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詩歌的形式是極其自由的,除了押韻,現代詩歌需要遵守的所有格律規則在古典詩歌中都是不受約束的。從唐代的古詩中可以看出,當時運用法律語句的技巧已經日趨成熟;所以古詩詞中已經有了平仄錯落的寫法,有時還會使用對偶句,在現代詩詞出現之前就和古詩詞不同了。
唐初格律詩形式確立後,後世詩人在創作格律詩的同時,仍然沒有放棄對古體詩形式的運用。他們繼承了《詩經》出現以來各個時期的現實主義寫作方法,不僅在寫作技巧上更加嫻熟,而且比過去更廣泛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生活。如李白的《難於上青天》,杜甫的《辭舊迎新》,高適的《燕歌行》,岑參的《西遊記》,白居易的《炭人》,韓愈的《石破天驚》,李賀的《紅樓夢》等
唐朝建立後,作為壹代“英主”的唐太宗及其開國元勛們,都非常明確地表示要革除齊梁的奢靡文風,反對“釋實求華,順人欲”(《李世民帝都序》)。在詩歌創作中,他提倡贊美太平,贊美整個世界的雅正之聲,也提倡建功立業、濟世濟民的積極精神。我們並不否認六朝詩人都寫得壹手好詞,壹手好發,所以我們既重視抒情性,又重視文采,這無疑對唐代詩歌的發展影響很大。在統治時期,、楊炯、陸、羅等"四傑"進入詩壇,他們以自己的詩歌創作推動了唐詩的發展。他們主張詩歌要有朝氣,批評浮誇的詩風沒有骨氣。?後來,詩人如、杜、沈全起和宋也相繼出現。主張詩歌回歸雅俗共賞的傳統,大力弘揚“漢魏風格”。五、七言詩和五言律詩,經過初唐眾多詩人的創作實踐,最終定型於李喬、杜、宋、沈全啟等人手中,成為千古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