證,但劉艷傑不想這麽做。
在她看來,不管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都要做個證明。如果做到了,那麽不管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都已經離婚了。
劉艷傑已經三十多歲了。她離開家鄉已經很多年了。她可能會忘記家鄉的風土人情,但她忘不了還在家鄉的父母。
劉艷傑的母親也壹直想念她的女兒。在返鄉潮中,當老母親看到別的孩子陸續回來,女兒卻再也沒有回來,更別提有多難過了。
劉艷傑不想離開?
不,她也想回家,但那時候已經結婚了。如果回家的話,她得帶上陳建華,但陳建華是個啞巴,離開了熟悉的地方,在新的環境裏很難生存。
就這樣,劉艷傑永遠留在了農村。
盡管沒能回到家鄉,劉艷傑在農村仍然過著美好的生活。在夫妻倆的經營下,小家庭也過得很好。兩個孩子也長大了,很孝順父母。這是劉艷傑最高興的事情。
“知青”已經成為壹個歷史名詞。雖然越來越多的人正在遺忘這個詞,但其中蘊含的許多故事卻壹直流傳著。也許在有些人眼裏,那個時代太辛苦太累,但也有人覺得那是最浪漫的時代,是值得銘記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