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看美學方面的書,就會覺得不舒服。我會覺得自己在讀從未觀測過星空的天文學家的作品。我的意思是,他們談論詩歌的方式就像是把詩歌當成了苦差事,而不是詩歌應該是什麽樣的,即熱情和歡樂。
記得愛默生曾經在某處說過,圖書館是壹個充滿死人的神奇洞穴。當妳打開這些頁面,這些死去的人可以重生,重新獲得生命。
其實,詩歌和語言不僅僅是交流的媒介,更是壹種激情和喜悅——當我明白這個道理的時候,我並不認為我真的明白了這些話,而是感覺到了內心的某種變化。這不是知識上的改變,而是我整個人的改變,我血肉之軀的改變。
我記得蕭伯納說過,柏拉圖是創造了蘇格拉底的劇作家,就像四福音派創造了耶穌壹樣。
我不懂希臘語,但我記得希臘語真的是oinopa pontos,翻譯成普通英語就是“壹片黑暗的酒海”。.....當我們談到“暗酒海”的時候,我們想到的是河馬,以及他和我們之間三千年的差距。所以,雖然寫出來的文字可能差不多,但我們在寫《黑暗與酒色的海》這首詩的時候,其實寫的是和荷馬完全不同的東西。
雖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壹個幸福的人,但我還是覺得美真的圍繞在我們身邊。
我們非常了解詩歌,所以我們無法用其他的話來定義它,就像我們無法定義咖啡的味道,或紅與黃,或憤怒,愛與恨,或日出與日落,或對祖國的愛。
每個人都知道在哪裏可以找到詩歌。當妳讀壹首詩的時候,妳會感受到詩的質感,詩中特有的悸動。
事實上,如果我們深入而抽象地思考,我們就必須拋棄文字也是隱喻的想法。比如,我們要忘記“consider”這個詞有著天文學的含義——“consider”原本的意思是“和星星在壹起”或者“畫壹張占星圖”。
“我希望它變成夜晚,這樣我就可以用千萬雙眼睛看著妳入睡。”當然,我們在這句話裏感受到了溫柔的愛;我感覺到了同時從多個角度看我愛的人的希望。我們感受到話語背後的溫柔。
“天上的星星在俯視”這句話不會讓我們覺得溫柔;相反,這個比喻給我們留下的印象是男人壹代又壹代的努力,以及對星空傲慢而冷漠的凝視。
他盯著她,然後心裏想,這美麗的外表下是不是有壹顆不滅的心,還是這個女孩只是壹只美麗的野獸?
“我夢見了我的生活,還是這才是真正的生活?”我覺得這句話更接近詩人真正想說的,因為在這樣壹句令人驚嘆的名言背後,我們還有壹個疑問。詩人在不停地思考。在我看來,這樣的猶豫更增添了這句話中荒誕的人生特質。
如果他說:“莊子夢見壹只老虎,他就在夢裏變成了壹只老虎。”這個比喻壹點意義都沒有。蝴蝶有壹種優雅而轉瞬即逝的特質。如果人生真是壹場夢,那麽最好的比喻是蝴蝶,而不是老虎。
死亡就像夜晚的黎明。
暗示比任何直截了當的話語都更有效。也許人總有不聽人講課的傾向吧!我記得愛默生說過:論證說服不了任何人。
把月亮稱為“時間之鏡”——首先,鏡子的形象給我們壹種明亮卻脆弱的月亮的感覺;其次,當我們思考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們會突然回憶起我們現在正在欣賞的明月是相當古老的,充滿了詩意和神話的典故,幾乎和時間壹樣古老。
“壹座紅如玫瑰的城市,已經有半年了。”如果詩人寫的是“壹座如玫瑰般紅的城市,如時間壹般長”,大概是白說了。但是“壹半時間”給了我們神奇的準確性。
我會永遠愛妳,還有壹天(永遠還有壹天)。
四十個冬天包圍了妳的臉。
我們讀弗朗茲·卡夫卡的《城堡》的時候,都知道這個人最後是進不了城堡的。換句話說,我們不能真正完全相信幸福和成功的結局。也許這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悲哀吧!我想卡夫卡想到毀書的時候壹定也有同感:他其實很想寫壹本快樂的、鼓舞人心的書,只是覺得自己做不到。當然,即使他真的寫了這樣壹本書,人們也不會認為他說的是實話。這不是事實,而是他夢想的事實。
“藝術是永恒的,生命是短暫的。”(Ars Longa,Vita brew is)——我應該念wita brewis(肯定會很醜)。讓我們以vita brevis的發音為榮——就像我們要把它讀成“Virgil”而不是“Wirgilius”壹樣,是壹個道理。
在英語中,我們說“早上好”,但是在西班牙語中,我們說“早上好”。如果把英文單詞“good morning”翻譯成西班牙語,變成“Buenos manana”,我們會覺得譯文確實是直譯,但這種說法並不是我們真正使用的語法。
雅歌?萬王之王?夜之夜
我們都知道孤獨而沒有骨氣的挪威人會通過挽歌來傳達他們的孤獨,他們的勇氣,他們的忠誠,以及他們對大海和戰爭的淒涼之感。這些寫挽歌的人,仿佛跨越了幾個世紀的藩籬,離我們如此之近。
詞語不是通過抽象思維產生的,而是通過具體的事物產生的——我覺得這裏的“具體”和這個例子中的“詩意”的意思是壹樣的。我們來討論壹個類似“恐怖”的詞:“恐怖”這個詞的意思是“血腥”。同樣,“高興”這個詞的意思是“磨光”,而“威脅”的意思是“有威脅的人群”。這些限制都是抽象的詞匯,壹開始都有非常明確的含義。
語言不是從圖書館裏來的,而是從農村老家、汪洋大海、涓涓細流、漫漫長夜裏演變來的。
以“夜”為例,我們可能會猜測這個詞最初代表的是夜本身——代表黑暗、威脅和閃亮的星星。然後,經過這麽長的壹段時間,“夜”這個詞就衍生出了它的抽象含義——即從烏鴉代表的黃昏到鴿子代表的黎明之間的時間(如希伯來人所說)。
葉芝:“身體衰老是智慧;當我們年輕的時候,/我們相愛,但我們是如此無知。”
“三重之夜的七弦琴”。這條線的美讓我震驚。我於是查了筆記,發現七弦琴指的是大力神,大力神是朱庇特在壹個長達三夜的夜晚誕生的。這些解釋為我們提供了壹個小趣聞,但它們也略微掩蓋了這個巨大的謎團,即“三重之夜的七弦琴”這句話。這就夠了——讓這首詩保持神秘。我們不需要解開這個謎。
“仰望這浩瀚多彩的星空,/挖個墳墓讓我平躺,/我活著的時候活得很開心,我死了也很開心。”
我覺得字典裏壹長串的單詞和定義會讓我們覺得解釋會消耗掉單詞的意思,任何壹個新單詞或者詞匯都可以找到可以互相替換的單詞。但是,我覺得每個詞都應該獨立存在,有自己獨特的意義。每個詩人都應該這樣想。
盧戈內斯在描述日落時,把它描述為“壹只色彩斑斕的綠孔雀,給人以未經修飾的金黃色面孔。”我們不需要擔心夕陽看起來像綠孔雀——它不像什麽。重要的是我們感覺到他被夕陽震撼了,他也需要用這個比喻向我們傳達他的感受。這就是我所說的對詩歌的信任。
我想到了壹個想法——這個想法是,雖然人類的生命是由成千上萬個時刻和日子組成的,但這許多個時刻和日子可能會縮減為壹天:這是我們認識自己的時候,是我們面對自己的時候。我想當猶大吻耶穌的時候,他立刻就知道自己是個叛徒,他註定是個叛徒。當我聽到濟慈的詩時,我突然覺得這真的是壹次很棒的經歷。從此我壹直在體會這首詩。也就是從那時起,我就把自己當成了壹個“文藝”了。
現在我要跳過壹段,直接談談我在日內瓦的歲月。那時候我是個不快樂的年輕人。我覺得年輕人好像特別喜歡這種強談強慮的感覺;他們幾乎竭盡全力讓自己難過,而且通常都能成功。我應該是在1916年才讀到沃爾特·惠特曼的詩,然後覺得我當時的憂郁是可恥的。我感到慚愧,因為我會故意去讀陀思妥耶夫斯基,讓自己更不開心。
舉個例子,如果我說“風格要簡約”,那麽我覺得我們不應該知道“風格”的詞源是“筆”的意思,“平淡”只是“平淡”的意思。因為如果妳這樣想,妳永遠也不會理解我的這句話。
“在我睡著之前還有幾英裏路要走。/在我睡著之前還有幾英裏要趕。”因為“旅途”代表著“幾天”、“幾年”甚至很長壹段時間,而“睡眠”會讓人聯想到“死亡”。也許我指出這壹點並不能幫助妳理解。或許這首詩的樂趣不在於把“旅程”解讀為“時間”,或者把“睡眠”解讀為“死亡”,而在於感受字裏行間的淡淡暗示。
當然我當時的想法是拼湊壹些華麗的詞藻。現在我覺得追求美其實是不對的。我覺得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為這些華麗的詞藻其實是虛榮的象征。如果讀者認為妳道德上有缺陷,那麽他們就沒有理由崇拜妳或容忍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