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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賭詩

貝哲是人,不是人,是對今天貝兒的詛咒。總有壹天會變成北榮人。

這首詩的第壹句包含了賭徒這個詞。賭徒是人,但不是人性中的人。

第二句話揭示了賭博的原因在於貪婪。

第三第四期賭博的後果是貧窮(分貝),最終成為小偷(巴戎)。

這首詩的出處:晚清時期,賭博越來越盛行,壹個年輕人沈迷於賭博,並且壹直不改初衷。他父親苦不堪言,就寫了壹首《不賭詩》讓他反復讀。年輕人看完之後恍然大悟,於是悔過自新。

古代很多詩詞生動地描寫了賭徒因肆意賭博而失去家園和衣服的困境。阿清詩人黃寫道:“我把房子給了別人,所以我珍惜我祖父的土地。”。屋裏人淚如雨下,嫁衣太苦。出門搖地攤,午飯無煙做飯。"

阿清詩人吳文輝曾寫過壹首詩《賭徒》:“當人們互相呼喚時,野狐的迷人並不酷。他們壹連賭了幾個窮人家,前車之鑒。”詩中賭博比野狐貍更殘忍,最後壹句話像是警鐘。

阿清王朝吳懿寫的《戒賭之歌》甚至描述了賭博的危害:“不賭,不賭,賭比虎害,虎有時不傷,賭全輸!”不要賭博,賭博只有危害,從來沒有樂趣,老婆孩子被拆散,身敗名裂,最後被壹根繩子套在脖子上。賭博輸錢做賊,身敗名裂:賭博輸錢搶,枷鎖重重;甚至為了賭博殺人,打架鬥毆,毫不留情的互相殘殺;甚至雙方都死了,床和房間都是血,孩子哭哭啼啼震驚鄰居”,形象地描述了賭博的悲慘結局。

古代有勸人以畫禁賭的軼事。清代揚州八怪之壹的李益為了勸好友莉法戒賭,送了壹幅畫,題詞是:“夫在外賭紅了眼,妻在家瞪眼;兩個孩子餓暈了,梁上的繩扣是開著的。”莉法讀後深受教育,從此改過自新,成為民間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