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
它是壹首按照壹定格式和規則寫成的詩。它對行數、字數(或音節)、聲調和押韻、詞語的對仗、句式的安排等都有嚴格的規定。,比如中國的古詩,絕句,詞和歌,歐洲的十四行詩。以及格律新詩的四字、六字、八字體。以後可能會有更多現代的有格律的新詩。
自由詩體
它是現代歐美新發展起來的詩體。不受格律的限制,沒有固定的格式,講究自然和內在的節奏,用韻大致相似或不用韻。字數、行數、句式、聲調相對自由,語言相對通俗。美國詩人惠特曼(1819—1892)是歐美自由詩的創始人,《草葉集》是他的主要詩集。這種詩風也在五四以來的中國流行起來。
散文中的詩歌
它是壹種兼有散文和詩歌特點的文學體裁。作品中有詩意的意境和激情,往往充滿哲理,講究自然的節奏和音樂的美,篇幅短小,像散文壹樣,不分支,不押韻。比如魯迅的《野草》僅供參考,易金蘭山。
押韻詩
韻詩屬於壹種文學體裁。顧名思義,壹般是指壹首詩的結尾必須押韻,讀起來像歌謠壹樣朗朗上口,不考慮節拍和步調。這裏的韻詩指的是現代韻詩,屬於壹種新的詩歌類型,韻體新詩,押韻有規律但步調(節奏)不對稱。汪國真最有代表性。目前繼承這種詩風的有丁翔(北方浪人)、秋樂、沈鴻洲等。在理論上,蕭瞿和孫的格律新詩研究小組對現代格律詩和格律詩理論作了詳細的研究和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