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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善而寫也是春風(幫助老人的好心人)

這些數據可供參考和引用:壹位過馬路的老太太不慎摔倒,被困在路上。面對受傷的老太太,過往車輛紛紛繞行,人群中沒有壹個人“敢”上前扶起她...昨天上午,這壹幕發生在渝中區尤氏路。直到巡邏的巡警發現,受傷的老太太才脫離危險。看來,雖然衛生部6日發布了《老年人跌倒幹預技術指南》,為扶老人提供技術指導,但仍不能為人們扶老人提供信心。據目擊者唐先生介紹,昨日上午10時許,壹位正在過馬路的老太太絆倒,不慎摔倒在馬路上。"老人摔倒後想站起來,但沒有成功。"唐先生說,可能她腿腳受傷了。幾經掙紮,老太太停止了努力,坐在地上等待救助。很快,十幾個圍觀的人站在了路的兩邊,但是沒有人敢靠近去扶老太太。“可能大家都怕‘南京彭宇案’重演,做好事被傷者稱為肇事者吧!”唐先生告訴記者,老太太穿著壹件紅色的外套。“當時,情況相當危險。老太太坐在馬路上,過往車輛看到老太太都繞道走了。”大約7分鐘後,交通巡邏隊路過幫助逃跑,兩名交通巡邏員出現,事情出現了轉機。渝中區交巡警支隊金銀灣交巡警平臺副大隊長熊金波和同事騎著摩托車,正好在這裏巡邏。看到老太太坐在地上,兩人趕緊下車扶起她,送她到人行道上休息,老太太脫離了生命危險。165438+淩晨0點,當記者得知已經到達事發地點時,現場已經恢復了往日的平靜。“交巡警來了之後,扭到腳的老太太休息了壹下,自己回家了。”唐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車輛不多,所以沒有擁堵。在事發地,有好心人誣陷在事件中做生意的宋女士告訴記者,老太太摔倒的地點離她的店鋪不到十米。事發後,她只敢遠遠地看著。“我也是快五十歲的人了。看到有大姐摔倒,真想上去扶壹把。但我真的很怕被敲詐。”宋女士說,幾個月前,在同壹個地方,壹位被好心人打傷的老人被人陷害。“最後好心人賠了300塊才把事情擺平。”這壹次,宋女士吸取了別人的教訓,直到交巡警趕到才跑出店鋪了解情況。交巡警教人防勒索。如果路過的司機沒有發現老太太坐在馬路上?如果交巡警沒有在這裏巡邏呢?如果它發生在高峰時間...如果這些“如果”發生,後果不堪設想。這位老太太很幸運。在交巡警的幫助下,事情很快得到了解決。熊金波昨日告訴記者,“如果老太太得不到及時救助,繼續坐在路中間,壹旦車流量變大,可能會造成交通擁堵。”熊金波說,更危險的是,如果有車輛未能及時發現老太太采取緊急避讓措施,老太太很可能受傷甚至死亡。以打消公眾“做好事會被敲詐”的顧慮。熊金波給出了三點建議:第壹,找證人。找路人留下電話,萬壹發生糾紛,有證人可以證明;第二,用手機拍壹張遠處的場景照片;第三,如果老人受了輕傷,建議先起身再撥打110;如果傷勢嚴重,先不要救助,撥打電話110、120並保護現場。妳會幫助那個摔倒在路上的老人嗎?他們願意幫助摔倒的老人,獲得壹萬元獎勵:20111110,深圳羅湖外國語學校的周天成和羅微看到壹位老人摔倒在路邊,滿嘴是血,臉上布滿多處傷痕。在路人不敢幫忙的情況下,兩人將老太太抱起,送往醫院。此事經報道後引起轟動。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獎勵他們每人1萬元。周天成和羅微告訴記者,他們在幫助老人時沒有想太多,他們覺得他們應該這樣做。網友“雲雲”:每個人遇到困難都會需要幫助。他們做好事不怕委屈。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是有良知的。如果有壹天妳的父母不小心摔倒受傷了,妳是不是也希望路人幫忙?如果我們能設身處地,我們就不會袖手旁觀。他們猶豫著找證人才敢幫忙辦案:2011 9月14日下午兩點左右,壹位80多歲的老太太倒在昆市馬援農貿市場門前的馬路上。許多路人停下來觀看,但沒有人敢上前幫忙。熱心的徐女士不忍看到這壹幕,決定幫助老人,但做好事也有顧慮。於是徐女士找了兩個男生站在旁邊,對他們說:“妳們給我看好了,妳們給我證明壹下,我幫她起來。”幫助老人是壹件好事。徐女士為什麽要找證人?“當然,需要有人證明這壹點。我怕她(摔倒的老人)說是我把她撞倒的。”網友“GV拉拉”:“明哲保身”才是硬道理。他只有在確定自己的利益不會受損的情況下,才會出手。他們不希望老人在無人救助的情況下摔死:2010 12 15深圳市福田區益田村,78歲的市委組織部老幹部肖玉生在小區摔倒,沒有保安和路人上前攙扶。20多分鐘後,兒子肖先生出門時,發現老人獨自躺在地上,額頭在流血,鼻子緊貼著地面,已經沒有了呼吸。家人說,就算有人幫他翻身,老人可能也不會死。網友“服氣壹輩子”:“彭宇案”告訴大家,幫人做好事,除了被起訴,還要賠錢。即使我有心,我也沒有這個膽量。語音首先要幫助老人。魯豫老人怎麽摔的?6日,衛生部發布《老年人跌倒幹預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幫助老年人跌倒提供技術指導。然而,有人擔心,受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許雲鶴案的影響,人們現在擔心的不是“如何幫助”,而是“是否幫助”。“當今社會真正缺乏的是公德和誠信”“倒下的不是老人,而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法律的公信力。社會誠信無法重建,再多的“向導”也無法幫助跌倒的老人。”有網友直言,社會在救助摔倒的老人之前,首先要救助“摔倒”的道德和扭曲的社會價值觀。有人建議,對被誣陷者給予重罰,針對被誣陷的不正之風,對做好事進行無情的扼殺。但是,依靠法律手段解決是遠遠不夠的。幫助老人,需要依靠路人的良心,摔倒老人的良心,整個社會的良心。重慶市委黨校教授劉開壽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眾的焦慮可以理解,但做好事被誣告畢竟是個別現象,不能因此就不願意做好事。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彭宇案”和“許雲鶴案”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面對近八成網友“拒絕或不確定”的態度(見圖),劉凱壽表示,喚起人們的喜愛比發布的指南更重要。“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的愛不能丟!”那怎麽保證這種愛不被利用呢?劉開壽認為,法律上應該給好人提供充分的保護。壹些法院嘗試“做好事不被誣告”的做法值得商榷。他建議,應嚴格遵循民事訴訟中“誰索賠,誰舉證”的基本原則(即被誣陷者在主張經濟賠償時必須提供有力證據),讓善良的行為人“無後顧之憂”。最後,劉開壽也希望老人及其子女要端正心態。“不要讓個別老年人的做法讓整個老年人群體蒙羞。鏈接彭宇案壹場沒有贏家的官司2006年10月20日,南京水西門廣場83路公交站,壹位老太太倒地身亡。正在下車的彭宇上前幫忙,將受傷的徐老太太護送到醫院。事後,老太太稱彭宇導致她倒地,彭宇起訴至法院後成為被告。彭宇辯稱,他並沒有與老太太發生沖突,他只是在做好事,上前幫忙。壹審後,法院判決雙方均無過錯,但仍要求彭宇適當賠償45876.6元,即老太太幾十萬醫藥費的40%。彭宇不服,提起上訴。後來在上級法院的關註下,二審時雙方都說對和解撤訴“滿意”。但並沒有向公眾公布彭宇最後是不是虧了,虧了多少錢,彭宇也離開了南京。有人評論“彭宇案”是壹場沒有贏家的官司,彭宇賠了錢,也讓社會失去了道德和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