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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有什麽區別?

1,聲音系列的不同音調

東方音樂以五音為主,有宮、商、角、簽、羽,還有很多清音。西方音樂主要用七個音,1,2,3,4,5,6,7,其中4和7是兩個半音,所以出現了濁音。

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是兩個大的概念範疇。東方音樂包括許多國家的音樂,不僅是中國,還有許多其他東方國家的音樂。不同國家的音樂因為調式不同,在聽覺上有著非常不同的地域特色。西方音樂還包括很多國家的音樂,德國、奧地利、法國等不同國家的音樂都不壹樣。

且不說東西方的差異,就是同壹個國家不同省份,不同少數民族的音樂有時候也是大相徑庭的,這就是風格上的差異。

中國傳統音樂以五音為主,西方音樂以大小音為主,而中國傳統音樂相對簡單。西方音樂的色彩千差萬別,但也不是絕對的。不同的國家也有相似的音樂。

全世界的音樂都是相通的,無國界的,互動的,融合的。

2.古典音樂的差異

在技術層面上,西方古典音樂理論化、標準化,有大量的文字和音頻文檔,易於傳播;而中國傳統音樂卻沒有壹套完整的作曲理論和規則,容易失傳。中國傳統音樂以線條為主,西方古典音樂更註重和聲。

中國傳統音樂註重氣息,西方古典音樂更註重節奏。兩者最大的技術差異在於音色和演奏方法。在藝術層面上,中國傳統音樂主要表現的是儒、道、佛的思想,強調悟性和智慧,所以是主觀的。西方古典音樂強調審美和功能性,所以更客觀。

中國傳統音樂境界的表現特征與西方古典音樂不同。西方古典音樂善於深刻嚴肅,突出主客對立,大多充滿戲劇或悲劇色彩,體現了壹種藝術精神的“宏大”;而中國傳統音樂善於曠達博大,強調“情”與“景”的交融,主客合壹,體現了壹種“和”的“美”的精神。

壹般來說,西方國家的古典傳統交響樂最能體現西方人的思維方程式。西方交響樂的聲樂波是幾個音色進階,分成幾個小節,溶入模擬生物的自然聲音。細微起伏的器樂聲能能讓聽眾從混亂的當下中梳理出壹絲連續性,從而使人的思維逐漸趨於理性。

如果用聲樂波的話,西方這類交響樂的聲波級數與人腦的心智進程有著相似的脈動。所以從這個方面來說,西方音樂大師的交響樂,或多或少影響了西方人的定性思維。我們暫且把西方音樂浪潮稱為“輔助思維的脈動音樂浪潮”。

目前,中國的傳統聲樂藝術似乎只流行壹些戲曲音樂。通過仔細分析這些傳統戲曲的聲樂,發現我們的戲曲音樂停留在壹個感覺的平面上。無論是從戲曲唱腔還是戲曲聲樂聲譜來看,我國傳統戲曲聲樂總是平和跳躍,以曲線弧度進行漸變跳躍。這種聲樂最大的特點就是與人的隱性情感神經思維有著相似的脈動。

所以我們看國劇,去看戲曲音樂,很容易觸動我們非理性的情感神經。當然,這種非理性的情感神經被戲曲的聲浪觸動,自然能喚醒人的情感記憶,久而久之,就會使人的理性思維神經處於抑制冬眠狀態。

3.流行音樂的差異

目前國內流行音樂市場存在流行誤區。我們國內的流行聲樂停留在壹種很膚淺的聲樂,這種流行聲樂樂隊最大的特點就是浪低脈平。

從更深的角度來說,需要經歷幾次神經搏動,才能在記憶神經中強行接受這種聲波的搏動波。因此,這種流行的聲樂波被命名為‘神經支配的脈動聲樂波’。

現在說壹些西方流行音樂:西方流行音樂最大的發聲特點是音波接近人的神經傳導。當我們在那種聲樂裏待久了,必然會隨著那種聲樂調整自己的神經節奏,必然會手舞足蹈。因此,這種聲樂波被命名為‘神經強迫脈動聲樂波’。

擴展數據

在中國音樂理論的話語體系中,“理論”是核心詞,“中國音樂”修飾“理論”,而“話語體系”則是“理論”及其知識體系通過語言表達的方式。

要建立“中國樂理的話語體系”,首先要明確中國傳統音樂的基本樂理。

音樂以聲音為媒介。在聲音的四個物理特征中,音高和音長比較重要,是各種音樂基礎理論的重點。

音高包括樂音、樂音系統、節奏、音階、升調、調式、調式,音長包括拍子、節奏、拍子、速度。

音高方面,其他概念都是以“樂音”為基礎的,樂音的概念和結構是音高的“深層結構”,而樂音系統、節奏、音階、升調、調式、調式的問題是“表層結構”。

在音長、節奏、節拍、板眼等方面。都是基於拍值的,所以拍值是音長的深層結構,而節奏、拍子、板眼的問題是表層結構。

中西音樂理論的“表層結構”有許多相似之處。首先,從法律制度上,中西方都采用五度律、純粹律、十二平均律。《管子》和畢達哥拉斯都討論過“五度定律”,至今仍有孰先孰後的爭論。畢達哥拉斯用壹架弦樂器鋼琴解釋了純粹的法律。雖然中國古代沒有關於純律的討論,但曾厚忠為鋼琴使用純律的測音結果證明,中國2400多年前的古琴就已經采用了純律。

至於十二平均律,是中國音樂家朱載堉在1584年首創的。壹個多世紀後,德國人威爾克邁斯特也提出了同樣的理論。

印度人把壹個八度分成22個“連音”,阿拉伯人普遍使用差音,把壹個全音分成四個部分,印尼卡麥倫采用五平均律,東南亞國家也采用七平均律。他們的法律體系與中國和歐洲不同。

世界各民族音樂使用的各種音階可分為兩類:不同級間音程不同的“非平均音階”和級間音程相同的“平均音階”。

前者就像西方音樂中的“大調音階”和“小調音階”以及中國傳統音樂中的“正音音階”。後者就像西方音樂中的“半音階”和“半音階”。

中西音樂都采用“非平均音階”中的各種五聲音階、六聲音階、七聲音階,而且因為都用十二音步,所以都是五聲就可以有“六十音”,都是七聲就可以有“八十四音”。

在中西樂理中,音調的名稱不同,每個音級的方式也不同,但從低到高排列,外觀完全壹樣。

比如中國的五聲音階和歐洲音樂中的“La五聲音階”壹致,中國的低音音階看起來和西方大調音階壹模壹樣。

而印度和阿拉伯音樂中的音階往往超過七音,東南亞也以“平均音階”為特征(如卡梅蘭的“Slindello”音階和泰國的平均七音音階),與中西方樂理中涉及的音階有很大不同。

俄羅斯音樂理論家霍洛波夫提出,歐洲音樂的調式體系應該分為兩種:以主音為主的調性調式和以旋律為主的調性調式,這兩種調式都存在於中國傳統音樂中。

五種不同的調式,如宮、上、角、箏、於,可稱為“調式”,而西皮、、、苦音可稱為“調式”。

在音長上,中西音樂中的“上層建築”也是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首先,兩種音樂中的節拍分為兩類。在中國,有“有節奏的”和“分散的”,而在西方,有“可分的”拍子和“不可分的”拍子。前者稱為“公制”或“有度”,後者稱為“自由節奏”。

在格裏高利聖歌和協奏曲中可以找到“不可分割”節拍的作品或片段。“節奏”在漢語中的本義是“休止符”和“奏(唱)”,而在西方樂譜中是用音符和休止符來表達的。

西洋音樂的“拍”有二拍、三拍、四拍,中國音樂的“板眼”有“壹板壹目”、“壹板三目”。

雖然中國傳統樂理中沒有“壹板兩眼”這種說法,但中國音樂中還是有壹些三拍子的作品,比如山西民歌《花調》,甘肅寧夏青海流行的《少年》。

在西方音樂中,“拍”分為“強拍”和“弱拍”,“板眼”中有“板”和“眼”,所以音樂學家在強拍和板之間,弱拍和眼之間畫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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