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敬之1924 11.5出生於山東易縣(今棗莊)壹個貧苦農民家庭。1938流亡湖北四川。1939 (1
5歲)開始發表詩歌。65438年至0940年赴延安,在魯迅文藝學院學習工作。這壹時期的主要作品收錄在後來出版的詩集《鄉村無冬無夜》中。1943後創作了《南泥灣》、《翻身道情》、《七朵花》等歌詞和《種樹》、《周子山》(與他人合作)等秧歌劇。1945年,丁毅等集體創作了歌劇《白毛女》。抗日戰爭勝利後,他在華北解放區工作。出版的詩集有《笑》、《朝陽花》和秧歌劇《秦》等。
65438-0949在北京工作,歷任中國戲劇家協會書記處書記。從1956到1965,寫出了《回到延安》、《放聲歌唱》、《桂林山水歌》、《雷鋒歌》、《西行列車之窗》等長詩。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們受到林彪、“四人幫”的迫害,被剝奪了創作和發表作品的權利。1976 10月,發表長詩《中國十月》。1977發表長詩《八壹之歌》。《何敬之詩集》出版於1984,《何敬之文藝選集》出版於1986。何敬之詩集與書籍出版於1996。文化部副部長從65438到0978。1979當選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1980起任中共宣傳部副部長。1982-1987當選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1987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65438-0989任文化部黨組書記、代部長,65438-0992任魯迅文學院院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委,中國毛澤東詩歌研究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