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現手法;
2.表情;
3.修辭。
1,表達式:
常見的有:
襯托(也叫對比):有正對比和負對比兩種。
對比:即正反對比。
符號:
適度:
摳圖和渲染:
通過拿著東西來表達自己的意願:
聯想和想象:
素描和工筆畫(工筆畫):
草圖:
典故:也叫用事。可分為正用、負用和化學用。
2.表情:
有五種:
敘述,描述,討論,抒情,解釋。
對於古詩詞的欣賞,不需要“講解”,“敘述”,“議論”用的不多,所以主要有三種。
抒情:可分為直接抒情和間接抒情。
直接抒情也叫直接表達思想。
間接抒情可分為借景、借物、借物、說理。
3.修辭:
大綱規定12-15種;考試大綱規定有8-12種。
主要的有:
比喻、類比(擬人、模仿)、誇張、對偶、對比、對比、排比、反問、重復、借代、引用、雙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