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在春天去郊遊和散步,壹起去郊外的原野遠足,玩各種遊戲,如蹴鞠、蕩秋千和放風箏,這是壹個重要的旅遊習俗。中國郊遊的民俗歷史悠久。傳說最早形成於先秦時期,也有人說始於魏晉。據《晉書》記載,每年春天,人們都會壹起去郊外賞景,尤其是唐宋時期。據《舊唐書》“大歷二年二月,午時,幸昆明池綠。”可見,春遊的習俗早已深入人心。在宋代,外出郊遊是很流行的。
歷史淵源
我國踩春的民俗,先秦時期就有。中國古代著名的春季“上巳節”(三國魏以後壹般定為三月初三),男女壹同春遊,身著春裝,或去山谷采摘蘭草,或去水岸戲水沐浴,或去鄉間設宴作樂,認為被連根拔起是不祥之兆,故稱“春節”。先秦春遊不僅限於壹天“到第三地”。《詩經·鄭風出其東門》雲:“出其東門,有女如雲。”講的是青年男女春天去東門春遊的故事。漢代以後,春遊活動經常體現在詩歌和散文中。在唐代,春遊在元宵節過後開始,壹直持續到三月底。
唐代的踏春,又稱“春遊”或“野走”,有踏青和在郊外遊玩的目的,唐代仕女踏春的活動最具特色。每周四,長安的女士們都會壹起出去郊遊。遇名花,坐草旁,解衣襟,如簾環顧,謂之“裙”。妳在春天的時候,經常會打百草取樂。鬥百草,古代又稱“鬥草”,以草為競賽對象,或以花草命名,如狗耳朵草對雞冠花;或者戰鬥草量,韌性之類的。此外,唐代婦女還在“踏春”之際進行蕩秋千、跳繩、看球等體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